第一财经记者27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该部已决定开展钢铁、煤炭行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以促进钢铁、煤炭行业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淘汰落后产能。
环保部透露,此次稽查范围涉及2015年度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等污染物排污费征收,煤炭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以及焦化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等。
环保部同时要求各地,“如本行政区域内没有上述企业的,可结合本行政区域监管重点选择其他行业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钢铁、煤炭行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稽查过程中,发现被稽查单位存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排污费,以及核定的排污量与实际的排污量明显不符的,应当对涉及的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收集相关证据,重新核定排污量、征收排污费。现场核查过程中应详细核对排污单位原料消耗量,能源消耗情况以及产品产量等企业基本生产情况,并根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准确计算各环节污染物排放量。
地方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当借助国家开展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的契机,重新梳理、核算本行政区域内钢铁、煤炭企业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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