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允许改为租赁住房出租,有欢呼、有叫好、有讨论,也有难题。
上周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近三天来,这条消息持续霸屏,引发多方讨论。
尽管落实细则尚未出笼,但在笔者看来,这是用“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进行房地产调控的尝试,引发的影响势必也是深远且多方面的。
在当前中国内地楼市区域分化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既给过热的一线及重点二线楼市提供了有效且利好的调控思路,但也给广大深陷楼市高库存泥潭的三四线及中西部城市提出了新的难题。
商业地产库存远远高于住房库存?
在2015年“3·30”楼市新政后,一线城市及部分重点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就启动了复苏之路,至今年春节前后达到一个新的高峰。这些地区的商品房库存量快速去化,深圳等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供应性偏紧的情况。而伴随着楼市交易的火爆,住房租赁市场也水涨船高,这些地区的房租价格也进一步攀升。
此时出台上述《意见》,意味着将有一定数量的租赁住房入市,这在供给层面,将大大缓解租房市场的供需矛盾及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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