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对房地产经济的依赖,剥离各种依附于房产的“功能”,让自有住房者和租房族享受更均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才能让租房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都知道在大城市里当“房奴”不易,其实退而求其次当个租房者也烦恼多多。一些城市的房价涨得太猛,不少房东不再媳房租收益,他们一动卖房变现的念头,租户立马就得搬家;一些中介为赚取更多好处,煽动房东随意上调租金,退租时则无理克扣押金;更糟心的是,租房者享受不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常常感觉“低人一等”……这些问题让很多人觉得,租住的房子仅仅是临时“住所”,完全没有一个“家”应有的安稳感。
值得期待的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给租房族带来了福音。《意见》明确提出,“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租房新规最值得点赞的是它对租户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务院为何要专门发文保护租户合法权益?一方面是因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渠道,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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