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的过程,其实就是“人的私有化”过程,比如,农民不再受人民公社的束缚,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外出打工等,这些都体现了对“人本身”的解放,同样,体制内的职工主动脱离国有体制,下海经商创业等行动,也是“人的私有化”的体现。此外,“人的私有化”也会促使目前那些对私有产权的保护起着重要作用的道德、法律朝着更为文明的方向进一步演变。
中国的改革需要进一步的私有化已是普遍共识,因此,正确地理解“私有化”这个概念对把握今后改革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上,人们普遍把私有化理解为对“产权的界定”,即改变之前产权不明晰的状态,但这只是一个“分配”意义上的,比较狭隘的理解,“私有化”更应该从个体行动的角度来认识。
文章包括理论和理论的应用两部分,首先,通过比较“产权的界定观”与“产权的生成观”,说明“人的私有化”的含义及其现实意义,之后,主要是应用这一理论来解释“中国奇迹”的成因。
产权的界定观VS
产权的生成观
在“产权界定”的“私有化”观中,私有化的对象一般是作为产权客体的物;但在产权的生成观中,私有化主要是指个体自身意识的进步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相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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