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背景:被业界称为网约车“新政”的监管新规终于出台。7月28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两份文件,这被业界视为网约车合法化的标志。
与2015年10月公布征求意见稿后饱受争议略有不同,《暂行办法》的出台似乎赢得更多认同,包括各个运营单位。从内容来看,《暂行办法》与征求意见稿差别较为明显。
文件重要参与者、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修改主要体现在,第一,关于网约车车辆登记性质问题,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这“既体现出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出新业态的特征。”
第二,网约车车辆报废标准,建立了新的按里程报废的标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可以转成社会车辆进行使用。
第三,关于劳动合同,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征求意见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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