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8月1日,沈阳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11条补充意见。
补充意见包括全面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比例、商住或酒店式公寓可调整为自住型公寓、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买自住型公寓可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可帮大中专毕业生解决"首付难"、商业用房也能做"学区房等内容。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意见提出,将全面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比例。凡政府投资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其整体装配化率不低于50%;全市行政区域内(除新民市、法库县、辽中区、康平县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整体装配化率须达到30%;城市核心区域适当提高比例,楼面起拍价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其整体装配化率须达到35%。
意见还称,对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过5年未售出的商业、办公项目,具备条件的支持开发企业调整其使用功能。
此外,在商业用地上已经建设的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以及原规划用途为商业但实际用途为商住公寓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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