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产权改革不是搞私有化,员工持股不能成为瓜分国有资产。虽然国企在经营中遭遇诸多困难,我们也不能视之为经济发展的包袱,而应当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让国企在变革中成为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引擎,最终成为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经营的经济主体。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昨天召开媒体通气会,介绍即将发布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意见》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分别选择五到十户企业,国资委可从央企所属企业中选择十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首批试点原则上今年启动实施,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再根据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员工持股改革实施的主体,鉴于这一主体数量和资产规模庞大,相关改革影响的范围必然十分广泛。据国资委有关报告,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19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47.6万亿元,而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近7成。也就是说,未来有关员工持股改革一旦铺开,将涉及全国大部分国有企业,这无疑会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国企员工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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