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对10家券商下发自律监管函,主要是针对各券商违规为不符合标准的投资者开通全国股转系统合格投资者权限的事项。
这10家券商分别是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恒泰证券、东莞证券、红塔证券、湘财证券和川财证券。
2016年3月,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联合全国股转公司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核查。此次核查历时5个多月,覆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90家主办券商。通过核查发现,部分主办券商存在违规开户等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
8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10家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主办券商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对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山西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恒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东莞证券、红塔证券、湘财证券和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澎湃新闻统计,10家券商总计为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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