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今日致函天津市环保局,请求其责令天津市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蓟县项目)停止试生产,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
自然之友有关负责人今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经其调查,发现蓟县项目环评公众参与不充分,且存在造假行为。同时,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存在环境污染,遭到周边村民强烈反对,引发了集体抗议事件。
据自然之友介绍,从今年6月,自然之友开始关注蓟县项目。自然之友称,蓟县项目经天津市环保局审批后目前正在试生产阶段。
自然之友认为,蓟县项目环评公众参与不充分,且存在造假行为。“该生活垃圾焚烧厂位于天津蓟县和河北唐山市玉田县之间的县界处,其周边环境敏感点(村 庄、学校等)分属两县。”自然之友称,由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存在严重缺陷(包括公示方式以及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使得相邻的河北省玉田县大庞各庄 等六个村的民众无从获知和关注环保审批情况。
自然之友同时质疑蓟县项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缺失。自然之友认为,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总纲)》,人群健康是环境要素之一,“当建设项目拟排放的污染物毒性较大时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