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体量超12万亿元的地方国资第一重镇,上海市人大工作研究会课题组建议称,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全覆盖,与中央提出的收缴比例同步调递进。
3月31日,在经过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大量国企的调研后,课题组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强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建议》的报告(下称《报告》),称目前上海部分企业未纳入国资预算管理范围,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全覆盖要求尚有距离。
除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海市金融办监管的企业外,上海市还有9个部门直接监管的一级企业共50户尚未纳入收益收缴范围;另有12户既未纳入上海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又未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上述这两类企业在2013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86亿元和0.29亿元。“数额不少,不应该游离在监管之外。”《报告》称。
同时,上海市级金融国资缺乏集中收缴平台,收益收缴水平不能清晰反映改革和管理状况,金融资产对国资收益的贡献度与人们的期待不匹配。
上海地方国资中,上海市国资委管理的单位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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