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尤其民间融资的活跃,法学界、金融界现有法律对非法集资认定的争议越来越大,我国也会走到将“投资合同”包括在证券概念之内这一步吗?这唯有看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与法制建设方向了。
在前些年北京楼市买卖活跃时,街头和地铁常有人散发如下销售广告:购房后,业主可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酒店经营,业主参与入股,每年分红总房款的10%作为回报。(接待地址和热线电话)
股票是证券的常见形式,“股票”在许多情形下可以是“证券”的同义词。公司债券也是证券的常见形式。但上述住房售房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算不算正式合同,却是证券法经常纠缠的问题,适用中国法或美国法,会有不同结果。假如适用美国法律,则上述合同可以被认定为证券;而适用中国法律,上述合同则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股权与债权都可以是证券。按照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国务院可以决定,理财产品是否属于证券,或是哪些信托产品属于证券。《证券法》第二条规定,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换言之,《证券法》授权国务院依法认定其他证券,但《证券法》生效15年来,国务院以及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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