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4月2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下称“修订草案”)时直言:“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入,现行证券法的许多内容已难以完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吴晓灵介绍,修订草案对现行证券法条款内容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
此次修订证券法的动作之大值得各界尤其是市场人士的关注,其中不乏亮点:诸如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都是社会各界呼吁并期待已久的法律保障内容。
对此,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我国资本市场日益活跃的今天,对难以适应新形势的法律内容加以修订,凸显法制理念,在不断规范资本市场发展环境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
拟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草案以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立了股票发行注册的法律制度。吴晓灵介绍,修订草案在明确注册程序时指出,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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