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到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市场人士认为金融业营改增最早公布的时间为6月初。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目前,关于最后一批行业营改增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尚未上报到国务院,预计会在6月底或7月初发布。而在征求意见稿中,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被定为6%。
普华永道中国中区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则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最新从各方面获得的信息判断,金融业的营改增很有可能最早在10月1日开始实施,最迟则不会晚于2016年1月1日。留给金融企业进行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时间已然不多。
方案或分两步走
根据“十二五”规划,在2015年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服务业。
从2011年营改增试点方案下发至今,目前仅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几大领域未被纳入营改增“版图”。
根据本报从参与政策研究的梁因乐及李军处了解到的信息,最后一批行业的营改增方案征求意见稿尚未上报到国务院。
梁因乐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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