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华中华东区域节能减排发电调度专项监管报告》。报告显示,区域内节能发电调度试点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省份重回政府指令性计划方式,造成节能减排效果大打折扣,四川2014年丰水期由此增加弃水损失电量10.5亿千万时。
具体而言,在华中、华东区域,江苏、河南、四川三个节能调度试点省份一直未配套出台相应经济补偿办法,缺乏相应的市场机制,使得开展节能发电调度引起的利益调整得不到有效补偿。
试点后不久,江苏、河南两省即以差别电量计划和发电权交易的形式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四川省在试点四年后重新回到政府下达指令性计划方式,节能减排效果大打折扣。
四川省节能发电调度政策调整后,火电机组按照发电量计划进度一致的原则调度,丰水期火电机组未真正实现最小开机方式运行,挤占了水电消纳空间,2014年丰水期由此增加弃水损失电量10.5亿千瓦时。
节能发电调度,是指在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按照节能、经济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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