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开征集为意向受让方设置了九个条件,其中自然需要对方提供明确的重组方案,而且重组计划的完成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如受让条件第八条指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取得公司控制权后、资产重组完成前(即过渡期间),保持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管理层和员工队伍稳定,并不得在正常生产经营之外,以任何形式增加公司负债/或有负债;更重要的是,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的资产重组,并将公司全部的资产、业务、人员通过资产置换、现金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整体置出并转让给出让方。
航运央企的脱困与改造正在推进之中。继中海海盛易主后,昨日起,*ST凤凰17.89%股权正式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接盘方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同时,还要承担起注入优质资产的重组责任,且重组的时间限制是2016年6月30日之前。自暂停上市后,*ST凤凰完成了破产重整,告别资不抵债,目前已向深交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而这一次的“卖壳”亦是为了重获造血能力。公司停牌前股价2.53元每股,此次转让底价5.53元每股,获得1.8亿股的代价至少10亿元。
底价10亿“让壳”
5月30日,*ST凤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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