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可交换债成功发行并将上市交易,由于交换债品种极为稀缺,在15天集EB的申购过程中,网下申购金额达到5709.77亿元,申购中签率仅为0.14%,申购倍数达到710多倍。
条款苛刻仍引追捧
通常,可交换债转股条款的设计取决于发行人对公司未来股价的判断和放弃股权的意愿,也就是说,虽然发行了可交换债,但发行人可以通过条款设计促使债券尽快转成股票,也可以通过加入赎回权的方式阻止债券的转换。在“15天集EB”的普通条款中,却藏了一个“陷阱”:“在换股期前30个交易日,如果股票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日股价不低于发行价的130%,发行人即可赎回,赎回价为107元。”意思是在换股期前30天内,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如果一直涨,发行人就可以赎回债券,从而阻止转股的完成。赎回的同时,给予债券持有人按107元价格赎回,也就是给予了7%的收益补偿,加上1%的固定利率,债券持有人的收益是8%。这是在转股和赎回之间的一个不对等条款,通常当股价越高时,转股权利价值越高,但“15天集EB”的发行人却通过赎回权利阻止了债券投资者实现超额收益。
由此可见,天士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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