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有利于产业资本抓住机会,在合理价位增持本公司股票,同时避免公司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有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认为,其公司股价已经明显具备投资价值,准备增持股票。但是,受限于《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7月份属于中报窗口期等相关规定,很多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近期无法增持股票。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为了稳定市场,避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支持产业资本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证监会7月8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同时,沪深两个交易所也发布了相关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证监会发布的《通知》明确,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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