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会议同时指出,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居民购买保险,这是政府与市场有效的结合,能够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平,提高国民医疗保险保障程度。
年内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据了解,自2012年8月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联合启动大病医保制度开始,担负“基本医疗保障延伸”的大病医保制度就在各地持续推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亦指出,2014年我国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同时提出,2015年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大病医保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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