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颁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期盼已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靴子”终于落地。
《意见》专门提出互联网信托概念,并对信托发展互联网相关业务进行了框架性的规定,多位信托机构人士直言“意义不言而喻”、“如何发展仍需等待银监会细则”。
传统信托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仍存在“隔阂”,但是《意见》出台后,信托拥抱互联网也将迎来更常态的尝试。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陶斐斐在回答《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指出,互联网信托对传统信托业态的改变主要体现在:营销手段线上化、信息不对称有效减少、支付清算手段更加多元、财富管理群体范围更加广泛、价格发现机制更为有效等。
对待互联网态度相对“慢热”
《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信托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事实上,近年来一些信托公司已经招募互联网金融人才,成立互联网金融部,着手互联网金融业务。然而相对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对信托互联网化的态度依旧相对“慢热”。
西部某信托公司研究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