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离奇收条引发2600万纠纷:新亚制程董事长遭前独董起诉
5年前花100万元买的股权,现在值2600万元了。然而,这些股票在解禁期过后却遭遇了一场“罗生门”。转让方称在股票禁售期内订立的“合同无效”。
因被指“转让和代为管理的90万股股票,在解禁流通后没有履约抛售并给付相应收益”,新亚制程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伟明被合作伙伴(曾于2007年6月至2011年担任新亚制程独立董事)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原告方认定许伟明根据双方签字协议收下100万元交易款,应按照合同协议执行抛售。而许伟明方面坚称被告作为上市公司高管禁售期内转让股票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同时,“收条”方式的合同,在标的和交易时间方面存在问题。
近日,这起涉及近260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在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的情况下,双方代理律师进行了激烈的庭辩,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给予10天调解期。原告代理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双方分歧巨大,最终只能等待法院裁决。
限售期协议转股
昨日(7月27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原告当事人处了解到,此案起源于2010年双方签署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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