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4点多,赵先生来到淄博市长途汽车站准备买票前往滨州市,在售票窗口处看到了“请出示身份证”的标语。赵先生开始还有些纳闷,长途汽车票实名制了“我看见有出示身份证件的提示,就把钱和身份证给了售票员。”赵先生回忆说,“当时售票员也没说别的,只是麻利地把票给了我。我发现除了车票还有张保险单,这才明白,原来身份证是用来买保险了。”
赵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当天购买的车票和保险单,记者看到这张保险单是太平洋保险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4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10000元。
“买不买保险是消费者的自由,很多乘客不熟悉这项业务,有的因为匆忙赶车没看到自愿买保险的提示,售票员还是应该事先告知才对。”赵先生说,虽然保险的钱数不多,但心里还是有些不痛快。
7月21日,记者在售票大厅看到,窗口上贴的票务服务提示上写着:“自愿购买保险、请出示身份证件”,“钱、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在一个售票窗口前,王先生正在买车票。记者看到,售票员只说让王先生“把身份证拿来刷一下”。刷过身份证后,就把车票和保险单给了王先生。“我看多付了2元,还以为车票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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