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涉及在美中概股财务欺诈集中爆发之后,近年该领域有所降温。近日,财新记者就在美中概股涉诉事件,告密者“奖金项目”,以及美国证监会(SEC)执法,专访了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 LLP)合伙人邓颂荃(John Tang)。作为SEC的一项成功实践,告密者制度对于正在加强执法力度的中国监管部门也有借鉴意义。
邓颂荃的执业领域广泛,重点涉及证券诉讼、美国证券交易所执法、证券欺诈集体诉讼、上市公司内部审查,以及反海外腐败法(FCPA)。
“在美国资本市场的挂牌的公司,无论国籍,都同样需要应对证券诉讼的风险,而通常证券诉讼发生在挂牌之后的数年。于2011年前后中概股财务欺诈集中爆发之后,到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明显减少,因此最近一两年淡出了媒体的视线。” 邓颂荃表示。
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的欺诈行为就完全消除了。相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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