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是推进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金融业自身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落实金融领域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条件。要搞好金融法制建设,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推进市场化改革。摈弃既往运动式、碎片化的立法方式和思路,更加讲求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在做好金融法制建设顶层设计的基础上,通过“健全基础法律、填补制度空白、改善执法环境、整合法规资源、完善司法保障”等措施,坚持“立、改、废”并举,推动形成基本法律健全、行政法规配套、司法解释完备、规章体系科学、规范层级适当、制度供给有效的金融法律体系,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为推动我国金融业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法律制度支撑。
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金融立法
金融立法的本质是在源头上对市场主体各方利益进行分配、对市场主体权力义务进行安排的过程,必须准确反映和体现金融体系发展的内在规律。同时,立法工作本身又是发现问题、归纳法意、形成法条的专门工作,程序性、技术性要求很高,有其自身的规律。完善金融立法的目标应当是:推动金融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