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为解决旅游市场的诸多"乱象",各地不断推进导游职业薪酬改革,一些地方也推出试行导游小费合法化的改革举措,前几年,山西就曾出台过《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奖励及旅游者自愿支付的小费等部分组成。但这项规定最终因"游客不认可"等因素而夭折。强行要求游客购物来收取回扣的现象依然存在,更有导游对旅客大骂粗口"不购物就是没人性"。
此次,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导游薪酬改革推广意见,将支付导游小费合法化问题纳入导游薪酬改革当中。这种薪酬方式,表面看是可行的,但是实际上,执行起来却非常难。
主要难在三个方面:一是民族习惯所不允,给小费是西方人的传统文化,以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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