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解决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以前库存化肥的增值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发布补充通知。
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5〕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解决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以前库存化肥的增值税问题,现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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