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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电脑艺术设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电脑艺术设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1.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以国家高职职业技能培养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数字媒体时代的艺术设计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适应社会发展、行业需求、新型发展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具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软件应用能力、创意设计能力、平台运行应用能力、独立完成设计与团队合作能力等的发展型技能人才。专业建立了较完善的实验实训设备、场所,并与多家知名数字媒体企业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2.主要课程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开设具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特色专业技能课程,开设主干课程有:风景写生实训、二维形态设计项目实训、三维效果项目实训、数字摄影、摄像项目实训、UI设计项目实训、动态图像项目实训、网页艺术设计项目实训、2D动画制作项目实训、交互式动画项目实训、数字出版物设计项目实训、数字展示设计项目实训、虚拟场景设计项目实训、人机交互项目实训等主干课程。  3.就业方向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培养面向网络媒体、软件企业网页、网站设计与维护,信息媒体设计发布、UI设计等岗位;数码影视广告企业二维动画设计制作、影像制作、游戏场景设计制作等岗位;设计与广告公司电子媒体广告设计与制作岗位;企事业单位信息交互媒体产品设计制作与维护,平面创意设计制作等岗位的技能人才。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影视动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影视动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1.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  影视动画专业是国家级085重点建设专业,本专业注重学生在影视动画行业内技术和创意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独特的艺术修养、优秀的创意素质。学生通过三年的专业学习和项目实训,能具备优秀的影视动画行业素质,无论是个人实战技能还是团队合作能力都将达到行业的用人标准。培养学生成为文化创意产业中高端的技术艺术复合型人才,毕业后主要从事动画制作、游戏制作、虚拟现实、影视特效、动漫衍生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2.主要课程  影视动画专业具有影视与动画相结合的艺术特色,开设操作性和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技能课程,包括《雕塑实训》、《动画角色设计项目实训》、《原画设计项目实训》、《数字摄影摄像项目实训》、《后期剪辑项目实训》、《影视特效项目实训》、《音效项目实训》、《三维建模项目实训》、《材质与渲染项目实训》、《动漫衍生产品设计项目实训》、《广告动画创作项目实训》、《二维动画创作项目实训》、《三维动画创作项目实训》、《毕业综合实践》等课程。  3.就业方向主要就业单位部门或岗位动画制作公司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动画后期特效、音效制作广告传播、影视后期公司广告动画制作、影视特效制作、影视广告创意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剧特效、电视栏目包装、电视节目剪辑等工作。多媒体设计公司多媒体动画、多媒体特效、虚拟现实制作游戏公司游戏原画、后期特效、动作设计、材质渲染网络公司、娱乐公司网页动画、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开发建筑设计公司建筑动画、虚拟仿真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会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会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1.培养目标和特色  本专业培养富有科学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基本理论及技能和出版、发行等专业知识,具有较强动手能力,能够在各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实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主要课程  本专业课程设置本着保证主干课、突出能力培养、适当拓宽专业知识面的原则,主干课程包括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出版企业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出版发行实务、媒介经营与管理等。  3.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各中小企业从事会计实务、审计、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也可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金融、证券等各类服务型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实务、审计和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增设相关文化传媒类企业会计实务与管理特色课程学习,为本专业学生在新闻出版发行企业、网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演艺公司、数字内容制作公司和印刷、复制企业、版权贸易公司等文化传媒类企业从事会计实务、审计、财务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理论与实务基础。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招生章程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1733     英文名称:ShanghaiPublishingandPrintingCollege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三年制高等专科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一号门);     学校总机:021-65673587     招生咨询:021-65674045     学校网址:www.sppcusst.cn  第三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工、文、艺结合的多科类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3年,前身为上海印刷学校,是当时我国唯一一所印刷专业学校。原隶属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1987年升格为大专。2000年起实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建。2003年7月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组建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学院(开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同时继续进行高等专科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六条我校在招生工作过程中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电话为:021-65673587转205分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订年度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考试和考核  第九条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对2006年由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某一所本科院校的艺术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至少应包括素描、色彩),并且取得合格成绩(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成绩为准)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  第五章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时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我校所有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专业课程,仅开设英语课,读其它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考虑。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我校非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专科学校分数线,按照1:1.2投档,经体检、政审合格,按德、智、体全面择优录取。我校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专科艺术类专业分数线,经体检、政审合格,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是艺术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对2006年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在满足第十条要求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标准: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备注一般专业5000元/年印刷技术(高职)7500元/年高职,招上海应届“三校生”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中美合作)12000元/年中美合作专业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  第八章奖学金及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建立起“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原因而辍学。  第十七条奖学金方面包含:国家奖学金、高等学校奖学金:特等奖金额3000元/每学年(0.1%比例);甲等奖金额2400元/每学年(3%比例);乙等奖金额1200元/每学年(14%比例);丙等奖金额600元/每学年(20%比例)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在社会各出版、印刷行业的支持下,学校另设吉田公彦奖学金、金光纸业奖学金、西部九兴奖学金、曼罗兰印刷科技人材奖和太阳奖学金。  第十八条学校协助在校生向贷款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资助。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特别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章程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的奖贷情况  我校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有一套较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的种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特等奖金额3000元/每学年(1‰比例)、甲等奖金额2400元/每学年(3%比例)、乙等奖金额1200元/每学年(14%比例)、丙等奖金额600元/每学年(20%比例)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有:吉田公彦出版育英基金、金光纸业和西部九兴、太阳等奖学金。另设有勤工助学活动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采取多种帮困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协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由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路10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我校所有专业课程,仅开设英语课,读其它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考虑)。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根据各省(区、市)的第一批专科控制分数线,各省(市、区)按规定的投档比例投档。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依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由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再出现同分时,文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数学、外语、语文,依据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是根据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有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38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①上海市:  (素描+色彩+速写)×70%+(语文+数学+英语+综合)×30%  ②外省市: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对2009年由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某一所本科院校的艺术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至少应包括素描、色彩),并且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成绩为准)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900——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费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5674045(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021-65687886(监察室)  十四、网址www.spp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奖学金方面包含: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2)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学校设立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学校保证所有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都有机会上岗参加工作。  (4)学校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对特殊困难学生按相关政策予以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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