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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云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哈尔滨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云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生物科学2009444444--理科二批小学教育2009445445--理科二批食品科学与工程2009447450--理科二批化学2009449449--理科二批地理科学2009449449--理科二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09450455--理科二批财务管理2009455455--理科二批俄语2009456456--理科二批心理学2009458458--理科二批会计学2009460460--理科二批电子信息工程2009461461--理科二批软件工程2009463475--理科二批英语2009464464--理科二批物理学2009467467--理科二批土木工程2009470470--理科二批数学与应用数学2009477477--理科二批

  • 哈尔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第三条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八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哈尔滨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投档时,以实际考分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或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教育学类(含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公共艺术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其它专业实行按专业招生。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计算机类、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软件工程等专业录取后按英语考生的外语基础授课。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俄语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黑龙江省外艺术类(山东省美术类、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除外)和黑龙江省摄影专业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术科)考试。山东省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统考成绩,专业课(术科)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黑龙江省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绘画、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录取时,使用黑龙江省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往届考生的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范围是黑龙江、山东、湖南、浙江、辽宁、四川、湖北、江西、河北、重庆、福建、云南、内蒙古、陕西、吉林、河南、山西、甘肃、贵州、广西、安徽、江苏、广东、海南、青海、宁夏等二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及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学校网址:www.hrbu.edu.cn  E-mail:zsb@hr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13350(Fax)、86688519、86617723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哈尔滨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哈尔滨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哈尔滨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地处享有“东方巴黎”美誉的冰城──哈尔滨。学校占地面积65万平方米,综合办学条件优良,校区错落分布、疏朗有致,格调清新、宁静幽美,被黑龙江省建设厅命名为“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多年来,学校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强化服务”的办学方针,实施错位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学为中心工作,面向社会发展需求,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政法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科研部,41个本科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重点建设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结构优化、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6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2人,博士、硕士507人。2009至2013年间,全校教师共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448项,发表学术论文2260篇,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252项。许多教师曾荣获国家优秀教师奖、国家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全国优秀青年教师奖、曾宪梓奖、全国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等国家及省部级奖励。  学校设施齐全,装备先进,有风格典雅的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等;有现代化的艺术实验中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8个教学实验中心(其中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专业实验室、13个语音室、80个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计算机校园网、大学生教育电视台、外语调频广播网、电子阅览室等教学设施,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学校图书馆藏书丰富,纸质图书达百万余册,中外期刊千余种。  学校坚持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相结合、系统知识教育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综合素质教育与专业技能教育相结合,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紧密联系社会,探索、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全面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不断规范教学与科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的人才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好评和欢迎。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经济统计与信息大学签署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与英国桑德兰大学签订校际框架合作协议。并不断拓宽交流渠道,深化合作领域。学校多次派学生参加莫斯科国立经济统计与信息大学举办的“俄语夏令营”活动,赴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维亚茨基国立人文大学、阿穆尔州国立人文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语言实践。2013年8月,学校与韦伯斯特大学共同签订了《中国哈尔滨学院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2+2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学生项目合作协议》,两校还就对双方互派教师交流及艺术类专业开展合作达成共识。  哈尔滨学院作为“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将紧紧抓住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机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哈尔滨大学。

  • 哈尔滨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哈尔滨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哈尔滨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哈尔滨学院所在地:黑龙江哈尔滨学院学历层次:本科哈尔滨学院招办电话:0451-86613350(Fax)、86688519、86617723哈尔滨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原南岗区学府四道街9号)哈尔滨学院电子邮箱:zsb@hrbu.edu.cn哈尔滨学院招生网址:http://zsxx.hrbu.edu.cn/

  • 哈尔滨学院学报_期刊_投稿_版面费_官网_编辑部

    哈尔滨学院学报_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_哈尔滨学院学报投稿_哈尔滨学院学报版面费_哈尔滨学院学报官网_哈尔滨学院学报编辑部《哈尔滨学院学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发行,由哈尔滨学院主办的学术期刊。其前身是《哈尔滨师专学报》,1980年创刊,2002年改月刊至今。哈尔滨学院学报自创刊以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秉持为高等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发展的办刊理念,突出学术论文的学术性、师范性和地方性的地方大学学报特点,紧密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哈尔滨学院学报现开设“东北流域史研究”、“哲学研究”、“政治经济学研究”、“文学研究”、“语言学”、“艺术文化研究”、“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等专栏。哈尔滨学院学报着力于东北流域历史文化研究平台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在2005年开设了“黑龙江流域文明”栏目;2012年拓展为“东北流域史研究”栏目,着力于东北流域历史文化的研究,该栏目已逐步成为我国东北流域史研究的主要学术交流平台,逐步发展为学报特色。近年来,哈尔滨学院学报紧密结合学校的“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进一步凸显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优势和学术研究特色,开辟了开设“重点专业建设之窗”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宣传专栏。哈尔滨学院学报已被《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等全文收入期刊,在高等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有广泛影响。哈尔滨学院学报工作得到了同行的肯定和鼓励,先后荣获了“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报”,“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等荣誉奖励。《哈尔滨学院学报》本着精进志远、求实创新的办刊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竭诚为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服务。哈尔滨学院学报投稿须知【稿件内容要求及格式】1.来稿均要求有中英文的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摘要(篇幅为100-300字)、关键词(3-8个)。注意:第1次在线投稿的作者需要先注册,取得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以后投稿或查稿时均用此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与编辑部联系,进行查询。注册时填写准确的期刊邮寄地址、作者联系电话、电子信箱。2.作者简介格式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不填),籍贯,职称,学位,主要从事ㄨㄨㄨㄨㄨ研究。例如:张阿三(1980-),男,(如是汉族不填),山东济南人,助教,硕士(硕士、硕士研究生、博士、博士研究生,按自己实际情况填写),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3.基金项目格式:ㄨㄨㄨㄨ研究项目,项目编号:ㄨㄨㄨㄨ。4.标注论文所属详细的[中图分类号]。5.[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序号用①②③等表示,集中排于文末参考文献前。6.[参考文献]应符合以下格式:(1)中文专著、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的编写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标识类型].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文献标识:专著M.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刊P.其他文献Z)(2)中文期刊文章的编写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期号).(3)中文报纸文章的编写格式:[序导]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称,出版年-月-日.(4)外文译著、译文的编写格式:与中文文献的格式相比,译著、译文的编写格式中多了[原作者国别]和中文译者,具体如下:[序号][原作者国别]主要责任者.中文译者.文献题名[文献标识类型].中文本的出版社所在地名:中文出版社或中文报刊名,出版年、或年卷期号或出版年-月-日.(5)文集中的析出文献的编写格式:[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名[A]论文集/论著.主要责任者.主要题名.[C/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6)电子文献的编写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载体类型标识].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的年-月-日/引用的日期(任选其一).(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电子载体类型及代码为:磁带MF、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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