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新校区)、丰收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南(南校区)、焦作市健康路8号(北校区)。  三、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967。  四、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2013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3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新校区)、丰收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南(南校区)、焦作市健康路8号(北校区)。  三、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967。  四、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规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录取时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普通类录取规则: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录取过程中,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5、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中俄合作办学专业以俄语安排教学,其他专业以英语安排教学。  六、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当年物价部门批件,2013年学费标准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含体育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软件学院各专业8000元/生?年,中俄合作办学艺术设计、音乐教育专业为13000元/生?年,中新(新西兰)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为13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将在相关省、市招办指定相关媒体以及焦作师专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权利。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0391—3399403、3399402、3593980  邮政编码:454002  学校网址:www.jzsz.cn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新校区)、丰收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南(南校区)、焦作市健康路8号(北校区)。  三、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967。  四、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规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录取时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普通类录取规则: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录取过程中,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5、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中俄合作办学专业以俄语安排教学,其他专业以英语安排教学。  六、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当年物价部门批件,2014年学费标准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含体育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软件学院各专业8000元/生·年,中俄合作办学艺术设计、音乐教育专业为13000元/生·年,中新(新西兰)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将在相关省、市招办指定相关媒体以及焦作师专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权利。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0391—3399402、3593980  邮政编码:454002  学校网址:www.jzsz.cn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015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5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新校区)、丰收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南(南校区)、焦作市健康路8号(北校区)。三、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967。四、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五、录取规则: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2、录取时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普通类录取规则: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录取过程中,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处理。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5、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6、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六、学费和住宿费:根据当年物价部门批件,2015年学费标准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含体育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七、录取结果的公布:录取结果将在相关省、市招办指定相关媒体以及焦作师专网站上进行公布。八、待遇: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权利。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九、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391—3593980、3399402邮政编码:454002学校网址:www.jzsz.cn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实现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推动素质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经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内部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1967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  第十条办学特点:学校始终高扬师范教育旗帜,秉承“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术唯真、教学至上”的办学理念,发扬“艰苦奋斗、严谨治学、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办学传统。  学校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检查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学校、河南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学有所成的高素质人才,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声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丙辰张战营  副组长:周吉国张新海贾长虹高闰青靳贤胜  成员:杨寰祖林五星司清亮高成庄岳彤陈晓香李东平崔晓慧各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各学院工作组。  第十二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模式、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见附表:焦作师专2016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十五条填报志愿: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报名时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和5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