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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379”,英文名称为“GuangXiInternationalBusinessVocationalCollege”。第三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院座落于广西南宁市。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院成立院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参与、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的职能部门,其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研究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第七条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阳光招生,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邮编:530007,联系电话:0771-3241618,传真:0771-3244696。电子邮箱:zsb@gxibvc.net,学院网址:www.gxibvc.net。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2015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计划为准。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认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名的基准成绩。第十二条学院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院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档考生专业采用投档成绩优先的方法确定,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设分数级差为1分。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退档。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2.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63米至1.75米,男生身高在1.73米至1.85米,裸眼视力0.7以上(其他要求具体详见学院2015招生简章);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但符合学院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转入其它专业就读。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379”,英文名称为“GuangXiInternationalBusinessVocationalCollege”。  第三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院座落于广西南宁市。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院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参与、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的职能部门,其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研究有关招生考试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阳光招生,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邮编:530007,联系电话:0771-3241618,传真:0771-3244696。电子邮箱:zsb@gxibvc.net,学院网址:www.gxibvc.net。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16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认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名的基准成绩。  第十二条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院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档考生专业采用投档成绩优先的方法确定,根据“投档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如录取末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为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63米至1.75米,男生身高在1.73米至1.85米,裸眼视力0.7以上(其他要求详见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入学后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者根据学院有关转专业规定,原则上在旅游管理系内的专业进行调整,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广西首府南宁市,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广西区商务厅,以培养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型、经营型、创业型人才为宗旨,是培养广西商务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建校三十年来为社会各单位、特别是全国外经贸部门输送了大批高级管理人才,我院许多毕业生经过努力工作现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目前,学院设有对外经济管理系、国际贸易系、旅游管理系、市场流通系、应用外语系、公共基础部、社会科学教学部等五系二部,共开设有35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在校生已达5300多人。  学院现有大学路校区、明秀路校区、金陵校区(在建)三个校区,校园面积990亩,校内环境优美,风景宜人,崭新的校舍、独特的校园风貌,幽雅的建筑布局、校内各种设施富有现代气息。历年来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优秀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学府。  学院管理规范,教学严谨,已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99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生师比达到20.4:1,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9.23%,专业带头人32人。具有“双师素质”教师10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研究生共96人。常年聘请高水平外籍教师3人,聘请66名来自企业的高水平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学校的兼职教师。学院建设有宽带多媒体教学网络、拥有能够满足教学用的仪器设备、图书馆藏书30多万册等,拥有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近百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经济贸易实训基地、酒店管理实训基地、商务外语实训基地、财务会计实训基地是自治区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计算机实验室、语音实验室被确认为自治区合格实验室。  学院设有国际商务专业人员从业资格(外销员、国际商务师)、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资格、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外贸跟单员、清华IT工程师、全国管理资格国际双认证等9个资格证书考点。是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广西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定点单位,同时也是广西外贸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外语培训基地。先后与越南海防大学、泰国碧武里皇家大学、英国桑德兰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等国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为我院学生提供了到国外深造的良好机会。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等2所高校建立了3个联合办学点。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财经类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广西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771-3244696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zsb@gxibvc.net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xibvc.net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排名及分数线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市及自治区招生,生源充足,生源质量逐年提高。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前景好,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排名■旅游大类(5个)■电子信息大类(3个)旅游管理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财经大类(14个)■文化教育大类(7个)金融保险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与理财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与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商务日语文秘应用越南语应用泰国语应用柬埔寨语■交通运输大类(2个)航空服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文科)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3571410200专科一批2012年3571917200专科一批2011年3481874210专科一批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理科)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306701200专科一批2012年306913200专科一批2011年324645210专科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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