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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125。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朱村街  邮政编码:51137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所属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B线。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松田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等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125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朱村街邮政编码:51137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所属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B线。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松田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三条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等美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休学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1.学费标准: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3500元。游戏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待定,具体以物价局审批为准。2.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第二十九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助学贷款: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贷〔2007〕5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文件精神,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第三十一条国家奖助学金: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及《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广松职〔2013〕58号)文件精神,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第三十二条校内奖学金:按照《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学生可申请松田精英奖学金、松田学子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以及各类竞赛奖学金等。第三十三条勤工助学:学院通过预留岗位和与企业合作两种形式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岗位。对于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学院给予一定奖励。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办公室联系人:吴明生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20-82857988传真:020-82856222电子邮箱:sontanzy@126.com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2850580,020-82856652传真:020-82850580电子邮箱:sontanzsb@sina.cn学院网址:http://www.sontanedu.cn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sontanedu.cn/cn/admissindex.html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授权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125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邮政编码:51137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前身为广州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专科部,具有10年办学历史和严谨的办学传统,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增城市松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目前占地面积540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正在筹建中的新校园占地面积1300亩,已列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坐落于广州东部现代化生态新城区--增城市,地处珠江三角洲都市圈内,是广州、东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群和广深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毗邻港澳,南与东莞隔江相望,东临惠州,北界从化,西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州科学城,是全国闻名的荔枝之乡、牛仔服装名城、新兴的汽车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最佳地理优势,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好地方。  学院首任院长是毛泽东儿媳邵华少将,现由邵华之子毛新宇少将接任院长;解放军总参管理保障部原部长李天策少将任名誉院长;广州大学原校长林维明教授以及宁波大学原校长张钧澄教授担任顾问。师资团队建设奉行“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专兼职并举。现有教职工13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1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0人,组成了适应高职高专教学特点的师资群体。  学院成立后,从2007年开始招生,逐步扩大办学规模,2008年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人。根据学院规模发展规划,2009年全日制在校生将达4000人,到2011年将达到7000人规模。  学院设置的学科门类包括财经、电子信息、制造、旅游、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等8个大类,18个专业,设3个教学系,1个基础课部。学院以适应珠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加强专业建设和深化教学改革,与珠三角行业以及增城市本地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学校与企业、专业与职业、学生与岗位对接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不断探索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资源共享,以及与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合作,为学生提供多条专升本途径。在校学生可以考取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本科插班生,在考前培训、招生录取等方面占有较大优势;也可以通过自学考试辅导完成自学考试科目,考取自考本科学历证。  发展中的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凭借珠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改革发展规划为契机,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加强自主创新,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州松田职业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所在地:广东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20-82856989、82856988广州松田职业学院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朱村街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电子邮箱:sontan_zsb@126.com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ont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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