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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二条:教育部院校代码:13125  第三条:办学性质与层次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层次:本科、高职  第四条:学院简介  学院规划用地1500亩,现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现设服装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珠宝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目前共有54个本、专科专业。  第四条:招生计划  我院2014年本科计划1043名,高职(专科)计划共32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专辑。  第五条:预留计划使用情况说明  我院2014年本科预留计划32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给予调配,严格遵循录取原则。  第六条: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2014年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七条:招生对象  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专对口升学考生,学院执行各省市、区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不另作限制。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条:学院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条:教育部院校代码:13125第三条:办学性质与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层次:本科、高职第四条:学院简介学院现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设有服装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珠宝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共有55个本、专科专业。第五条: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2015年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第六条: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专对口升学考生,学院执行各省市、区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不另作限制。第七条:录取政策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并填报志愿的,均有机会被我院录取。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2、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的规定执行。3、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4、学院对符合生源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5、我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第八条:学院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第九条:资助与奖励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办理助学贷款。2、根据国家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4、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生特困补助金,并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制度。第十条:毕业与就业1、学生在校按规定年限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2、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第十一条:联系方式院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南郊大学园区祟文路1号邮编:712046咨询电话:029-38114101、38114102传真:029—38114112网址:www.sxfu.org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6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教育部院校代码:13125  第五条办学性质与层次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层次:本科、高职  第六条学院简介  学院现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设有服装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珠宝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药工程学院等。共有56个本、专科专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按照主管教育厅的政策要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将用于补充生源充分的省份的专业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并填报志愿的,均有机会被我院录取。专业尊重考生志愿。考生一经录取,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  第九条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对生源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我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报考表演艺术(服装表演)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含),女生身高1.65(含)米以上。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新生逾期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按照2016年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六章资助与奖励  第十七条被我院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九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生特困补助金,并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制度。  第七章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办学地点:陕西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区祟文路1号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邮编:712046  咨询电话:029-38114101、38114102  传真:029—38116188  学院官网:www.sxfu.cn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所在地:陕西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学历层次:本科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招办电话:029-33813555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通讯地址: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区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电子邮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xf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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