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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侦查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侦查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法学  门类:公安学类  专业名称:侦查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刑事执法、侦查破案的基本训练,掌握侦查学理论和技术,具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掌握侦查手段和侦查技术;  3.具有较强的侦查指挥、刑事执法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擒拿格斗技术、警用武器应用技术等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6.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刑事侦查学、物证技术学、法医学、侦查讯问学、现场勘查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治安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治安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法学  门类:公安学类  专业名称:治安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6.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行政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行政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公共管理类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政治学、管理学、法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ZF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地方ZF学、市政学、公共政策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学年论文、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不少于1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或法学学士

  •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法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福建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法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法学  门类:法学类  专业名称:法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 福建警察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福建警察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现已成为福建后备警察的培养基地、福建在职中级警官培训基地、福建公安科技和公安理论的研发基地、闽台警察学术交流的基地。  学院坐落在福州市的文化中心——仓山南台岛。占地面积27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实验设施完善,建有现代化的警体馆、射击馆、战术训练场、运动场、游泳池、交通管理训练基地等教学训练场馆,拥有基础实验室6个及数字化侦查、物证分析、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特种照相、警察自动化指挥等专业实验室16个,建有覆盖全省9个地市的专业实习基地25个。学院拥有独立的图书馆楼,建筑面积达92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58.8万册,凸显“福建、公安、港台”特色,现已实现微机管理和电子阅览,可与国家数字图书馆联网。  学院现有教职工342人,其中专任教师2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92人,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2人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有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有1人被评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有18人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有2人被列入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8人被评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学院现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公安管理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法律系、政教部、基础部、警体部等10个教学部门。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刑事侦查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省级本科教育特色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近4000人。  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迄今为止,学院已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部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2005年以来,学院教学成果《创建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教育实战新体系》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实施质量工程战略,构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获福建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院治安学教学团队和侦查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福建省治安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省级人才模式培养创新实验区;社会治安研究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培育),数字化网络犯罪监察与防控实验室被评为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学院曾先后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体育先进单位”。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9年,学院被福建省政府评为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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