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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理工大学2013年考研招生简章

    沈阳理工大学2013年考研招生简章 沈阳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二、招生说明1. 2013年我校41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9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2.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预计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以及兵器工程(专业学位)五个专业为照顾专业。3. 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在报考前须修完大学本科阶段4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三、报名须知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5.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五、初试(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佣准考证》。考生打佣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5日下午外国语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1月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凡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复试细则以及考生复试时所需提交材料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不详导致各类函件无法收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种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六、奖助学金注:详情请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单位代码:10144网 址:http://www.sylgyjs.com/index.files/admin_index.asp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理学院楼B305)邮 编:110159E - mail:dzj6028@163.com传 真:(024)24686215电 话:(024)24686219联系人:张老师、邓老师

  • 沈阳理工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沈阳理工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本科)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院校满意度:综合满意度3.9(1672人)、校园环境满意度3.8(1634人)、生活满意度3.3(1604人) 沈阳理工大学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学校创建于1948年,学校地理位置优越,风景秀丽,环境清新宜人;学校主要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艺相结合,面向全国招生,有着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现有专任教师1061人,学校总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学校办学设施完善,建有教学楼,学生公寓,超市,图书馆,数据库,博物馆,各种实习实训基地等设施很齐全。 沈阳理工大学现有各类学生26346人,学校办学至今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10万余人,学校与60多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此文章来源于https://bbs.pinggu.org/jg/]。 以下是其他网站网友对沈阳理工大学的评价: 沈阳理工大学环境挺好,尤其是图书馆,是全亚洲大学中最大的图书馆,寝室很舒服,图书馆很安静,藏书很多,老师很敬业关心同学,欢迎来到沈阳理工大学。 校园很大,学校绿色也多,硬件也不错, 关键是校园风气还不错的,对于学习环境弹药教研室的老师一直都是为学生着想的,很负责任。但是学习的自主性还是在于自己的,我经常去图书馆学习,图书馆的学习环境很好的,每到考试的月份,一位难求呀。

  • 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说明 (一)2014年我校43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53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以及兵器工程(专业学位)五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他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本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本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单位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十、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欢迎报考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单位代码:10144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理学院楼B305) 邮编:110159 电话:024-24686219 传真:024-24686215 E-mail:dzj6028@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邓老师

  • 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_沈阳理工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_考研参考书目 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已公布,详情如下: 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序号 初试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参考书目 出版社 作者 适用专业1 适用专业2 适用专业3 适用专业4 适用专业5 适用专业6 适用专业7 1 501设计 《设计基础》 《环境设计》 《装饰设计》 《工业设计》 《陶瓷设计》 《艺术概论》 《工业设计史》 《中外美术史》 《外国工艺美术史》 《中外建筑史》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130500设计学 2 61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书编写组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 611综合设计理论 《设计基础》 《环境设计》 《装饰设计》 《工业设计》 《陶瓷设计》 《艺术概论》 《工业设计史》 《中外美术史》 《外国工艺美术史》 《中外建筑史》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通用本 130500设计学 4 80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书编写组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5 802理论力学 《理论力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教研室 080104工程力学 082601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082603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6 803自动控制原理二 《自动控制原理》(第五版) 科学出版社 胡寿松 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 7 804弹药学 《弹药学》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王志军 082601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082603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085225兵器工程 8 805电子技术 《电工学》(下册) 高等教育出版社 秦曾煌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Z2信息元器件制造技术与装备 085201机械工程 080204车辆工程 9 806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 东北大学出版社 孙志礼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Z2信息元器件制造技术与装备 085201机械工程 080204车辆工程 10 807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上海科技出版社 程兰征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 11 808金属学及热处理 《金属学及热处理》 机械工业出版社 崔忠圻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 12 809大学物理 《普通物理》(第五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程守洙等 080300光学工程 0803Z1光电材料科学与技术 080901物理电子学 13 810通信原理 《通信原理》 国防工业出版社 樊昌信等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14 811自动控制原理 《自动控制原理》 国防工业出版社 王划一 0811J1优化理论与过程控制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3系统工程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5210控制工程 15 812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 清华大学出版社 严蔚敏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83500软件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16 813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第四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大连理工无机教研室 081701化学工程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3生物化工 081704应用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 0817Z1化工安全科学与工程 085216化学工程 17 814环境工程学 《环境工程原理》 高等教育出版社 胡洪营 083001环境科学 083002环境工程 18 815微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第5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高鸿业 020206国际贸易学 19 816会计学 《基础会计学》 《财务会计》 电子工业出版社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范抒 刘永泽 120201会计学 20 817管理学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 复旦大学出版社 周三多等 120202企业管理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Z1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21 818运筹学 《运筹学》(第三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运筹学》教材编写组 120202企业管理 1202Z1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22 819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系统》(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郑君里 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 23 820物理化学二 《物理化学》(第五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编 082604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24 821火工品设计原理 《火工品设计原理》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蔡瑞娇 082604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25 822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C++程序设计教程》 机械工业出版社 薛万鹏 083500软件工程 26 823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第二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龚尚福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3系统工程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5210控制工程 27 824技术经济学 《技术经济学》 兵器工业出版社 赵维双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28 825运筹学二 《运筹学》(第三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运筹学》教材编写组 0802Z1工业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 29 826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 电子工业出版社 谢希仁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85211计算机技术 30 827运筹学三 《运筹学基础及应用》 高等教育出版社 胡运权等 0811J1优化理论与过程控制 31 828安全系统工程 《安全系统工程》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林柏泉,张景林 0817Z1化工安全科学与工程

  • 沈阳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沈阳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沈阳理工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沈阳理工大学简介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设有17个学院,2个教学部。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1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点45个,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53个本科专业。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8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沈阳理工大学现有专任教师1061人,中国工程院杨绍卿院士受聘我校特聘教授。教授、副教授52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30多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名师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特聘教授5人,省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6人,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10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1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0人。 沈阳理工大学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26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校建设了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被命名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普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26346人,其中硕士生1682人。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10万余人。 沈阳理工大学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视频公开课上线课程5门,省级资源共享课上线课程2门。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是全省拥有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数量最多的高校之一。我校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沈阳理工大学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军工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 沈阳理工大学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12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的普希金俄语中心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俄语中心。 沈阳理工大学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目标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说明 (一)2015年我校45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595人,分学院拟招生计划见下表,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武器系统信息与对抗技术以及兵器工程(专业学位)六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积极构建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加大奖助力度,以保障考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心学习。(详见我校各类奖助学金相关文件) 沈阳理工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院系所拟招生计划 1 00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20 2 002 艺术设计学院 16 3 003 装备工程学院 35 4 004 机械工程学院 100 5 005 汽车与交通学院 17 6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4 7 007 理学院 12 8 00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43 9 009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41 10 010 经济管理学院 147 11 011 外国语学院 20 合计 595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五)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七、初试及成绩发布 (一)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日期及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9日进行,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我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五)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八、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制定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六)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七)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九)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一)有必要时,我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三)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九、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针对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一)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 十三、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且不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关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E-mail等方式咨询。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单位代码:10144 微博:http://e.weibo.com/sylgyjs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理学院楼B305) 邮编:110159 电话:024-24686219 传真:024-24686215 E-mail:dzj6028@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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