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学年期末成绩全年级前三名的考生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重奖。 2、区县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一次性减免300元。 3、7月1日前交清全年费用的减免当年学费的15%,8月20日前交清全年费用的减免当年学费的10%。
声乐 4000 影视表演 4000 航空服务 2600 涉外旅游管理 2600 涉外旅游管理 2600 涉外酒店管理 2600 计算机及应用 2600 涉外秘书 2600 高级护理 2600 康复治疗 2600
考生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我院旅游类专业旅游类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旅游类专业的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对投档考生我院不规定男女比例,各专业无语种要求。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96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 招生范围及对象: 学院2008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的考生。 录取规则: 1、我院2008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生按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专业。 4、我院对投档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5、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仍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生入学后凡不符合体检要求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②身高要求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③理科生优先。 7、报考康复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色盲、弱视、斜视等,无晕血、晕针等反应。 ②身高要求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8、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②五官端正,肤色好,说话、微笑时嘴型对称,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 ③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健康状况符合酒店服务人员标准,无腋臭。 ④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体检费、办证费等杂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院助学金。 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和鼓励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178319 87178320 63656872 学院网址:http://www.whmzxy.cn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