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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1、第一学年期末成绩全年级前三名的考生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重奖。 2、区县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一次性减免300元。 3、7月1日前交清全年费用的减免当年学费的15%,8月20日前交清全年费用的减免当年学费的10%。

  •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声乐          4000 影视表演      4000 航空服务      2600 涉外旅游管理  2600 涉外旅游管理  2600 涉外酒店管理  2600 计算机及应用  2600 涉外秘书      2600 高级护理      2600 康复治疗      2600     

  •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考生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我院旅游类专业旅游类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旅游类专业的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对投档考生我院不规定男女比例,各专业无语种要求。

  •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96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  招生范围及对象:  学院2008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的考生。  录取规则:  1、我院2008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生按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专业。  4、我院对投档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5、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仍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生入学后凡不符合体检要求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②身高要求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③理科生优先。  7、报考康复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色盲、弱视、斜视等,无晕血、晕针等反应。  ②身高要求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8、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②五官端正,肤色好,说话、微笑时嘴型对称,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  ③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健康状况符合酒店服务人员标准,无腋臭。  ④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体检费、办证费等杂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院助学金。  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和鼓励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178319 87178320 63656872  学院网址:http://www.whmzxy.cn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  邮编:430079

  •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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