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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湘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第一条学院基本情况(一)性质:我院系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三)学院所在地郴州市是湖南省“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仅3小时行程。学院占地1470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现有15个系、3个教研部,在校本、专科生近1.6万人,教职工12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00多人,教授和主任医师80余人,副高职称教学人员300多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200多人;有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人获全国、全省优秀教师称号,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4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实习基地60多个,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5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90余万册。我院是省文明高校、园林式单位。第二条招生录取规则(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湘南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德、智、体择优录取。(二)我院今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各省招生办的具体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一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我院招收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相关考生应于3月31日前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院招办领取申请表,并接受有关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四)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标准;旅游管理、护理学专业限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外语类、音乐表演类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专业必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六)我院省外艺术专业招生本科只认可设点专业考试的成绩(录取时应过本省的联考线),专科除山东省外认可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联考成绩,录取时按专业60%,文化40%(需过最低控制线),湖南省招生认可联考成绩。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录取时给予适当照顾。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办理。第三条收费标准:(一)本科:汉语言文学、英语403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50元/年;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3100元/年;护理学5000元/年,音乐学6000元/年;体育教育3400元/年,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旅游管理3500元/年,美术学7000元/年、药学、人力资源管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网络工程等专业收费标准待定。(二)专科:音乐表演、艺术设计5000元/年;音乐教育4400元/年;临床医学5460元/年;文秘、生物技术及应用技术4160元/年;经济信息管理4030元/年;文秘、应用化工技术、资源环源与城市管理3200元/年,旅游管理、商务英语、法律事务以及其它师范专业3100元/年。(三)住宿费:公寓楼800~1200元/年;普通宿舍600元/年。第四条奖学金和助工助学学院设特等和一、二、三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国家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6000元和4000元,差减免一年学费)。“拓普”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分2200元、1300元、700元。每年评定一次特困补助,最高金额达2200元;学院有银行助学贷款每年1000多万元为贫困生提供杂费贷款;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月工资约150元。第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735-2653053、2653055、2865109传真:0735-2865109、2653053学院国标代码:10545,互联网址:www.zs.xnu.com.cn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学院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邮编:423000。

  • 湘南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点击查看:湘南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 湘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基本情况(一)性质: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学院所在地郴州市是湖南省“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仅3小时行程。(三)学院占地1457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设有2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33个本科专业,有教育部特色专业点2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示范性实验室和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中心各1个。在校本、专科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余名,在近800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和主任医师131余人,副高职称教学人员265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239人;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77人,有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人获全国、全省优秀教师称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高校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能手2人,入选省“121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6人。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15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实习实践基地200多个,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5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万元,馆藏图书110万册(不含电子图书17万册)。(四)学院被授予省园林式单位。第二条招生录取规则(一)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4000多人。分层次、分专业招生人数见“招生计划来源表”。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各省招生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二)学院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和篮球、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院招办领取申请表,并接受有关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学院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女生身高须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四)学院艺术专业招生专业成绩本省以统考成绩为准,外省本科层次以学院单独设点考试的成绩为准(但省统考必须合格),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1:4发放,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40%、专业60%计算总分,择优录取,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对个别学校特别需要的专业,且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照顾。第三条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待定):住宿费:公寓楼800——1200元/年。第四条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人;二等奖:2000元/年/人;三等奖:1000元/年/人;院级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年/人;一等奖:800元/年/人;二等奖:520元/年/人;三等奖:200元/年/人;师范类学生还享受专业奖学金。学院设有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家庭困难程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特困生发放特困补助,补助额度500-1000元,评定比列为总人数的20%;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额度200-500元;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月工资100-200元。第五条学历与学位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735-2653053、2865109、2653056、2653052;传真:0735-2653053学院国标代码:10545;邮政编码:423000互联网址:www.xnu.edu.cn;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 湘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学校位于湖南省“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温泉之乡—郴州市,毗邻广东、江西,武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只要1小时、直达武汉仅2小时行程,交通十分便捷。  (三)学校占地1297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6系4部3院(附属医院),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湖南省特色专业5个。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优秀教研室4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11个。有实习实践基地200多个,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5所。在校学生16237人(其中本科生15617人、专科生62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38人,其中教授和主任医师156人,副教授264人,博士和硕士330人,在读博士、硕士108人。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优秀教师5人、湖南省教学名师3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6人、省部级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1人、入选省“121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6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  学校图书馆藏书12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报、院报。学校科研成果丰硕,近年来,学校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主持省部级项目71项、地厅级课题353项。发表科研论文3144篇,被SCI等三大检索刊物收录99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45篇,出版专著31部,主编教材31部,参编教材73部,获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各一项,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20项,发明专利1项,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  (四)学校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学校2010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先进单位”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条招生录取规则  (一)2011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4000人、专科生120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录取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办领取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相关专业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70米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要上湖南省最低控制分数线)。②湖南省外考生: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1:4;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五)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上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由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后,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排序。  (六)专业拟录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排序拟录。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往低分排序拟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拟录,将专业未定的考生(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往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拟录,依此类推对第三、四、五、六志专业愿依次进行拟录,最后对允许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录取额满,对分数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 层次序号专科名称专业代码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元/年)层次序号专科名称专业代码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元/年)本科1汉语言文学0501011303100本科17英语0502012004030汉语言文学S0501011203400英语S05020118034002美术学050406160800018艺术设计05040821680003体育教育S040201176350019音乐表演0504035580004数学与应用数学S07010160340020人力资源管理11020511644205旅游管理11020611834002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71201904550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1010256350022网络工程0806139045507法学03010190340023医学影像学1003039050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60350024医学检验1003041205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S08060560350025音乐学05040115560009生物技术07040250310026药学10080198500010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60310027国际经济与贸易02010290340011社会体育040203100350028新闻学05030160600012电气工程及自动化080601110455029护理学100701220650013应用物理学07020255310030临床医学100301180650014应用化学070302100310031预防医学10020180500015康复治疗学10030750500032通信工程08060490350016社会工作03030290310033应用心理学071502待定专科1语文教育S660201403500专科2护理630201805460备注:1、预留55个本科计划用于2010年预科招生转入;2、以上收费标准系参照2010年收费标准,2011年实际收费标准须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3、住宿费标准:公寓楼800—1200元/年;4、有“S”标注的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第四条奖学金和勤工助学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000元/年?人,二等奖:3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院级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年?人,一等奖:800元/年?人,二等奖:520元/年?人,三等奖:200元/年?人,师范类学生还享受专业奖学金。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家庭困难程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现在实行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对特困生发放特困补助,补助额度500—1000元,评定比列为总人数的20%;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额度200—500元;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月工资100—200元。  第五条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5—2653053、2653055、2653056、2653052;传真:0735—26530532653055  学校国标代码:10545;邮政编码:423000  互联网址:www.xnu.edu.cn;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湘南学院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 湘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三)学校简介:学校位于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校园绿荫成片,环境优雅,宜学宜居,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为求学的理想境地,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交通十分便捷,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等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最快仅1小时行程。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63亩,总建筑面积67.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亿元(不含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3万册。  学校设有16个教学系、4个教学部、27个管理服务机构、1所直属附属医院。有3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1个,省级优秀教研室6个,获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5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230人,教师队伍815人,专任教师780人,其中正高职称108人,副高职称243人,高职称比例4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69人,占专任教师的60.1%。教师队伍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徐特立教育奖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2人,二级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4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省级教学奉献奖2人,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2人。另有外聘教师290人。有客座教授48人,其中两院院士袁亚湘、姚守拙、黄伯云、范滇元等知名专家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四)学校于2010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先进单位”、2011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条招生录取规则  (一)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人、专科生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录取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办领取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相关专业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70米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排序。②湖南省外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五)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上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后,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排序。  (六)专业拟录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排序拟录。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往低分排序拟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拟录,将专业未定的考生(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往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拟录,依此类推对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依次进行拟录,最后对允许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录取额满,对分数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层次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元/年)层次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元/年)本科1汉语言文学050101903800本科19英语0502011404940汉语言文学S0501011104000英语S05020114040002新闻学050301100600020翻译0502615038003体育教育S040201140400021美术学1304012308000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360450022视觉传达设计13050213780005旅游管理120901100400023环境设计1305031678000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60450024产品设计1305046080007人力资源管理120206110520025音乐表演13020114080008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100400026药学1007018055009医学影像技术10100390550027生物技术07100250380010护理学101101300715028应用化学07030280380011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55380029医学检验技术10100180550012数学与应用数学S07010155400030预防医学10040150550013临床医学100201200715031电气工程及自动化0806011055850临床医学(定向)10020150免费32应用物理学07020260380014康复治疗学1010056055003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1490585015法学03010180400034网络工程080903100585016社会工作030302803800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100450017经济统计学02010260400036通信工程08070370450018音乐学1302021606000专科1语文教育S660201403500专科2护理630201804200备注:1、预留52个本科计划用于2012年预科招生转入;2、以上收费标准系参照2012年收费标准,2013年实际收费标准须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3、住宿费标准:公寓楼800-1200元/年;4、有“S”标注的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第四条奖学金和勤工助学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人,一等奖800元/年.人,二等奖520元/年.人,三等奖200元/年.人;师范类学生毕业后就业于湖南省县级以下的公办学校还享受专业奖学金补贴。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家庭困难程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国家规定,现在实行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对特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金额为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三等2000元/年.人;发放校级特困补助,补助额度500元/年.人;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额度200-500元;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工资120元/月.人;学校还对退役士兵考入高校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及退役复学后的士兵实施学费资助政策。  第五条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5-2653053265328926530552653052;传真:0735-26530532653289  学校国标代码:10545;邮政编码:423000  互联网址:www.xnu.edu.cn;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湘南学院  2013年5月2日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