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所属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外文名称:Hunanbiologicalelectromechanical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 主要院系:植物科技系、动物科技系、现代管理工程系等9系2部 创办时间:1903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农业 主管部门:湖南省农业厅 院校满意度:综合满意度3.6(827人)、校园环境满意度3.9(791人)、生活满意度3.2(786人)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简介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03年,是湖湘大地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职学院。世界著名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院士为我院名誉院长。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设施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占地2070亩,分两区一场(东湖校区、马坡岭校区、产学研示范场),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多人,开设36个专业。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和生活服务保障体系十分完善。图书馆1.6万平方米,藏书70万册,各类实训场所92个。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力量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教职员工935人,专职教师513人,有正教授21人,副教授174人,中级技术职称186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75%以上,有22人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理念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秉承“为时养器,器为时用”的办学宗旨,坚持依托行业(企业)对接产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的职教办学理念,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对接产业办专业、产(工)学结合促就业”的办学特色。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就业设置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与湖南、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14个省(市)460家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信誉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及高科技示范园(场)建立了稳定的人才供需关系,我院是部队输送士官的定点高校之一,是湖南省外派劳务培训基地,为毕业生就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文来源于https://bbs.pinggu.org/jg/现有学生社团42个,学生室内活动中心4个,带400米标准跑道的足球运动场2个,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场地30多个。我院学子屡屡在国家和省级竞赛中取得佳绩。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交流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14个省(自治区)招生,与湖南农业大学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就读本科短线自考,优秀毕业生可以“专升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来我院深造学习。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多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额每年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最高额每年4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最高额每年3000元;单项奖学金最高额每年800元。 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省政府和学院给予资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可以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对被学院录取,总成绩排在前50名的考生,每人奖一套全新公寓用品。考生报到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兑奖。
第二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额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额每年5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最高额每年3000元;单项奖学金最高额每年800元;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省政府和学院给予资助,特困奖学金最高额每年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每月工资100-300元;凡按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 2009年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则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本人申请,实施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