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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海南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为促进校际交流,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海南大学2013年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为使今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崇尚为祖国建设服务,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2、获得就读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 《海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海南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见附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与接收办法 1、请于2012年10月8日前(以寄达地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达海南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封面注明免试生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复试期间将安排体检。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被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生源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及本科学校所在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奖励政策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一律享受公费生待遇。 2、我校农学、工学门类接收来自985院校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10000元。具体见《海南大学农学、工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 3、我校农学、工学门类接收来自211院校的推免生在所在学校所学专业同年级学生综合排名前30%的外校生和排名前10%的本校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5000元。具体见《海南大学农学、工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 4、我校非农学和工学门类接收来自985院校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2000元。 六、注意事项 1、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有关信息,敬请关注。 七、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28 联系电话:0898-66251735,信封上注明推免生材料。 海南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海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海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海南大学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均含推免生人数)。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一、海南大学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历考生)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应选择海南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603)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603)确认地点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请留意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信息栏目公告。 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美术学(1304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海甸校区报考点(4603)报名,且须到我校海甸校区报名点进行确认、考试。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其他 (一)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我省物价局批准的为准,到时另行公告。 (二)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2、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3、电子信箱:hnyjs@hainu.edu.cn。

  • 海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海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海南大学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均含推免生人数)。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历考生)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应选择海南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603)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603)确认地点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请留意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信息栏目公告。 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美术学(1304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海甸校区报考点(4603)报名,且须到我校海甸校区报名点进行确认、考试。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其他 (一)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我省物价局批准的为准,到时另行公告。 (二)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2、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3、电子信箱:hnyjs@hainu.edu.cn。

  • 海南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_海南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海南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_海南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2014年海南大学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均含推免生人数)。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四)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历考生)跨专业报考。 二、其他 (一)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我省物价局批准的为准,到时另行公告。 (二)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2、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3、电子信箱:hnyjs@hainu.edu.cn。

  • 2014年考研海南大学报考点公告_2014年考研海南大学报考点

    2014年考研海南大学报考点公告_2014年考研海南大学报考点 海南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603)欢迎报考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选择本报名点报名、考试。根据海南省招生办规定,本报考点接受以下类型考生报考: 1、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美术学(130400)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报考点(4603)报名考试; 3、本报考点(4603)现场确认地点:海南大学研招办。 4、考试地点:海南大学(选择4603报名点的考生)。 6、本报考点将在11月上旬在网上公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请海南大学(4603)报考点的考生随时留意我校网页公告 7、咨询电话:0898-6625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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