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一、学费 对不同的专业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目前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专业学位(MBA、法硕): 1、工商管理硕士:学费30000元; 2、法律硕士:学费24000元。 (二) 其他专业自费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4000元/年。2007年录取的研究生中, 第一志愿报考的全为公费生(不含委培生),调剂录取的全为自费生。 二、奖助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我校目前设有以下几种奖学金:海南大学海钢贫困研究生助学金,海南大学金光贫困研究生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同时,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条件,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工作岗位。 我校还有助学贷款,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支付学费、住宿费,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海南大学报须知2013考研报名现场确认公告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所有已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都必须经过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照片等,本次报名才有效。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9日—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大学办公楼(原一号教学楼)三楼309室。 三、现场确认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含推免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份查验和资格初审。 拟提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提前毕业证明。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缴费、照相: ①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照相凭证进行缴费、照相; ②报考费(代海南省招生办收取):38元/科·人(含信息采集与照相费)、推免生为20元/人(信息采集与照相费),请考生自备零钱。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③有多个网上报名编号的考生请在资格审查前确定准备缴费和照相的报名编号。 3、确认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签名后的信息表交回报名处。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补报名事宜 需补报的考生,请于2012年11月10日—13日向报考点申请补报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补报后的第二天可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 补报名流程为:①考生书面申请;②报考点负责人同意并给考生发放补报校验码(推免生还需推荐学校发放推免生校验码);③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补报名,网上补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④11月14日前,网上补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人员安排 由于报名人数较多,为保证本次现场确认工作有序进行,请各位考生按下表时间安排前来进行现场确认。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4603)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学院及人员安排 11月9日—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法学院、 材料与化工学院、园艺园林学院、 外国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其他人员 11月11日—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旅游学院、农学院、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食品学院、 海洋学院、艺术学院、其他人员 11月13日—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传播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应用科技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人员 注:表中其他人员指我校应届生以外的考生。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联系电话_海南大学招生办 招生专业及联系电话 001农学院 071002动物学 66291372 071007遗传学 071008发育生物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901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090102作物遗传育种 0901Z1★农业生物技术 090301土壤学 090302植物营养学 090501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0907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095101作物 095105养殖 002园艺园林学院 071001植物学 66262145 083400风景园林学 090201果树学 090202蔬菜学 0902Z1★观赏园艺 095102园艺(专业学位) 003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071005微生物学 66192906 071300生态学 083002环境工程 090401植物病理学 090402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3农药学 090702森林培育 090703森林保护学 095104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095107林业(专业学位) 004材料与化工学院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66271762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085216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005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082801农业机械化工程 66271526 095109农业机械化(专业学位) 006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101政治经济学 66290798经济类、66253605管理类66289921农推、66288613国际商务 020105世界经济 020202区域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20206国际贸易学 025100金融 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095110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 120201会计学 120202企业管理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007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30201政治学理论 66278209 030204中共党史 008食品学院 083201食品科学 66257063 083203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204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5231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013法学院 030101法学理论 66270162 030102法律史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030107经济法学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国际法学 016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70104应用数学 66272862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085212软件工程 018外国语学院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66281672 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055102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021海洋学院 070703海洋生物学 66279213 090800水产 095108渔业(专业学位) 100700药学 02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81401岩土工程 66279232 081402结构工程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023人文传播学院 050101文艺学 66260275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55200新闻与传播 135102戏剧 024艺术学院 135101音乐 66276610 135107美术 135108艺术设计 025旅游学院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66193873 120203旅游管理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125400旅游管理 026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66289379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1工商管理教育中心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66279201 032公共管理教育中心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66292663 03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66279166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071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010102中国哲学 66279069 010103外国哲学
海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海南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20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中含推免生人数,其中括号里的为该专业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海南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一、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海南大学研究生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海南大学研究生院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历考生)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海南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603)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603)确认地点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具体地点请留意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信息栏目公告。 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海甸校区报考点(4603)报名,且须到我校海甸校区报名点进行确认、考试。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考试。 四、初试 1、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五、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 2、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3、电子信箱:hnyjs@hainu.edu.cn。
海南大学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考研须知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海南大学海甸校区(4603)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现场确认地点:海南大学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三、现场确认程序:请下载附件阅读 附件: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海南大学海甸校区(4603)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rar (特别注意:附件内容非常重要,请务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