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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云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一批录取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云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一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网络工程2013586586586理科一批经济学2013581581581理科一批网络工程2013586586586理科一批环境科学2013584584584理科一批应用物理学2013590590590理科一批能源化学工程2013590602583理科一批信息与计算科学2013583583583理科一批应用化学2013591594586理科一批环境工程2013584584583理科一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3614621608理科一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13600603596理科一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013595596595理科一批能源与动力工程2013605607603理科一批信息安全2013585585585理科一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3585585585理科一批工商管理2013603603603理科一批会计学2013577582571理科一批

  • 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一、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邮    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80798475    传    真:010-80795820    邮    箱:yanzhaoban@ncepu.edu.cn 二、研究生院专业学位中心联系方式(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办公地点:第四教学楼B区307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邮    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80793121    传    真:010-51971206 三、各院系、部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院系、部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00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孙老师         010-80796707              002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李老师         010-61772383              003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老师         010-51963736              004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葛老师         010-61772468              005可再生能源学院                王老师         010-61772239              006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吴老师         010-80798433              007外国语学院                    窦老师         010-61772616            008数理学院                      李老师         010-61772870            009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谢老师         010-51963707            010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程老师         010-51963879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需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审核备案)。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5、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非英语专业: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原则上达到425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放宽,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 ⑵英语专业:原则上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且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人数、语种要求及复试比例: 1、接收专业及人数: 参见我校《2015年推免招收硕士生专业目录》。 2、可接收语种: 非外语专业,仅接收英语语种推免生;外语专业仅接收法语、日语及俄语语种推免生。 3、复试比例: 我校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推免生招生规模的120%~150%,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报考情况自主确定。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含本校推免生),需于2014年9月28日-9月29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招生专业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报考我校需选择河北省—10079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二)9月30日,拟接收推免生院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筛选,择优选拔,根据制定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人员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于10月9日—10日到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程序及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程序如下: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及地点: 10月8日下午2:30—4:30,地点在各报考院系办公室(见附件)。 2、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按表说明填写并盖章:《申请表》); (3)《政审表》(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按表说明手工填写:《政审表》); (4)《个人陈述》(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按表说明填写:《个人陈述》); (5)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或四级证书、或专业外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 (7)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二)复试: 1、时间:10月9日—10日,具体安排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2、复试内容: 复试的满分为120分,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 (1)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在复试小组进行。 (2)综合面试,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100分,在复试小组进行。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三)体格检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安排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72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复试成绩,根据专业推免生招生规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的,将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需在12小时内网上点击确认接受,录取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学费及奖助机制: (一)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二)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大类。 1、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3-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计划确定指标,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 (3)社会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名额按出资方的要求执行。社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通过鼓励和支持研究生通过参加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工作,在培养锻炼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同时,获得一定岗位助学金。 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入学时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从事学校职能部门和院系的临时性辅助工作津贴,以及遇突发事件需要经济帮扶的研究生资助。 凡985211院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均可获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 七、其它: 1、各院系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不违背上述原则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具体接收办法,但须提前对外公布,告知考生。 2、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4年保定校区招生总规模860名左右。华北电力大学设有各种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华北电力大学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详情请登陆http://202.206.217.109招生信息查询。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4年继续招生,具体招生人数及报考条件等参见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8、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见当地报考点通知要求。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有关现场确认时间、程序、要求等具体事宜,请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见网站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照相。 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届时须向学校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推荐信和证明学校统一格式,请自行从我校网站《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中下载)。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11-翻译硕士英语、357-英语翻译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 单考生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成绩一般在3月初公布,分数线一般在3月底公布。 (二)、复试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4月上、中旬进行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当年的复试安排。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具体要求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学校另行通知。 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及评选办法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有助教、助管、助研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办法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十、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 十一、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二)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包含在各专业招生人数中,原则上我校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电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50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真) 十三、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华北电力大学! 为保证您能顺利报名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阅读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生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所填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所持身份证上的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切勿填错。 (6)往届生必须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无学位此项不填),所填编号为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而不是证书本身的序列号,2001年后一般为18位,切勿填错,以免影响学历审核。 应届生必须如实填写注册学号,切勿填错,以免影响学籍审核。 (7)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档案所在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档案不可在个人手中,凡有此种情况的,请尽快联系托管单位。在报考前,请考生务必协调好与所在单位关系,在复试时要有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录取需调审人事档案,如到时考生所在单位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8、选择河北省所属各考点的考生(含推免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需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注:我校为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代办点,凡我校应届生(含推荐免试生,不论报考何所院校)、报考我校且考点选在保定市的考生以及参加我校单独考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均需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注:部分省市已开通网上支付报考费,请严格按照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有关现场确认、缴费、照相等事宜,请于10月下旬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准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一)往届本科生: 教育部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编号,对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审核,凡未通过教育部的学历审核,在2013年11月20日前又不能提交相关学历认证报告的,我校将不予准考。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注册学号,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进行审核,凡未通过教育部的审核,不属于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我校将不予准考。 (三)专科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要求:2013年11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需有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的盖章,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否则不予准考。 (四)在读研究生: 凡经教育部查实属在读研究生报考的,需于2013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或退学证明,否则将不予准考。 (五)现役军人: 须于2013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六)单考生: 2013年11月12日现场确认时,须向学校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推荐信和证明学校统一格式,请自行从我校网站下载)。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生: 须于2013年11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已盖章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原件复试时上交。未提交者,将不予准考。 三、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时间及方式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全国联考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11-翻译硕士英语、357-英语翻译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 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学校自命题。 单考生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我校自行命题。 (五)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初试成绩一般在3月初公布,分数线一般在3月底公布。 四、其他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校研究生、现役军人、单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所有需考生提交的材料可选择EMS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51#信箱,邮编:071003,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312-7522636)或传真(0312-7522405,工作时间:周一~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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