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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八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    第十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高考成绩和所报志愿进行录取,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专业级差为1—3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按学校专业填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力工程与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二十四条 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为:北京10054、保定10079,英文名称为“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    第三条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    与由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校校本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后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专业设置比较齐全,教学、科研条件比较完备,博士、硕士与本科教育层次兼备,已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相结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学校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和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博士点(其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52个硕士点、54个本科专业、4个二学士学位专业,有MBA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96341 80798510 80795314(传真)    网址:http://www.ncepu.edu.cn     E-mail:zs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大街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2426 7523164 5055135(传真)     网址:http://202.206.208.65    E-mail:ncepu_zs@163.com 、hdzsb@ncepubd.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的英语、数学以及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90分(成绩以150分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专业中,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和信息安全、经济学类(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优先招收英语、日语、俄语考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我校对考生男、女比例没有限制,自然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不另作限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八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    第十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高考成绩和所报志愿进行录取,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专业级差为1—3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按学校专业填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力工程与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二十四条 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有关部门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和争取社会资助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          招生办公室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重点实验室

        工业过程仿真与控制实验室;电力系统智能保护与控制实验室;热力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实验室;电磁场分析、测试与电磁兼容实验室;高电压与电磁兼容实验室;能源的安全与清洁利用实验室;电力系统保护与动态安全监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电力节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学生公寓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学生公寓现有公寓楼19栋,总建筑面积11万多平方米,2400余间宿舍,能容纳1.4万多名学生生活和学习,附近设有开水房、食堂、超市、自行车存放处、体育场、文化活动室等;宿舍内硬件设施齐全,内设壁挂床或集衣柜、床、书架、微机桌为一体的板式组合床,室内还配有电话、网络插口、电源插座、吊扇等;各楼设有全自动自助式洗衣机,能满足学生日常洗涤需要,学校有洗涤中心,每月为学生免费洗涤卧具,其住宿条件符合甚至超出高校后勤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较为舒适、安全温馨的居住环境。          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华北电力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承担,面向全体学生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宗旨,提供安全值班、公共区域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学生卧具的洗涤等全方位服务。中心现在册的正式员工25名,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8人,职工队伍素质高,服务意识强,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同时为切实有效的保证公寓楼内的安全,不断采用多方位监视器和用电智能控制系统等高科技的设备、设施保证公寓的安全,通过全体员工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公寓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多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事故。          食堂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学生餐厅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共有学生餐厅5个,其中回民餐厅1个,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就餐面积1万多平方米,餐厅均配有电视机、空调及不锈钢厨具,被河北省教育厅后勤服务中心专家组评定为“标准化餐厅”。          我校学生来自全国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为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学生的饮食习惯,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餐厅每餐都备有不少于60道的南北菜肴,主食不少于30种。餐厅随季节变化及时调整花色品种,菜谱每周更换一次,做到营养平衡、搭配合理。大学生伙食委员会作为一个积极活跃、广受欢迎的学生组织,为餐饮服务与同学们搭建起良好的沟通桥梁。          学生餐厅的服务与管理由华北电力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餐饮服务中心负责。中心以人为本,重视员工队伍建设,致力于管理理念、机制和手段的不断创新,始终以保定校区2万多名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和服务为己任。该中心拥有一支300余人的员工队伍,其中四分之三的管理人员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特级及以上厨师占到厨师总数的三分之一,管理规范、技术精湛。凭借高超的技艺,餐厅厨师多次在国家级、省级烹饪大赛中获奖。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就业状况

        、五年来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宏观形势          五年来,全国就业岗位需求有大幅度增长。据《2004年中国就业状况白皮书》中统计我国年增800多万就业岗位。但同“三峰叠加”[1]的形势相比,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也迅速增长,2001年有115万人,2002年有145万,2003年有212万,2004年有280万,2005年达到创纪录的338万,五年增长了200多万毕业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就业压力明显增大。          面对新的就业形势,我校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就业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截止到各年的9月1日,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5%左右,尤其在近年采用新的统计标准后,本科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基本在97%左右,明显高于全国高校毕业生70%左右的平均就业率。毕业生就业工作成为我校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的一个亮点。          二、五年来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工作          1.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          学校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做为“立校之本之一”,通过了《华北电力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就业工作纳入学校“一把手”工程,实行全校协作机制,成立了由校党委直接领导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就业指导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各院系各尽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此外,学校还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反映学校工作和各院系工作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确定各院系中长期发展规划。          2. “走出去,请进来”,多方合作,开拓就业市场          Ø 走出去,请进来          学校加大就业宣传力度,组织就业宣传小分队,到各省市用人单位去主动宣传、推荐我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各地区、各部委组织召开的人才交流会,扩大需求信息源;精心制作《毕业生就业导刊》,详细介绍学校的专业设置、毕业生情况及就业工作人员的联络方式,发放给我校收集及积累的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我校毕业生情况;在三年级学生中推行就业见习机制,鼓励并组织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见习,了解市场需求,增强实践能力,扩大学校影响,增大潜在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学校每年向用人单位发放邀请函,组织各种不同规模的“供需见面双选会”,请各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和交流,并为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尽量满足用人单位因招聘提出的宣传、设备等方面的要求,并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网站、音像及书面材料等方式增进用人单位与学校、毕业生间的了解。          Ø 多方合作,全面动员          学校调动各方面资源,建立了学校、家长、毕业生参与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用人单位联系机制。学校成立了董事会,完善了校友信息库,利用董事会、校友和各院系专兼职教师的信息资源和优势及时掌握单位需求动态,扩大就业信息量,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推荐我校毕业生,使毕业生获得更多的择业机会和更大的成功就业机率。          学校还充分调动毕业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主动性,形成一定的就业资源共享,扩大就业信息来源,并通过个人努力、家庭帮助,增大就业机率,与学校方面一起努力,多方合作,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员化。          3. 利用就业信息平台,确保就业信息渠道畅通          学校建立了专门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方便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远程发布和毕业生的网上查询,同时依据就业形势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并对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做到就业信息发布的新鲜、快速、准确。          学校建立了较完善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和“毕业生信息库”,把多年来学校收集到的近万条用人单位情况介绍资料,按所属部门和地域分类存储,方便毕业生查询;同时,遵照毕业生个人意愿,在就业网站上存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推荐毕业生。          除了网络,学校还在每个学生宿舍楼区设立专门的就业信息发布栏,及时更换与就业有关的各种信息。学生在下课后、就餐时从信息栏前经过,可以非常便利地获得各种就业信息,确保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之间的信息互动畅通。          4. 系统详细的就业指导,“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          就业指导专业化、全面化。学校安排专门的就业工作人员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针对毕业生在求职、签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设专门的就业指导课,引导毕业生确立合理的就业期望值、正确的就业观,顺利就业。各院系充分发挥各专兼职教师的能动性,熟悉和掌握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地为毕业生提供系统、广泛的就业指导和咨询,引导其顺利择业。          职业生涯规划个性化。学校购买了专门的学生职业测评系统,安排专业的职业生涯指导人员为广大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辅导,深入分析各个学生的兴趣、特长、职业发展方向,为其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5. 强化择业安全,优先指导特殊群体择业          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择业安全知识,积极开展以思想引导和法制教育为主要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调整就业指导课的内容,加强毕业生外出应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防范能力;加强毕业生择业安全服务工作,规范校园招聘活动,建立全程跟踪监控系统,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对各种招聘信息源进行严格调查、审核和仔细筛选,确保毕业生获得的需求信息真实准确,降低毕业生择业风险。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工作,在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中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开设专题讲座,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析形势、增强自信。同时,在日常的就业工作中,就业指导部门和各院系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主动联系就业岗位,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积极促进这一特殊群体的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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