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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华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日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东华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日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顺应全球、特别是中日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时代变化,在掌握好日语基本技能的同时,依托本校多学科的优势,鼓励学生修读第二学位,从而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既有扎实的日语专业知识,又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和国际经贸知识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在外事、经贸、文化出版、教育、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及国际文化交流工作。主要课程日语精读、商务日语、服饰日语、日语语法、日本经济论、日本近现代文学、汉日-日汉翻译、日语口译、日本企业论(明治大学)、市场营销(明治大学)等。实践环节日语专业设有日语俱乐部、创新项目小组、日语角、国际交流等实践课程。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组织能力,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得到不断提高。与东京农工大学、明治大学等友好学校联合,每年组织学生赴日短期考察,开展任务型的学生国际交流活动。第四学年学生可由系里推荐,在日资企业、杂志社、出版社、外语学校等各类单位实习。2010年日语系同学的实践项目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与东京农工大学、明治大学等共同申请的任务型的学生国际交流活动获得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资助和中方日方双方大学的学分认定。专业特色日语专业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综合大学中率先获此殊荣的日语专业。本专业在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译等全方位的语言运用能力的同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个人发展方向,攻读第二专业、获得第二学位。邀请日本著名专家或国内知名专家来校讲学,举办日语研讨会等各种研究交流活动,拓宽师生的视野。在历次全国日语专业四级、八级统考中,成绩突出,每年的考试合格率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合格率。04级学生在2006年度国际日语能力考试1级的考试中获得了江浙沪地区最高分394分的好成绩。每年选派交换留学生赴日本国立大学留学的同时,择优提供去日本的大学进行短期留学的机会。日语系设有“日本语言文学”和“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方向。“日本语言文学”专业方向注重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日本语言和了解日本社会,能够熟练掌握日语的听说读写译五项技能的高端日语人才。“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方向,培养既擅长日语又具有国际经贸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该方向是高校日语专业里为数不多的、经过正式批准而设置的专业方向。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日语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必修课程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因此,不仅要求学生具有娴熟的日语运用能力,还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经贸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运用技能,并开设国际课程,聘请国内外著名大学教授执鞭,传授国际经贸的系统知识及前沿理论,培养学生成为能够胜任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均为优秀学生提供留学日本的机会,包括每年选派学生赴东京农工大学、金泽大学、秋田大学、静冈大学、冲绳大学互免学费互换留学1年,以及短期赴日留学。就业前景日语专业毕业生将大部分就业于金融、制造、外贸、服务等部门的外资企业、特别是日资企业。从事管理职务、企划经理、人事经理、批发/零售执行经理、进出口行政经理、商务拓展、国际销售、营销经理、营销沟通、企业沟通、产品管理、市场调研等职位的工作。此外,还可考取政府部门公务员,从事行政管理、国际交流等工作;就职于教育机构从事教师、科研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等工作;或选择出国深造。就业情况毕业生供不应求,多任职于大型外企,就业率100%。活跃在诸如三菱商事、三菱电机、伊藤忠商事、瑞穗银行、松下电器、本田汽车、日本航空、日立等知名日资企业以及其他外资企业、公务员、大型国企、教育机构。也有部分学生选择留学日本继续深造。历届毕业生中已有多名学生进入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名古屋大学、庆应义塾大学、早稻田大学、明治大学等日本知名学府,以及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欧美知名学府攻读硕士研究生。咨询电话:021-67792446学院网址:http://flc.dhu.edu.cn/

  • 东华大学_东华大学就业前景_东华大学就业方向

    东华大学_东华大学就业前景_东华大学就业方向构建“多位一体”全程化的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体系东华大学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做学生满意的就业工作”,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就业服务工作质量,帮助学生顺利就业,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对我校开展“多位一体全程化的职业生涯教育”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并做重要批示。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典型经验高校、上海市促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大学新生生涯导航”课程入选首批“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彩虹人生工作室”和“职面人生”生涯咨询工作室、创业咖啡工作室入选了上海市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学校构建并完善“多位一体”全程化的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体系,包括课堂教学、主题教育、导航计划、咨询服务等模块。学校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活动,帮助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生涯发展目标,结合自身发展进行合理规划,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深受学生的欢迎。课堂教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开设系统的生涯发展教育课程,包括“大学新生生涯导航”、“大学生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大学生成功就业训练”、“大学生KAB创业基础”和“创业沙盘游戏”等课程。课程开设以来得到普遍好评,学生选课非常踊跃。“职前教育网络学堂”、吉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系统等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主题教育:春秋两季分别开展“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月”“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周”等系列活动,服务月的6大系列活动以及宣传周的咨询辅导,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成为学校的品牌活动。在新生中开展“新生生涯发展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对低年级学生实施“成才导航计划”,开展“新起点训练营”和“彩虹训练营”活动,帮助低年级学生树立生涯规划意识、开展生涯规划;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成功就业周周讲”的形式,每周安排就业指导活动。学校还编印生动实用的《东华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外地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手续说明》和《东华大学大学生生涯发展手册》等,建立学生社团—东华大学学生生涯发展联合会,在生涯发展、就业及创新创业方面,发挥朋辈互助作用,效果非常好。咨询服务:我校积极开展团体辅导和个体咨询,现有上海市职业咨询师50余人,并建立了校、院两级的咨询服务机制,以“职面人”生涯咨询工作室和创业咖啡工作室为依托,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生涯咨询与创业咨询服务。每年举办“成功在梦”“美丽人生”“BetterMe”等团体辅导活动。通过小团队的训练和成员间的沟通促进共同成长。创新创业教育:东华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开展“启航行动”。通过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依托5大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学生的创新行为,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截至目前,学生创业团队共获上海市科创基金、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欧莱雅基金、觉群基金等各类资助项目50余项。其中,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37项,金额786万元,占全市总数的8.47%,连续3年高于上海市高校的平均水平。我校学生共获得各级创业计划竞赛奖62项。其中,国际级奖项2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4项、银奖5项、铜奖10项;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市级决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上海市“松江区大学生创业大赛”各类奖项26项。在获得资助并创业的同学中,2010年毕业研究生丁建勋作为全国大学生创业典型先后得到刘延东、袁贵仁及韩正等领导的接见和充分肯定,成为新时期大学生以创业促就业的典范。携手名企,打造毕业生高质量就业通道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做学生满意的就业工作”的理念,一直把构建毕业生高质量的就业通道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推进“东华学子走进知名企业计划”,成立了以国内外100家知名企业为主体的“东华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从2002年成立以来每年召开委员会年会,成为我校学生培养、招生就业和科研合作的重要社会支持力量。此外,通过校友资源,我校积极加强与更多著名企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除巩固与原有合作伙伴外,还主动与更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学校每年组织“名企名校招聘会”“东华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等大型招聘会,以及近500场专场招聘会,国内外知名企业,如宝洁、华为、杜邦、花旗软件、台积电、英业达、联想、上海汽车集团、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纷纷来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同时,学校与中国石化,宝钢集团,工商银行,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华联集团和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等知名企业和周边地区人事局建立了近百家东华大学就业实践基地,许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与欢迎。同时,我校积极借助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完善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多年来,我校毕业生社会需求态势良好,在毕业生人数逐年增长的形势下,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处于较高水平。毕业生就业去向已全面覆盖纺织服装、信息技术、工业制造、金融保险、商业贸易、社会服务、教育文化等各大行业,就业地区流向以上海和“长三角”地区为主体,毕业生具有品牌竞争力。

  • 2006年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2006年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其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创办于1951年,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现有松江校区、延安路校区和新华路校区三个校区。学生入驻松江校区和延安路校区。办学性质:公办。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东华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12个专业学院和1个直属系,拥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7个本科专业,学科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上海市十大重中之重学科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3个,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一批高水平研究开发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余名,其中院士7名,还有一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和新世纪百千万工程获得者,高级职称教师近600名。共有在校学生2万余名。多年来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的就业状况始终保持良好态势,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名列前茅。二、招生计划和专业1、2006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37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向社会公布。2、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中某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和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纺织工程类含纺织工程专业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环境科学类含环境科学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关系学专业。理科试验班是对优秀新生“加强基础、因材施教”的重点教改班。入学后两年内,每学期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能力、特点和成绩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大类或专业学习。完成该班两年基础学业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大类或专业学习。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旅游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光电子技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教育技术学等专业按专业招生。三、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全国普通高考前参加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四、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按我校公布的《2006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06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2、非艺术类专业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专业录取考生须参照其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4、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5、优惠政策的执行(1)对符合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加分或降分后其总分达到我校在该省的投档线,在同等条件下录取。(2)对参加我校艺术特长测试并认定为特长生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给予优惠录取待遇。(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4)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五、体检与专业限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六、语种限定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七、奖励与帮困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东华大学2006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学校建立帮困助学体系。设国家奖学金、东华大学奖学金,以及30余项由社会企业、知名人士设立的社会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000元;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帮困助学金、学费补助,校内助困贷款、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技能帮困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不同程度的资助。八、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1、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就读松江校区。(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就读延安路校区。(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就读松江校区;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就读延安路校区。2、住宿费标准延安路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800~1200元不等(视住宿条件而定)。松江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400元。九、监督与保证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十、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十一、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二、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编:200051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监督电话:021?62373667、67792028东华大学2006年3月15日

  • 东华大学2007本科招生章程

    东华大学2007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其前身华东纺织工学院,创办于1951年,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现有松江校区、延安路校区和新华路校区三个校区。学生分驻松江校区和延安路校区。办学性质:公办。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东华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12个专业学院和1个直属系,拥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8个本科专业,学科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上海市十大重中之重学科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3个,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一批高水平研究开发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名,其中院士7名,还有一批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者,高级职称教师近700名。在校学生共有25000余名。毕业生就业状况始终保持良好态势,就业率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名列前茅。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2007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37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向社会公布。  2、2007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某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和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纺织工程类含纺织工程专业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环境科学类含环境科学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关系学专业。  理科试验班是对优秀新生实施“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重点教改班。学生在试验班完成基础学业后,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关专业(专业大类)学习。发生某专业(专业大类)选择学生过多,学校拟采取必要的考核程序确定就读学生并对其余学生作适当安排。  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旅游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光电子技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教育技术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按专业招生。  三、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  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全国普通高考前参加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2007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07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  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录取英语专业须参考考生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4、对男女生比例要求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优惠政策的执行  (1)学校认可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对参加我校艺术特长测试并认定为特长生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给予优惠录取待遇。  (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4)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  五、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语种限定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七、奖励与帮困  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东华大学2007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学校建立帮困助学体系。设国家奖(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助)学金、东华大学奖学金,以及近60项由社会企业、知名人士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帮困助学金、学费补助,校内助困贷款、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技能帮困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不同程度的资助。  八、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下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气信息类下设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2、住宿费标准  (1)延安路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2)松江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400元。  3、就读校区  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艺术类等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九、监督与保证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www.dhu.edu.cn招生网址: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编:20005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监督电话:021—62373667、67792028

  • 东华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东华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其前身华东纺织工学院,创办于1951年,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现有松江校区、延安路校区和新华路校区三个校区。学生分驻松江校区和延安路校区。办学性质:公办。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东华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12个专业学院,拥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本科专业,学科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共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同时设有10个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检测中心以及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职工3000余名,其中院士7名,还有一批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者,高级职称教师近700名。在校生共25000余名。毕业生就业状况始终保持良好态势,就业率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名列前茅。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2008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37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向社会公布。  2、2008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某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和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纺织工程类含纺织工程专业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和网络工程专业;环境科学类含环境科学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关系学专业。  理科试验班是对优秀新生实施“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重点教改班。学生在试验班完成基础学业后,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发生某专业选择学生过多时,学校拟采取必要的考核程序确定就读学生并对其余学生作适当安排。  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旅游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轻化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光电子技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教育技术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按专业招生。  三、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  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全国普通高考前参加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2008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08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  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录取英语专业须参考考生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4、对男女生比例要求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5、优惠政策的执行  (1)我校认可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保送生等的优惠政策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执行。  (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4)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  五、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语种限定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七、奖励与帮困  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东华大学2008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学校建立帮困助学体系。设国家奖(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助)学金、东华大学奖学金,以及近60项由社会企业、知名人士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帮困助学金、学费补助、校内助困贷款、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技能帮困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不同程度的资助。  八、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下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气信息类下设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2、住宿费标准  (1)延安路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2)松江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400元。  3、就读校区  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艺术类等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九、监督与保证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编:20005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监督电话:021-62373667、677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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