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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_广东药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_考研参考书目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已公布,详情如下: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学术型)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专业学位)

  •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2014级广东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下收费标准和奖励办法。 一、不同专业学费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7000元/年;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65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硕士6000元/年。 二、设立助学金,2014级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资助9600元助学金。 二、设立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排名在前10%者(按一级学科第一志愿录取人数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2、"985""211"大学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新生奖学金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按每生6000元计。 (二)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入学第一年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排名设立奖学金,一等奖(占20%)每生4000元、二等奖(占60%)每生3000元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入学第二、第三年按照学业成绩排名设立奖学金,一等奖(占10%)每生每年6000元、二等奖(占30%)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奖(占40%)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每生每次人民币2万元标准对获奖研究生进行奖励。 三、资助2014级硕士生住宿费1700元/年/人。

  • 广东药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广东药学院研究生院

    广东药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为进一步发挥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作用,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广东药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 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由研招办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办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各一级学科所在二级学院上报研究生学院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费及奖助学金请参阅《广东药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20-39352060,邮箱:gyyjsc@126.com, 广东药学院纪委、监察处:020-39352093。

  • 广东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广东药学院2研究生院

    广东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广东药学院2研究生院 广东药学院是一所以药为主、医药结合,融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于一体的多学科医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大学和广东省热门高校。广东药学院2由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4个部分组成,校本部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广州大学城。广东药学院2研究生教育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科学等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22个硕士招生专业(学术型),以及中药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学4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广东药学院2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4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4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2015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4、研究生学院电话号码:020-39352060,E-mail:gyyjsc@126.com。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5、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 广东药学院排名 2014全国排名第370位

    本文讲述了2014年广东药学院排名情况,包含最新专业排名,在全国同类高校排名,在本省同类院校排名等。      广东药学院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市,由位于广州的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位于孙中山故乡的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大学城校区是主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90多万平方米。广东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高等药科大学之一,广东省热门高校,广东省培养药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人才的摇篮,广东省国家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广东省医药卫生系统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 广东药学院优势专业排名 药学 预防医学 药物制剂 广东药学院全国排名 年份 全国排名 总分排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声誉排名 2014 370 61.46 60.19 62.97 60.16 2013 347 60.17 0.66 0.24 0.17 2012 344 0.38 0.61 0.22 0.08 2011 370 0.26 0.26 0.23 0.29 2010 381 0.24 0.26 0.17 0.56 2009 395 0.22 0.28 0.17 0 广东药学院本省排名 广东药学院在广东省排名第几?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告诉您! 本省 排名 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中山大学 10 75.33 77.28 73.87 73.72 2 华南理工大学 27 68.38 67.48 68.32 72.34 3 暨南大学 62 64.67 63.64 65.34 66.00 4 华南师范大学 70 64.09 62.42 65.40 65.21 5 华南农业大学 84 63.52 62.87 64.81 60.66 6 深圳大学 98 63.37 62.49 64.15 63.63 7 南方医科大学 104 63.23 62.70 64.36 60.49 8 广州中医药大学 136 62.59 61.09 63.55 64.55 9 广州大学 191 62.08 61.11 63.25 60.99 10 汕头大学 194 62.05 60.93 63.52 60.33 11 广东工业大学 202 61.98 60.76 63.52 60.33 1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6 61.97 60.72 63.49 60.49 13 广州医科大学 221 61.91 60.99 63.16 60.33 14 广东财经大学 323 61.57 60.27 63.09 60.33 15 广东医学院 345 61.51 60.31 63.00 60.00 16 广东药学院 370 61.46 60.19 62.97 60.16 17 广东海洋大学 384 61.44 60.17 62.98 60.00 18 五邑大学 414 61.40 60.02 63.00 60.16 19 湛江师范学院 441 61.37 60.07 62.92 60.00 20 东莞理工学院 456 61.36 60.04 62.89 60.16 21 韶关学院 495 61.33 60.01 62.89 60.00 22 惠州学院 522 61.20 60.06 62.50 60.23 23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524 61.19 60.11 62.49 60.00 23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524 61.19 60.13 62.48 60.00 25 广东金融学院 531 61.18 60.08 62.47 60.16 26 嘉应学院 547 61.16 60.03 62.46 60.11 26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547 61.16 60.08 62.46 60.00 28 肇庆学院 561 61.15 60.05 62.46 60.00 29 韩山师范学院 588 61.14 60.02 62.46 60.00 30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617 61.13 60.02 62.46 60.00 30 广州航海学院 617 61.13 60.00 62.45 60.00 30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617 61.13 60.01 62.45 60.00 说明:本文关于广东药学院排名的数据来源自中国校友会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校友会连续12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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