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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央美术学院。学校分三个校区,分别为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顺义校区(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1号)和燕郊校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顺路18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系、所)和学校相关行政机构负责人。第六条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七条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中央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录取原则1.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2.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校考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包含“文科/理科综合”省份的考生,按文科标准录取。2.1美术学类(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实验艺术及城市设计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考试成绩分别排名录取。2.2建筑类(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分别排名,各录取40名;②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2.3美术学类(美术学史论)专业录取办法:①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3.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4.我校重视考生文化素质,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美术学类(美术学史论)及建筑类(建筑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具体分数线在录取时由招生委员会确定。5.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类(美术学史论)专业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4B1合格,报考其他专业时须达到2B4C1合格。6.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和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新生专业复查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第十二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十三条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www.cafa.edu.cn,咨询电话:010-64771056,传真:010-6477105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4771013。第十三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中央美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中央美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校,于1950年4月由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与华北大学三部美术系合并成立。毛泽东为学院题名。徐悲鸿、江丰、吴作人、古元、靳尚谊先后担任院长。现任党委书记为杨力同志,现任院长为著名画家、美术史论家潘公凯教授,现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为著名油画家靳尚谊教授。北平艺术专科学校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918年,由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积极倡导下成立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国立美术教育学府,也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开端。华北大学美术系的前身是1938年创建于延安的“鲁艺”美术系。中央美术学院现设有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六个专业学院,并设有继续教育学院、海南教学实习基地和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院现有七个本科专业(绘画、雕塑、艺术设计、美术学、建筑、摄影、动画),一个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覆盖八个二级学科),一个建筑学二级学科硕士授予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一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两个博士学位授予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2003年获准建立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专业范围涵盖油画、中国画、版画、壁画、雕塑、动画、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时装设计、摄影艺术、数码媒体艺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计、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设计管理、博物馆学、艺术考古、美术教育学等20多个学科,学院每年招收中专生(附中)、专科生(成人教育)、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各类进修生。现有教授、副教授145名,讲师91名,现有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3500余名和来自十几个国家的留学生百余名。中央美术学院设有条件完好的图书馆、美术馆等教学设施。图书馆有各类图书、画册30余万册,是国内目前最大的美术专业图书馆。美术馆还藏有珍贵艺术品,定期举办本院师生的作品展览,并承办国内外学术水平较高的美术展览。中央美术学院自行编辑、出版、发行《美术研究》、《世界美术》两本国家一类学术刊物。2001年9月,作为国家“九五”计划期间重点文化事业建设项目的中央美术学院及附中新址落成。校园占地200亩,首期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2004年,包括新建美术馆,设计教学大楼,新学生宿舍楼在内近5万平方米建筑的二期工程开始动工建设。2005年10月新学生宿舍楼投入使用,预计2006年10月设计教学大楼投入使用,2007年6月美术馆竣工。2002小营雕创所(占地20亩)并入我院,计划在小营新建校舍30000?,拟于2006年动工;2005年4月我院买进燕郊205亩土地,建设新校舍73000?作为新校区,现已动工,预计2006年夏完工。学院从2004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和新的教学院历,每年设38个教学周,分三个学期。第一学期20周,主要安排学校及各个专业学院规定的必修课程;第二学期10周,主要安排各专业课程及外出教学课程;第三学期8周,主要由学校安排专业选修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及专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跨专业课程学习。中央美术学院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调整专业结构,拓宽专业途径,设置新的教学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逐渐形成了以艺术精英人才教育为主,适度发展规模,强调学术性、实验性、实践性及多学科综合发展的现代美术教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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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美术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中央美术学院院校类型:艺术类中央美术学院所在地:北京中央美术学院学历层次:本科中央美术学院招办电话:010-64771057中央美术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电子邮箱:中央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cafa.edu.cn/

  • 中央美术学院怎么样

    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校,中央美术学院于1950年4月由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与华北大学三部美术系合并成立,毛泽东为学院题名。北平艺术专科学校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918年由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积极倡导下成立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国立美术教育学府,也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开端;华北大学美术系的前身是1938年创建于延安的“鲁艺”美术系。徐悲鸿、江丰、吴作人、古元、靳尚谊等著名艺术家先后担任过中央美术学院的院长,胡一川、陈沛、仲秋元、洪波、杨澧、盛扬、丁士中等先后担任过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中央美术学院现任党委书记为杨力同志,现任院长为著名画家、美术史论家潘公凯教授。中央美术学院现设有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六个专业学院,并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院现有十个本科专业(绘画、中国画、书法、雕塑、艺术设计、美术学、建筑、摄影、动画、工业设计),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六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一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03年获准建立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本科专业涵盖了中国画、书法、油画、版画、雕塑、壁画、实验艺术、动画与影像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时装设计、摄影艺术、数码媒体艺术、首饰设计、陶瓷设计、信息设计、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工业产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设计管理、文化遗产学、博物馆学、艺术考古、艺术批评、书画鉴定、书画修复等30余个专业方向。学院每年招收中专生(附中)、专科生(成人教育)、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各类进修生。现有在职教职工572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4700余名和来自十几个国家的留学生百余名。中央美术学院设有条件完好的教室、专业实验工作间(实验室)、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专业实验工作间(实验室)设备齐全,技术含量高,有力地支撑了我院的专业教学和学科建设。图书馆是目前国内最先进的美术专业图书馆之一,共有图书近40万册。美术馆藏有珍贵藏品,其中包括明清以来的卷轴画两千多件。美术馆还定期举办本院师生作品展,承办国内外学术水平较高的美术展览。此外,体育馆、多媒体教室均能很好地满足各项教学要求。此外,中央美术学院自行编辑、出版、发行《美术研究》、《世界美术》两本国家一类学术刊物。中央美术学院教学科研面积共占地49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其中望京校区占地205亩,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燕郊校区占地205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后沙峪校区占地67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小营校区占地18亩,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中央美术学院从2004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和新的教学院历,每年设38个教学周,分三个学期。第一学期20周,主要安排学校及各个专业学院规定的必修课程;第二学期10周,主要安排各专业课程及外出教学课程;第三学期8周,主要由学校安排专业选修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及专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跨专业课程学习。中央美术学院致力于建设造型、设计、建筑、人文等学科群相互支撑、相互影响的现代形态美术教育学科结构,在建构新世纪中国特色的美术教育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促成代表中国最高标准的教学质量和学术成果,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美术学院。以本科教育为基础,注重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创作、研究、教学的高层次人才。面向全国、服务首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培养具有民族文化传统修养和国际视野的艺术人才。中央美术学院以其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思考中国美术发展的全局,把握和引领中国美术教育的教学实践和学术建构。基于对宏观使命的思考、理解和自觉,在人才培养与储备,在学科建设,在教学实践与成果,在中国特色的美术教育体系的建立上,我院都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院将继续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并将继续引导中国美术教育的进程,成为中国美术院校的代表。

  • 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推免生招生办法_中央美术学院考研网

    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推免生招生办法_中央美术学院考研网 中央美术学院14年推免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13-09-05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4、已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5、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以上者。二、接收名额: 3名。 三、接收专业: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1、文化遗产学;2、艺术管理;3、艺术法;4、外国美术史。 四、申请生源限定: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1、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网上下载);2、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网上下载);3、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网上下载);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6、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7、所在母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8、提交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六、申请办法:1、于2013年9月25日(含)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用特快专递寄至(或直接送达)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办公室(学院北区14号楼二层B―20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邮政编码:100102,收件人:孙晶。25日之后不再接受申请(邮件以我院收到邮戳为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经我院人文学院研究生导师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2013年9月底我院将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 七、复试:1、进入复试的申请人,须按照我院“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面试(现场提交本人所报考专业研究计划一份并进行答辩)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代)原件、学生证原件;②《申请免试攻读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母校教务处公章;八、拟录取公示: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九、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下列复审内容由所在母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提供办理: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十、其它: 1、我院将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发“接收函”。 2、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到所在母校指定的国家研 究生报名点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龋 3、此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有关国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等信息, 请详细阅读《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4、我院有关招生的最新消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中国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网站: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查询途径:登陆―院校信息―中央美院―信息发布) 中央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cafa.com.cn (查询途径:登陆―招生―2014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信息)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东直门乘132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站下车即到)。 招生办公室电话:647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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