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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贵州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14440。学校坐落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阿哈湖畔。第三条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第四条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贵州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过程监督,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八条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2015招生总规模为2882人,其中本科2882人(含农村专项计划60人,专升本计划80人)。最终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四章录取原则第九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其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我校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学校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我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须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2.专升本学生安排到2013级相同专业班级开展教育教学。3.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复查: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六章毕业与学位第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助学及就业: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git.edu.cn/)上予以公布。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责解释。第二十二条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95105166(省内直拨);0851-95105166(省外)监察电话:0851-88210713传真号码:0851-88210525学校网址:http://www.git.edu.cn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550003

  • 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6〕74号)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6〕12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6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14440。学校坐落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  第二条领导机构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是在校招生委员会和“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第三条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专升本”8个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工程管理。详细的“专升本”分专业计划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2、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2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贵州理工学院综合楼5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3、我校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4、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3日,评卷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  第五条录取规则  1、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加计入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3、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  第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有专业受限情况的,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劝退或调整专业。  第七条收费及标准我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助学及就业  1.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95105166(省内直拨);0851-95105166(省外)  监察电话:0851-88210713  传真号码:0851-88210525  网址:http://www.git.edu.cn  邮编:55000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二条其他  1、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专升本”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 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14440。学校坐落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第三条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第四条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贵州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过程监督,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2016年招生总规模为3000人,其中本科计划3000人(含国家专项计划10人,地方专项计划5人,少数民族班计划95人,专升本计划80人)。最终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要求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其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我校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学校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我校2016年土木工程专业纳入贵州省一本批次招生。  2.我校2016年招收国家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地方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班考生、专科升本科考生。  3.国家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面向贫困县的定向专项计划,面向贵州省范围内的贫困县招生,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4.地方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须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复查:  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六章毕业与学位  第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助学及就业: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git.edu.cn/)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95105166(省内直拨);0851-95105166(省外)  监察电话:0851-88210713  传真号码:0851-88210525  学校网址:http://www.git.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550003

  • 贵州理工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贵州理工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贵州理工学院是应省委、省ZF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理工类应用型人才之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理工院校。  学校本着“高起点、开放式”的办学理念,按照“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保障质量、培育特色”的思路,走“特色创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紧密结合贵州省的发展战略和产业需要,突出知识与技能并重,把培养强责任、精技术、善管理、重实践、求创新的高素质应用人才作为学院的立校之本;把服务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升作为强校之基。学校紧紧围绕贵州省实施主基调、主战略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的新期待,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广聚人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办学治校,以严谨求实的校风教书育人,努力把贵州理工学院建设成为西部一流、人民满意的高水平理工大学。  学校地处祖国西南的避暑之都——林城贵阳,现有土地面积866.7亩,校舍面积2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总值9933.06万元,图书688824册,数据文献资源15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47个,室内体育场馆2个。  学校现有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5人,2级岗位教授2人,3级岗位教授8人,黔灵学者1人,正高职称48人,副高职称215人,博士142人,硕士375人。  学校设置有16个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工程学院、航天航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4个基础教学部门(马列主义教学部、大学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工程实训中心)。19个本科专业(资源与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化学工程、土木工程、制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生物制药、工程管理、网络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环境工程、酿酒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采矿工程、交通工程),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8711人。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得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贵州工业发展中心”列为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培育基地,工程实训中心被列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获批成立了贵州省“电力大数据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贵州省“健康制造”创客空间、贵州省“航空轻金属材料及焊接技术”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隐伏矿床勘测”创新团队、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医药微控工程研究中心、“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学院”、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计划平台等实验室、团队或平台,2015年获批成立了贵州省智慧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贵州省“互联网+”产业技术研究院、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  省委省ZF高度重视和支持贵州理工学院的建设发展,明确同意学校在花溪大学城建设新校区。目前,新校区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  2013年,省委省ZF提出了将贵州理工学院建设“成为西部一流、人民满意的高水平理工大学”的目标。贵州理工学院将贯彻落实省委省ZF“在抓好新校区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建设”的要求,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新校区建设为推动,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科研创新为驱动,抢抓机遇、科学规划,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切实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 贵州理工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贵州理工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贵州理工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贵州理工学院所在地:贵州贵州理工学院学历层次:本科贵州理工学院招办电话:0851-88210525(兼传真);0851-95105166贵州理工学院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电子邮箱:24118398@qq.com贵州理工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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