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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的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推荐工作: 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附件三)。相关工作安排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中推荐阶段(附件二)。各学院须在9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材料如下: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人装订一册)。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需电子版一份,内容须包含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综合测评具体计算方法)。 二、接收工作: (一)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工作要求 1.参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附件三)。 2.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3.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除学科代码为[0301]外)。 (二)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我校除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三个专业学位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原则上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具体招收专业请参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发布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到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查看《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免生须提供的材料 1.沈阳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一份)。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6.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涉及证书或科研成果,须提供原件备查。 (四)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向外校推荐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推免生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考我校。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网上报考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进行复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推免生复试。 3.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体检等。 4.各专业导师组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拟录取通知。 5.未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6.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中接收阶段(附件二)。 三、相关要求: 1.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名额。对本校推荐名额不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并无留校限额或名额。 2.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能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能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推免生工作对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公平透明的评价体系、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要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4.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要重视发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要认真执行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对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5.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本年度的推免工作,规范程序,严格审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查,加大对推免招生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推免材料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034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4-86592979  传真:024-86592505

  • 沈阳师范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沈阳师范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一、学费 美术学39000元/生 法学理论、民商法学27000元/生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4000元/生 其他专业 21000元/生 二、奖助学金体系暂无

  •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一、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人数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本专业目录中各院(部、所)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15年的预计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时无毕业证书,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相关证明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现有教育、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学)、应用心理、艺术、体育、翻译(英语口译、英语笔译)、社会工作、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等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户口(家庭)或工作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的考生以及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省级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外(境外)学历原则上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网报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为预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各报考点指定。 (二)复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一般在4月初)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大学本科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五、其他说明 (一)为了深化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将于2015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5级硕士研究生将执行新的学制和学费标准,启动新的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届时具体的方案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查询。 (二)除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之外,我校还提供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多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形式。详细信息请参阅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三)我校可招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请登录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址或致电024-86574288咨询。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202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2979,传真:024—86592505 七、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沈阳师范大学硕士专业目录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学院(部、所)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001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24-86578280 010102 中国哲学 010105 伦理学 010106 美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30204 中共党史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02国际商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24-86578742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03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024-86592493 030102 法律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9 国际法学 004社会学学院 030301 社会学 024-86592519 030302 人口学 030303 人类学 030304 民俗学 005教育科学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24-86592509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3 教育史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040109 特殊教育学 040111 教育法学 040201 基础心理学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06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 024-86576571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007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040105 学前教育学 024-86506218 0401Z1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8体育科学学院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24-86578992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 010文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对外汉语) 024-86592478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050101 文艺学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11大学外语教学部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024-86578909 012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24-86592448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3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024-86506149 070102 计算数学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1400 统计学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1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201 理论物理 024-86593285 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70207 光学 070208 无线电物理 01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24-86593285 015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070302 分析化学 024-86593072 071001 植物学 071002 动物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3Z1 植物生态学 0713Z2 污染生态学 0713Z3 生理生态学及行为生态学 0713Z4 昆虫生态学 0713Z5 分子生态学 081701 化学工程 081702 化学工艺 081703 生物化工 081704 应用化学 016粮食学院 081703 生物化工 024-86505821 017古生物学院 071000 生物学 024-86578600 018教育技术学院 0775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24-86593278 078401 教育技术学 019软件学院 0775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24-86593344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20旅游管理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旅游) 024-86575147 120203 旅游管理 021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24-86592418 120202 企业管理 120401 行政管理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22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24-86574440 023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024-86592017 024戏剧艺术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024-86578645 025美术与设计学院 130400 美术学 024-86577084 026司徒安国际雕塑学院 130400 美术学(雕塑) 024-86591354 027书法教育研究所 130400 美术学(书法) 024-86578533

  •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沈阳师范大学硕士专业目录

    沈阳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学院(部、所)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003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24-86592493 035102 法律(法学) 004社会学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024-86592519 005教育科学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024-86592509 008体育科学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024-86578992 045202 运动训练 009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045101 教育管理 024-86592009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45115 小学教育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045118 学前教育 010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024-86592478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12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024-86592448 055102 英语口译 020旅游管理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024-86575147 021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024-86592418 022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125200 公共管理 024-86574440 023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24-86592017 024戏剧艺术学院 135101 音乐(民乐演奏) 024-86578645 135102 戏剧 135103 戏曲 135106 舞蹈 135108 艺术设计(舞台设计) 025美术与设计学院 135107 美术 024-86577084 135108 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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