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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学科及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学、文学、工学、理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财经院校。2014年我校拟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00余人(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吉林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根据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欢迎各界人士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法律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本科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三、考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入学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金融学专业按方向报考,按方向复试及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认真查看2014年招生目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请认真查看2014年招生目录),均为笔试。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用。 6.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7.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办公楼236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9140(传真)

  • 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申请材料 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2、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该生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或代表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申请材料请于复试时上交到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36)。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5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能点击确认,方可来校进行复试,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复试合格后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回复。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为保证招生计划顺利进行,被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允许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与奖助学金与统考生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编:130117 电话:0431-84539140(兼传真)

  • 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学科及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学、文学、工学、理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财经院校。2015年吉林财经大学拟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00余人(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吉林财经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办法根据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欢迎各界人士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报考条件 (一)报考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法律硕士、MBA、MP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免生报名不再通过统考报名系统报名,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三、考试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金融学专业按方向报考,按方向复试及录取。 3.同等学力(指专科毕业两年及本科结业生)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认真查看2015年招生目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外语水平有要求,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请认真查看2015年招生目录),均为笔试。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用。 6.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7.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办公楼236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9140(传真)

  • 吉林财经大学介绍_吉林财经大学

    摘要:吉林财经大学起步于1946年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以后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吉林财经大学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10年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以后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吉林财经大学、东北银行专门吉林财经大学、长春银行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吉林财经大学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吉林财经大学、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曾先后隶属于东北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曾先后在佳木斯市、哈尔滨市、沈阳市等地办学,1950年7月迁入长春市,现校址为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现有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50个;是国家工商管理、法律、税务、统计、国际商务、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3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1门;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吉林财经大学拥有一支锐意进取、业务精良和作风过硬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37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以上学位的464人,其中有博士学位的129人,在读博士研究生11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2人,其中教授12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撑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划评审专家,教育部经济学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税务系统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统计教师,吉林省新世纪高校首席教授、主讲教授、中青年骨干教师,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优秀教师,吉林省委和省政府智力支撑咨询委员会成员,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吉林省十届人大立法咨询员,长春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 吉林财经大学现有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近年来有3项科研成果荣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有8篇时政报告先后得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原副总理黄菊同志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有的已经开始施行。吉林财经大学举办的《当代经济研究》、《税务与经济》两个学术期刊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当代经济研究》在全国146种经济学理论专业期刊中排名进入十强,《税务与经济》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百强社会科学学报,连续七次被评为吉林省一级期刊。 吉林财经大学现有在籍学生18000多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0600人,硕士研究生1157人,外国留学生近30人。64年来为国家培养了近90000名优秀专门人才,其中有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有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著名大学和科研单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等学界精英;有中国人民银行两任副行长、财政部副部长、吉林省人民政府两任副省长、吉林省政协副主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才;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财务总监、合生创展集团总裁、海尔集团副总裁等创业先锋。 吉林财经大学现与美国、日本等10个国家的3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与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合作办学已有十个春秋,现在校学生2000多人。 吉林财经大学坐落在拥有百里林海、千顷碧水的净月潭畔,校园占地108万平方米,现已完成建筑30多万平方米。 吉林财经大学近年来曾被评为吉林省“模范集体”,荣获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2006年被遴选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07年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 吉林财经大学排名 2014全国排名第345位

    本文讲述了2014年吉林财经大学排名情况,包含最新专业排名,在全国同类高校排名,在本省同类院校排名等。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 吉林财经大学优势专业排名 税务 工商管理 日语 会计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吉林财经大学全国排名 年份 全国排名 总分排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声誉排名 2014 345 61.51 60.18 63.09 60.16 2013 377 60.12 0.15 0.56 0 2012 387 0.23 0.03 0.5 0.02 2011 362 0.28 0.06 0.55 0.08 2010 355 0.31 0.06 0.58 0.22 2009 363 0.3 0.07 0.54 0.24 吉林财经大学本省排名 吉林财经大学在吉林省排名第几?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告诉您! 本省 排名 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吉林大学 9 76.03 77.15 76.37 69.97 2 东北师范大学 40 66.34 64.99 67.00 69.03 3 延边大学 134 62.62 60.58 63.79 65.91 4 长春理工大学 159 62.33 61.01 63.67 61.92 5 吉林农业大学 181 62.15 60.78 63.53 61.81 6 东北电力大学 221 61.91 60.60 63.22 61.64 7 长春中医药大学 268 61.73 60.29 63.11 61.64 8 吉林师范大学 313 61.59 60.27 63.20 60.00 9 吉林化工学院 318 61.58 60.57 62.90 60.00 10 长春工业大学 329 61.55 60.21 63.15 60.16 11 吉林财经大学 345 61.51 60.18 63.09 60.16 12 北华大学 349 61.50 60.15 63.13 60.00 13 长春师范大学 392 61.43 60.14 62.93 60.16 13 吉林建筑大学 392 61.43 60.15 62.96 60.00 15 长春大学 441 61.37 60.04 62.90 60.16 16 通化师范学院 472 61.35 60.04 62.89 60.00 17 长春工程学院 482 61.34 60.03 62.90 60.00 17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482 61.34 60.02 62.89 60.00 19 吉林工商学院 588 61.14 60.02 62.47 60.00 20 白城师范学院 617 61.13 60.00 62.46 60.00 20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617 61.13 60.00 62.46 60.00 22 吉林医药学院 683 60.03 60.03 60.03 60.00 说明:本文关于吉林财经大学排名的数据来源自中国校友会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校友会连续12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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