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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吉林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宗旨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吉林艺术学院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吉林艺术学院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吉林艺术学院攻读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院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照相。(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考试均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各研究方向每门科目及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与影视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院在网上通知。 6、2014年12月1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我院网站通知)到我院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院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MFA)。2015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二十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电视节目制作与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文化学、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美学、艺术批评、影视剧创作与批评、影视编导、戏剧影视批评、影视批评、电影剧作理论研究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院学费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院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院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院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院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 吉林艺术学院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吉林艺术学院考研须知

    吉林艺术学院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考研须知 报考我院所有考生均在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确认。 一、报名确认时间及作息时间 2013年11月6日-11月14日,8:00时-16:30时。 二、报名确认地点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2726号,卫星路与彩云街交汇处,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东北角),乘车路线:17路、160路、190路、225路、238路、轻轨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三、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驻长大学应届毕业生按下列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11月6日长春工程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动画学院 11月7日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长春师范大学 11月8日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南湖校区、新民校区 11月9日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前卫校区、和平校区 11月10日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11月11日长春大学、长春大学光华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11月12日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工商学院 11月13日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学院、空军航空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2、其它院校及非应届考生报名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 四、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证书,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交有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或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网上报名编号2207XXXXX(必须是2207开头的); 4、报考费每生200元,考试文具费每生10元。 五、特别提示 2014年我市研究生考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因此,在报名现场确认需采集考生身份信息,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请及时补办、更换。因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详情请登陆长春招生信息网

  • 吉林艺术学院介绍_吉林艺术学院

    摘要: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惟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她诞生于硝烟战乱之时,成长于民族复兴之际,在历史的行进中,深深植根于东北这片广袤大地之上,浸染着白山黑水的精魂,铸就了博大开放、生生不息的传统办学精神。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惟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她诞生于硝烟战乱之时,成长于民族复兴之际,在历史的行进中,深深植根于东北这片广袤大地之上,浸染着白山黑水的精魂,铸就了博大开放、生生不息的传统办学精神。1946年,学院的前身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初创之时,艺术的种子便已开始萌生。1958年,伴随着吉林省艺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音乐系从她的母体中分离,从祖国四方汇聚一批艺术名家,组建成独立建制的吉林艺术专科学校。此后,学院先后合并了吉林省文化干部学校、吉林省艺术学校、吉林省歌舞剧院附设的音乐舞蹈学校、吉林市艺术学校、长春电影制片厂附属长春电影学院等五所各具特色的艺术院校,初步形成了艺术学科完备的综合性办学格局。1978年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逐步确立了东北地区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六十年沧桑砥砺,六十年薪火相传,其中虽经历全国院系、专业调整等重大变动,学院始终以陶冶化育、启迪未来为己任,与中国当代艺术教育事业相伴而发展。如今这所有着悠久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的艺术学府浸润于丰厚的人文沃土,焕发着独有的精神风貌,发挥着“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和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屹然成为在国内艺术教育领域中卓有影响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吉林艺术学院身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表演、造型、现代艺术、城市艺术四个校区共占地1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市内最具代表性的一批人文景观及文化机构毗邻左右,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现代艺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置身于现代都市之中,散发着盎然的生机与活力。近年来,学院依托城市,开放办学,已建成充满现代气息的数字化精品校园。目前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342.32万元,教学行政用房11.9万平方米,教室226 间,各类工作室、实验室415个,馆藏图书49.2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中外文期刊710余种,光盘数据库4种,高速宽带信息网将四个校区连为一体,同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文物库、印务中心、资讯中心、数字印刷研究室、现代美术馆、现代剧场、再造空间画廊、艺术咖啡等也相继落成,成为富有艺术气息的特色教育资源。 吉林艺术学院秉承传统,弘扬优势,努力打造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综合学科专业平台。目前拥有15个本科专业,5个硕士点,涵盖了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艺术设计学、舞蹈学等5个二级学科门类,并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学科建设水平在省内居于领先地位,省级重点学科数和硕士点数均位居国内同类艺术院校前列。同时,学院还充分发掘综合学科优势,通过建设数字艺术、器乐表演、现代音乐、文化遗产四大相关学科专业群以及建立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和世界动画研究中心等跨学科科研实体来推动学科整体的改造和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批富有现代气息和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教育品牌。 吉林艺术学院的讲台上不仅活跃着治学严谨、艺术造诣精深的老教授,更有众多富于创新精神、站在学科前沿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在528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46名、副教授139名。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0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专家1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市特等劳动模范1人。 吉林艺术学院倡导“尊重艺术个性,完善社会人格”的艺术教育理念,通过承担各类设计项目、展演项目,组织星期音乐会、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等多种实践形式,形成了“以项目带动教学,以科研深化教学,以展演促进教学,以实践检验教学”的开放性教学体系,科研创作成果不断涌现。近三年,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级课题3项,省级课题65项,并与文化部、中宣部等国家级、省级部门合作完成重要设计、宣传、演展项目60余项,有685件作品在省部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形成了教学、科研与创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吉林艺术学院还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艺术交流与合作,已先后与加拿大、德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个国家的22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并邀请了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院长阿尔卡吉耶维奇、国际单簧管协会主席米切尔·佩尔文、美籍华人钢琴家唐可、美籍华人单簧管演奏家白铁、美国现代派钢琴家琳达?珍蒂、德国圆号演奏家汉斯?俾斯卡等一批国际大师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目前,学院已与新加坡淡马锡设计学院、韩国汉阳大学等国外大学开展学生交流培养工作,并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和学生出国进修、参展,同时也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我院任教、交流。近五年,学院先后承办各类国际性和区域性学术会议、艺术赛事20余次,既开阔了学院的艺术教育视野,也推进了国际教育资源的共享。 目前,吉林艺术学院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5559名,折合学生数56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76人,本科生4337人,专科生488人,成人、夜大、函授生612人。几十年来,吉林艺术学院为社会培养了万余名各类艺术人才。如:中国国家交响乐团首席小提琴演奏家刘云智,上海电影乐团首席小提琴演奏家李霞,中央歌舞团舞蹈队长杨宏令,文化部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魏廷格,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杨静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贾涤非,中央美术学院动画艺术系主任温国斌,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唐建平,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主任刘林,星海音乐学院院长唐永葆,吉林省音乐家协会主席陈受谦,西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系主任李曙明,动画家王强,舞蹈家王晓燕、侯莹、夏丽蓉,著名舞蹈编导王举,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毕铭鑫,凤凰卫视主持人张彤,作家赵国庆、金仁顺,著名影视演员丁海峰、杨童舒、侯天来、张凯丽、赵明明、郑浩等。他们以卓越的艺术才华为中国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应有贡献。

  • 2011年吉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2011年吉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已经开始,考生可以通过长春工大自考本科学校提供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本次查询为免费查询,无需任何费用。长春工大阳光高考网一直关注各个省份的艺术类高校的成绩查询和分数线,希望考生收藏本站? 以方便使用。 2011年吉林艺术学院艺术专业成绩查询: 2011年吉林艺术学院艺术专业成绩查询网站: 2011年吉林艺术学院艺术专业成绩查询时间:2011年4月1日

  • 吉林艺术学院怎么样

      吉林艺术学院是全国六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即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一,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院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建制,更名为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走过数十年的沧桑历程,经过几代吉艺人的不懈努力,已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学院现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文化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及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等教学单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得到优化和改善。学院坚持恪守“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用前瞻的眼光、创新的思维、雄厚的实力把吉林艺术学院打造成在国内有较高影响力的创新型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家重本艺术院校。  吉林艺术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新型艺术人才为己任,坚持“以项目带动教学、以科研深化教学、以展演促进教学、以实践检验教学”的教学理念为指导,不断完善学科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学院现拥有22个本科专业,基本涵盖了艺术类所有学科,其中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艺术设计学及舞蹈学五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硕专业数均居国内同等艺术院校之前列,大多数专业在省内同等专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学院试行了新的学年学分制,并创建了新的教学模式,在“育人以德、授艺以道”的教风指引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吉林艺术学院是一所有着光荣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学校。学院创建于1946年,其前身是1938年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延安创办的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1945年末,根据毛泽东同志去创办“东北大学”的指示,延安大学以及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的部分干部、教师开赴东北,经过数月辗转颠沛,于1946年8月到达哈尔滨,并与东北大学合并。  1978年吉林艺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逐步确立了东北地区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六十吉林艺术学院年沧桑砥砺,六十年薪火相传,如今这所有着悠久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的艺术学府浸润于丰厚的人文沃土,焕发着独有的精神风貌,发挥着“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和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屹然成为在国内艺术教育领域中卓有影响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和创作工作,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并建立一批艺术研究、科研、演出机构和现代化的科研创作基地。近几年来,有数百件艺术作品在国际和国内参展参赛,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250余项,其中包括 “五个一”工程奖两项,全国音乐创作最高奖——金钟奖两项,全国美术大展金奖两项、银奖一项。圆满地举办了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的大型艺术活动。科研创作硕果累累,艺术实践进一步升华。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型校区教学楼内。共有展厅五个,多功能报告厅一个。美术馆为复层式结构,每个展厅展线约240米,五层总计展线约1200米,适合举办多种形式的艺术展览和大型学术报告会。  学院坚持以培养“将吉林艺术学院目光投向世界、以情感维系祖国、用艺术铸就人生、把知识贡献社会”新型大学生为导向,倡导“博古今、贯中西、善思辨、求进取”的学风,以“双百工程”和“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为载体,推动校园文化生活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创建文明校园。  吉林艺术学院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顺应国际艺术教育发展潮流,树立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型的艺术教育理念。学院聘有外籍和国内客座教授多名,同时经常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举办艺术展览和专题学术讲座,营造了浓厚的艺术氛围。现已俄罗斯、美国、乌克兰、德国、澳大利亚以及韩国等11个国家22个国外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的校际关系和艺术交流合作关系。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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