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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音乐学院2007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2007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由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和杰出的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建的中国第一所高等音乐学府。  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层次完整。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艺术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6个专业,18个专业方向。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列入上海第一批本科招生。2007年招生计划总数为40人,其中艺术管理专业20人,音乐科技与艺术20人,文理科兼招。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布情况  艺术管理专业,文、理科,学制四年,计划招生上海10人、广东3人、浙江4人、江苏3人。  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文、理科,学制四年,计划招生上海10人、江苏4人、陕西3人、安徽3人。  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四、录取:  1、我院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在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中,被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以内。  3、如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以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方接收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  4、对于教育部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院原则上按照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五、学费和住宿:  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费收取标准每学年10000元。  住宿:上海生源(除郊区以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  六、咨询和联系:  上海音乐学院网址:www.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7641164746014  招生负责人:姚婕、张来  传真:021-64310467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  邮编:200031

  • 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专业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学制音乐学44名⑴音乐学⑵音乐教育⑶音乐治疗⑷乐器修造艺术12名25名5名2名本科五年本科四年本科四年本科四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7名⑴作曲⑵民族音乐作曲⑶视唱练耳10名5名(民乐作曲3名;戏曲作曲2名)2名本科五年本科五年本科四年音乐表演195⑴指挥⑵歌剧音乐指导⑶声乐演唱⑷钢琴演奏⑸现代器乐演奏⑹打击乐演奏⑺管弦乐器演奏⑻中国乐器演奏⑼音乐戏剧表演4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3名28名(美声歌剧演唱12名,美声艺术歌曲演唱8名,民声8名)20名20名(爵士钢琴2名、爵士萨克斯2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3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贝斯1名、电子键盘5名、手风琴3名、古典吉他2名)7名(西洋打击乐3名、中国打击乐3名、流行打击乐1名)63名(小提琴15名、中提琴5名、大提琴7名、低音提琴3名、竖琴1名、长笛4名、双簧管3名、单簧管3名、大管4名、小号4名、圆号4名、长号4名、大号2名、萨克斯管4名)30名(笛2名、笙2名、唢呐2名、管子1名、扬琴2名、柳琴1名、中阮1名、琵琶3名、三弦1名、筝3名、古琴1名、箜篌竖琴>1名、二胡5名、板胡1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琴2名)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本科五年本科五年本科五年本科四年本科四年本科四年本科四年本科四年本科四年录音艺术70名⑴音乐设计与制作⑵音乐视觉传达10名60名(中外合作项目,待批)本科四年数字媒体艺术10名数字媒体艺术10名本科四年招收少数民族声乐演唱专业考生3名(限少数民族地区);内蒙古委培生4名;港、澳、台本科生4名合计:347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4、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⑶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⑷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办法  1、报考时间与地点:  我院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  ⑴报名网址:http://zsbm.shcmusic.edu.cn  ⑵报名时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31日  ⑶报名办法请详见网上报名流程:http://zsbm.shcmusic.edu.cn/Flow.html  ⑷报名信息确认与考点安排如下:专业考点报名确认日期考试日期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音乐戏剧表演)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1月10日—11日1月12日—13日(仅专业初试)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音乐戏剧表演)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2月5日—6日2月7日—8日(仅专业初试)全部专业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汾阳路20号)2月11日—12日2月14日起  ★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亦可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补报名(另需交服务费100元)。  2、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⑴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报考证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必须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⑶一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⑷报名初试费100元、复试100元、三试费100元。外国留学生报名考试费一次性收取500元。  ⑸考生另须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有关省(市)所规定的《2009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凭该“准考证”及复印件办理本院的报考手续。  ⑹外省市考生,所报考专业若在当地音乐类统考范围内的,应先参加当地的统考,报考我院时须持有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  ⑺留学生另需汉语水平考级(HSK)四级证书及复印件。  ★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详见报名信息确认现场《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四、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须持“通知单”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报考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从2006年起,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规定音乐学专业方向不低于70分、音乐教育专业方向不低于60分,其余各专业不低于50分)后,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籍考生、委培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考生。  六、其他事宜  1、根据我院实行在音乐表演艺术部分专业建立工作室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我院市级“周小燕声乐演唱与教学工作室”、院级“陈宏宽钢琴演奏与教学工作室”、“郑石生、方蕾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俞丽拿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柴亮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陈嘉敏铜管演奏艺术工作室”、“蓝汉成室内乐演奏艺术工作室”将根据2009年招生录取生源情况,划定工作室培养名额,名额分配视具体情况在符合相关条件后予以公布。  2、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另加听觉器官检查;演唱专业考生初试后须进行身高和发声器官的检查。  3、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琴、低音提琴、竖琴(由学院负责解决)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4、开办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教育综合能力测试考前辅导班,额满30人开班。  (1)报名日期:2008年12月15日开始(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办法:携本人一寸报名照三张至本院招办办理(教学楼203办公室);  (3)课程安排:每期乐理10节课、视唱练耳10节课;  第一期:2009年1月5~16日(晚上授课);  第二期:2009年2月3~10日。  (4)音乐教育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辅导班定于2009年2月9日举行一次。  ★所有辅导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5、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76411或021-64316347  邮政编码:200031  本院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  ★我院另招收艺术管理和音乐科技与艺术两个专业(非艺术类)本科考生(简章另列)。  ★查询成绩及录取与否,请拨打021—16862318。  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 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由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和杰出的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建的中国第一所高等音乐学府。  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层次完整。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艺术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7个专业,近20个专业方向。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列入上海第一批本科招生。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9人,其中艺术管理专业19人,音乐科技与艺术20人,文理科兼招。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布情况专业名称科类学制上海天津云南广西贵州湖北艺术管理文、理四年10333//音乐科技与艺术文、理四年10/3/34  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四、录取:  1、为保证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今年我院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人数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院校的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及所填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院将按分数从高到低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虽愿意调剂但分数偏低的考生,都将予以退档。  五、学费和住宿:  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费收取标准每学年10000元。  住宿:上海生源(除郊区以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  六、咨询和联系:  上海音乐学院网址:www.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76411,64315846  招生负责人:周湘林、张来  传真:021-64310467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  邮编:200031  专业介绍  1、艺术管理专业:  艺术管理的专业理念是:以管理为手段。以传播为目的,遵循人文规律和经济规律,遵循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建立艺术与受众之间的审美联系,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享受,改善艺术活动的社会环境和艺人的生存状态,促进艺术事业和艺术产业的发展,并由此促进社会文明的进展。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演艺(performingarts)相关行业的管理人才的培养为核心,同时兼顾视艺、媒体和会展相关行业的管理的基本技能的训练。通过课堂和环境的熏陶使学生具备广泛的艺术、人文和科学素养,通过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多学科多视角的思维能力和实践技能,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并完善其人格,以适应未来核心就业方向以及相关职业的需求。  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有:艺术管理概论、艺管实务、管理学原理、传播学原理、经济学原理、会计学原理、法学概论、市场营销、广告创意、公共事务、媒体实务、视觉传达、艺术评论、中外音乐史等。  2、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  音乐科技与艺术是我院获批的2005年教育部原专业目录以外的新设专业。音乐科技艺术专业方向是集科技与艺术于一体,侧重音乐传媒科技的交叉性新兴学科,主要培养面向广播影视、传媒网络、音像出版、音乐工程、软件设计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视频采编制作、技术管理、音乐工程设计、软件研发和音乐音响制作,以及音乐数字化教育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有:音乐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音乐工程设计、音乐声学、电声学基础、专业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编程、高等数学基础、应用作曲与绘谱等。

  • 上海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上海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音乐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17名;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20名;艺术类专业招生人数为全国统招计划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人数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投档比例:上海地区不超过105%,其他地区不超过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院校的投档分数线]。进档考生所填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院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虽愿意调剂但分数偏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均需本院校考专业合格。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本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上海生源(除郊区以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4376411,64315846  十三、投诉电话  纪律委员会办公室:021-64317667  十四、网址  http://jwc.shcmusic.edu.cn/Html/zhaoshengbangongshi/bkszsxx/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十六、其他须知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一年级课程在复旦大学杨浦校区就读,二年级起回本院就读。

  • 2011年上海音乐学院普通类专业本科招生章程

    2011年上海音乐学院普通类专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由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和杰出的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建的中国第一所高等音乐学府。  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层次完整。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艺术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7个专业,近22个专业方向。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列入上海第一批本科招生。2011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7人,其中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17人,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20人,文理科兼招。  二、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科类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北山东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四年文72///3理31///1音乐科技与艺术四年文511///理52222/  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四、录取:  1、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人数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不超过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院校的投档分数线]。进档考生所填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院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虽愿意调剂但分数偏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学费和住宿:  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费收取标准每学年10000元。  住宿:上海生源(除郊区以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  六、咨询和联系:  上海音乐学院网址:www.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76411,64315846  招生负责人:周湘林、张来  传真:021-64310467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  邮编:200031  专业介绍  1、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  站在中国面向世界的前沿,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在教学模式与内容上,强调与国际体系接轨,培养熟悉国际先进的艺术管理理念和操作模式,熟悉国内外文化艺术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娴熟的现代管理与市场运作技能、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及艺术鉴赏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符合本国文化体系经营化、环境产业化的趋势。  艺术管理的专业理念是:以管理为手段。以传播为目的,遵循人文规律和经济规律,遵循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建立艺术与受众之间的审美联系,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享受,改善艺术活动的社会环境和艺人的生存状态,促进艺术事业和艺术产业的发展,并由此促进社会文明的进展。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演艺(performingarts)相关行业的管理人才的培养为核心,同时兼顾视艺、媒体和会展相关行业的管理的基本技能的训练。通过课堂和环境的熏陶使学生具备广泛的艺术、人文和科学素养,通过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多学科多视角的思维能力和实践技能,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并完善其人格,以适应日趋全球化与产业化的就业环境。  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有:艺术与法律、艺术营销、文艺传播、表演策划与制作实务、文化行政与文化政策、艺管实务、专业英语、中外音乐史等。中外音乐史等。  为了凸显本系的培养重点,课程架构针对四项学科重点,设置四个“专业模组”:“演出策划与经营”、“艺术营销与传播”、“国际演艺经纪”和“新媒体艺术传播与管理”,每个模组包含4-5门专业选修课。学生毕业前至少必需修完一个模组课程,并撰写相关论文。专业模组设计目的在于:让本系毕业生一方面具备广泛的管理基础,掌握至少一门的艺管专长、增加就业时的自信与优势,也能让毕业论文的研究主题更有学术根基。  2、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  音乐科技与艺术是我院获批的2005年教育部原专业目录以外的新设专业。音乐科技艺术专业方向是集科技与艺术于一体,侧重音乐传媒科技的交叉性新兴学科,主要培养面向广播影视、传媒网络、音像出版、音乐工程、软件设计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视频采编制作、技术管理、音乐工程设计、软件研发和音乐音响制作,以及音乐数字化教育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有:音乐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音乐工程设计、音乐声学、电声学基础、专业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编程、高等数学基础、应用作曲与绘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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