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人拉!刚刚接触微经这门课,在学习方面尚有很多困惑,又听我们老师说以后考研微经、宏经很重要,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大家这们课应该怎么学好啊?我是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的。还有目前对以后考研啊什么的比较困惑,不知我这类学会计的要不要考研,还有财经类的考哪些学校比较好,拜托了!!还有我是新人,不到的地方大家多多包涵!同时恳请大家帮忙解答拉!!
微观经济理论——数理分析方法_[美]詹姆斯·M·亨德森理查德·E·匡特.舒元,马海燕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PDF文档,完整版,不可复制。按顺序下载完,一起解压即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这是目录,先下载目录看看是否需要,需要才买。
向高手请教!假设某种钢材X的需求受Px,铝的价格Py,收入M的影响,估计的相关弹性如下:Ed=-2.5,Exy=2,Em=1.5,明年该公司打算将价格提高8%,经预测收入M增加6%,Py降低2%。(1),若今年的销售量为24000t,在上述条件下,明年的销售量是多少?(2),若要明年的销售量为24000t,在收入M增加6%,Py降低2%条件下,应该如何定价?
范里安《微观经济分析》学习笔记随学习进度上传我读完每章之后都会做笔记,其中包括主要的知识点,尤其是中级微观里面没有讲到的,自己的学习体会,习题总结,和还未看懂的地方。总结由LATEX写成,转换成PDF文档。这也是我第一次用英文做笔记,目的是锻炼一下自己的学术英语写作能力。由于数学知识的欠缺和经济学高级课程尚初次接触,定有许多错误和不足,恳请大家指正。另外,因为还要读一些数学方面的书,读这本书的进度可能不会很快,只有待读完每章之后形成笔记。上传的网站地址为:http://bbs.cenet.org.cn/但无法提供固定链接,只有请大家登录该网站后,用本文的标题搜索一下。我的博客:http://danielyoung.blog.sohu.com/
笔者曾经发贴请教判断最优的标准问题,思考至今,不得要领。但仍有一些体会,发出来与大家讨论。我们说消费者处于最优或者厂商处于最优状态,显然,这是对消费者或厂商整个状态的判断,属于整体性判断,或者说是对事物整体性优劣状态的判断。那么,判断一事物整体状态的优劣标准是什么呢?可否通过局部的属性来加以判断呢?我们知道,微观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法就是通过局部特征来判断整体优劣状态的,那么,这方法有通用性吗?不错,我们的确可以通过观察一水缸滴进去一滴水又流出一滴水来判断水缸处于满缸状态,这似乎说明边际分析法有合理性,但反例也很多,如我们不通过残疾运动员某一局部的完美,就可以说此运动员整个身体是完美的,这说明通过局部的属性是不能判断整体属性的,局部不能替代整体。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我们可以用局部属性来判断整体状态呢?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我们不能这样做,而必须有别的方法来判断。请大家指教!!
http://58.61.34.206/down?cid=26B95DA42AA236DCE07405D7F4F7BA2296A454E9&t=13&fmt=-http://58.61.34.206/down?cid=BB4E7A7038A300F73042D947F526F9B926C5C487&t=13&fmt=-http://58.61.34.206/down?cid=0844ED213A00B87B404793A83B7E1FAD2461CD34&t=13&fmt=-http://58.61.34.206/down?cid=16E40F70DE7333787EDC0EDB20C68B1F357ADC38&t=13&fmt=-
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6版中文清晰版,大概30M左右我试着修改了下,不知道成功了没,如果没成功,那么论坛已经有免费的和小容量版本的。大家搜索下。这个30M的版本是全扫描的,所以有的打印机用WINDOWS系统打印不出来,要不就是巨大的字体。我是先在U帮图系统下面重做了下,然后再打印的,也是比较困难,一次只能打印那种一面有2栏的20页最多,再多就死机了,信息仅供参考。[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017:06:44编辑过]
上传为英文精装版PDF,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部分,内容为全彩页ThePrinciplesofMicroeconomicsProductDetailsPaperback:552pagesPublisher:South-WesternCollegePub;Language:EnglishISBN-10:0030270162ISBN-13:978-0030270161ProductDimensions:9.9x8.4x0.7inches[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18:10:15编辑过]
需求的定义与需求公理摘要:本文认真研究了消费者行为理论和主流经济学教材对需求的定义,指出这些定义互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为此本文提出了需求定义的吉芬判据,在此判据下,由消费者行为理论和主流教材所定义或描述的需求的定义都是错误的。为此,本文对需求重新进行严格的定义,并分析本定义与消费者行为理论和主流经济学教材对需求定义的异同。在本文对需求的定义下,需求定律成为公理。吉芬商品的需求曲线同样向右下倾斜。关键词:需求、需求定律、公理、消费者行为理论、吉芬商品一、什么是需求需求的概念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概念,远在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建立之前,人们为生存而劳作时,就是在为自身的需求而劳作。这个概念古老到无法追溯文献出处,并已经到了几乎是约定俗成而无需严格定义的程度。需求的概念又是经济学中最基础的概念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经济学就是一门研究供给与需求的学科。严谨的科学研究要求对每一个出现在研究中的概念给出明晰的定义。遗憾的是,也许需求这个概念太古老,太直白,太容易理解,以至于在主流文献和教材中,不仅找不到对需求的统一的严格定义,甚至出现彼此矛盾的描述或定义。需求定义的混乱导致的恶果是对需求定律的理解和证明也出现混乱。对主流经济学家而言,唯一共同接受的需求概念的定义可能是消费者行为理论中对需求的定义,几乎所有的主流教材都接受消费者行为理论和该理论对需求的定义,也承认该理论对需求定律的证明。一个例外是张五常先生,他在《科学谈需求》[1]著作中,虽然也接受该理论,但认为需求定律是公理,没有必要从效用概念出发去证明需求定律。遗憾的是五常先生对需求的定义本身是错误的,他对吉芬商品这一似乎违反需求定律的反例采取了视而不见和几乎是完全否定其存在的观点。因此非常有必要认真研究消费者行为理论对需求的定义。消费者行为理论中的部分约束条件是:1、其他商品价格不变;2、个人绝对可支配收入不变;3、由于货币无效用或其他原因,消费者必须将全部可支配收入在一次性消费中换成一组商品;4、只研究正常商品,即个人消费量随收入增加而增加的商品。约束条件4其实是约束了研究对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消费者行为理论框架中,假设消费者对商品的偏好是与商品价格和个人可支配收入无关的纯主观偏好,而正常商品恰恰定义为与个人可支配收入和商品价格有关的偏好商品,两者是矛盾的。因此,本质上消费者行为理论不能研究正常商品。从逻辑上分析,用消费者行为理论的假设条件来研究正常商品和非正常商品已经违反了理论体系假定条件的相容性原则。约束条件3并不是消费者行为理论的前提假设,而是在该理论假设条件下的必然逻辑推理结论:在消费者行为理论研究中,为获得个人效用的最大值,必然要求将预算全部转化成一组商品。如果此预算不是消费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就没有理由要求将预算全部转化成一组商品,而一旦不能要求将预算全部转化成一组商品,所谓的效用最大化也就不可能完成。因此,表面上可能是全部可支配收入的部分预算约束,就符合逻辑地变化约束条件3。有学者认为,约束条件3并不意味着货币无效用,而是因为在一次消费中所用预算货币只占消费者可支配货币的很少比例,因此对货币的边际偏好没有太大影响而可视为常数,但新增商品边际偏好大,因此应将预算全部转化成一组商品。我们认为这种解释过于牵强:比如,当正常商品未降价时,消费者欲购买的商品量的边际偏好消费应等于视为常数的货币偏好。由于偏好与价格无关,也与收入无关,正常商品降价后根本不应该再增加商品的消费量,否则或者是正常商品未降价之前的边际偏好大于对货币的偏好,这意味着对该组商品的购买预算不足,或者正常商品降价之前的消费者边际偏好与货币偏好相等,该商品降价后也不可能再用货币多换商品,但这与正常商品的定义矛盾。更何况,我们认为消费者行为理论本质上是要求将所有可支配在一次性消费者换成一组商品,这意味着只有假定货币无效用。注意到局限条件3限制了该理论只能研究一次性消费行为,同时,一次性消费行为只能发生一次性实际消费量,消费者行为理论实际上将一次性想买能买但实际上永远不会消费的量和实际消费量都定义为需求。这就构成需求的两种定义。其中想买能买但实际永远不会购买的需求是指在正常商品未降价前,依据消费者行为理论应消费的量。由于在真实消费行为发生时正常商品已经降价,而可支配收入又要这次真实消费行为中全部转化为一组商品,因此正常商品未降价前想买能买的需求就永远不可能真实发生。如果该正常商品以后又将价格恢复至未降价前的水平,而消费者又有新的可支配收入,在上次消费行为中想买能买但并没有真实购买的需求完全有可能成为后面消费行为的真实购买量,但这已改变消费者行为理论的第3个局限条件。在消费者行为理论框架下,正常商品未降价前想买能买的需求量永远不会成为实际购买的需求。消费者行为理论关于需求的两个定义,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想买能买而没有买的需求永远不会成为实际购买的需求。要强调的是,消费者行为理论不仅给出了需求的两种定义,该理论对正常商品需求定律的证明也是错误的。之所以证明出现错误,是因为正常商品在理论约束条件下,其定义与需求定律是等价命题。其证明是逻辑上的循环论证,而在其他商品价格和个人可支配收入可变的正常市场环境下,按消费者行为理论对需求的定义,正常商品的需求曲线不一定向右下倾斜,其按消费者行为理论定义需求的需求定律并不成立[2]。有意思的是,几乎所有的主流经济学教材在承认并采用消费者行为理论的同时,对需求的概念进行了有别于消费者行为理论的修正。修正最少的可能是保罗.萨缪尔森。这位杰出的经济学家曾声称:“如果我能为一个国家编写经济学教材,我就不会在乎是谁为它定法律,又是谁为它起草条约。”并不断再版了十八版经济学教材。就在萨缪尔森出版的十八版《微观经济学》[3]第三章供给与需求的基本原理中,开章明义是介绍供给和需求的概念。遗憾的是萨缪尔森并没有给出逻辑上什么是需求的定义,而是给了一个假想的社会在不同价格下对玉米片的所谓需求表,同时将表上数据画了一条所谓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并对需求定律表述为:当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时(同时保持其他条件不变),购买者便会趋向于购买更少的数量。同理,当价格下降,其他条件不变时,需求量会增加。由于萨缪尔森并没有直接给出需求的定义,我们只能猜测其定义:1、将一年内某价格下的玉米片真实发生的消费量定义为需求量,否定想买能买但没有真实消费的量也是需求量的概念。2、萨缪尔森尽管强调其他条件不变,和消费者行为理论相比,萨缪尔森取消了第3个局限条件:年复一年的购买玉米片,必然有新增的可支配收入。3、萨缪尔森对需求的定义引进了时间的局限条件:每一价格持续的时间区间相等。在本例中,价格保持不变的时间区间为一年。本文为行文方便,将此局限条件称为价格关于时间的均衡性条件。消费者行为理论讨论的是一次性消费行为,显然不会有时间性约束。这一约束只会发生在取消第3局限条件之后。很明显,萨缪尔森尽管和消费者行为理论一样强调所谓其他条件不变,但他关于需求的定义与消费者行为理论关于需求的定义并不相同。尤其严重的是,如果取消了第3局限条件,消费者行为理论无法证明需求定律。换句话说,消费者行为理论根本没有证明萨缪尔森举例的需求定律成立。要说明的是,消费者行为理论研究的是个人需求曲线,而社会需求曲线是对个人需求曲线的加总。萨缪尔森直接给出的是社会需求曲线,由于萨缪尔森给出社会需求曲线时改变了消费者行为理论的前提条件,该需求曲线不能视同为消费者行为理论中个人需求曲线的加总。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和罗宾.维尔斯撰写的《微观经济学》[4]教材中,给出描述需求定律的商品例子是曲棍球比赛门票。克鲁格曼完全不提消费者行为理论中关于其他条件不变的局限条件,也不提价格关于时间的均衡性局限条件,并直接给出了需求和需求量的定义:“需求表表示的是消费者对某种产品或服务在不同价格上愿意购买的数量。”“需求曲线是对需求表所做的形象呈示。”“需求数量是在某个特定价格上消费者实际愿意购买的量。”又是实际购买量,又是愿意购买量:把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放在一起成为实际愿意购买量,我们已经无法分辨想买能买但实际不买和实际购买量哪个是需求量。仔细分析一下克鲁格曼所举的关于需求的例子,其实这是一个一次消费的例子。1999年4月的那个夜晚,韦恩.葛瑞兹基的告别赛门票是历史不可能重演的唯一门票。作为一次性消费的特征,当然用不上价格关于时间均衡性局限条件,这一点和消费者行为理论相似。不同之处在于,本例呈示的是社会对一次性消费的需求情况,它与消费者对门票的最高可接受价格(即保留价格)有关,与其他商品价格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局限条件无关:不论1999年4月消费者个人收入和其他商品价格是否变化,至少在消费者购买门票的那个晚上,由于消费的时间极端,都可以认为在消费时间区间内约束条件3成立;与门票是否是正常商品无关:如果门票降价,接受此价格的消费者增多,购票的竞争性变强,从客观上讲,原可以高价获得此票的消费者,虽然由于票价下降导致个人相对收入增加,但获得此票的概率反而变小。从主观愿望看,如果不考虑赠与因素,不论票价下降多少,都没有理由多买票。由此可见此门票并不是正常商品,至少不一定是正常商品。克鲁格曼关于需求的定义与消费者行为理论关于需求的定义有根本的区别。如果说克鲁格曼所举的关于需求的例子暗含了保留价格的概念,哈尔.范里安在他所著的《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5]的著作中则明确地提出保留价格的概念。范里安举的例子是房屋租赁的例子:接受高保留价格的消费者租赁城内的房子,接受低保留价格的消费者租住在外城区,并提出:将特定价格与接受该价格的人数联系起来的曲线就是需求曲线。不难看出,范氏关于需求量的定义不是消费者实际消费或想消费能消费但实际上并不消费的商品量,而是接受特定商品价格的消费人数。表面上克鲁格曼和范里安对需求量的定义不一致,但实际上克鲁格曼所定义的需求量也是特定价格上愿意买票的人数,并不加说明地将人数改为购票数,即将接受特定价格的消费人数不加说明地改为商品消费量。这一改变过程隐含一个假定:每个消费者够买票的数量相同。在范里安所举例子中,如果限定一个家庭仅租一套房子,范里安也完全可以完成从特定价格接受人数向实际消费者的商品数的过渡。
新凯恩斯学派在解释价格粘性时用了总需求的外部性,它是指一个企业的产品价格对起他企业有影响,如果一个企业降低其产品价格,则使实际货币余额升高,LM曲线向右移动,扩大了总需求,于是对其他企业的产品产生正的外部性。现在我们把这个宏观经济模型简化一下:假定社会上只有两个企业A,B,每个企业只有一种产品,且这两种产品不存在互补性。假定A企业宣布降价,而企业B的产品价格保持不变,按照宏观经济学中的总需求的外部性这一理论(或者它只能算作假设吧?),那么对B企业有利。但是如果按照微观经济学中的消费者理论来解释,结论则完全相反:A企业宣布降价,则拉升了对A的产品需求量,而B产品的需求量则下降,显然对B不利。请各位老师解惑。谢谢!!![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523:13:2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