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构建新疆兵团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_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一、新疆兵团现阶段劳动关系的特点 一)劳动关系类型多样化计划经济时期,新疆兵团的劳动关系只表现为单一公有制——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劳动关系。向市场经济过渡后,随着多种经济的发展,其劳动关系类型日趋多样化,即除了公有制劳动关系外,非公有制劳动关系也大量出现,股份制经济、合作制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个体经济等劳动关系形式日趋增多。此外,同一所有制类型的劳动关系又表现为各种不同形式,如在国有经济中又有承包制、租赁制以及国有民营等劳动关系:而同一种形式的劳动关系中,又包含有不同的所有制成分,如在一些股份制经济的劳动关系中既有国有经济的成分,又有非国有经济的成分。一些合作经济的劳动关系中既有集体经济的成分又有个体经济的成分。①J二述情况一方面适应了企业改制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较容易引发劳动纠纷,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运行市场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缺乏就业自由,企业缺乏用工自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确定和调节,一旦关系建立,往往终身不变,带有明显的行政计划性和身份行政依附性。此时,市场机制对劳动力的配置不起任何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劳动者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和自由,可以自主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甚至跨国界流动,企业亦有权自主选择劳动力。劳资双方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通过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来建立、变更、中断劳动关系。此时,劳资双方更多地是遵循市场配置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劳动关系也由利益一体型向利益协调型转变,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是两个独立的利益群体,既有各自明确的利益要求,也可能存在着明确的利益矛盾。 三)劳动关系变动频繁新疆兵团劳动关系变动频繁的原因主要在于:高素质劳动者供不应求,频繁跳槽转换单位,低素质、低技能劳动者供过于求,用人单位不想长期雇用,导致劳动力流动加剧;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使非全日制、小时工等就业人员大幅增加,此种就业形式下的劳动关系呈现出非正规、不稳定等特点;随着科技发展、产业产品的更新换代,绝大多数企业不断提高对劳动者技能的要求,企业内部调整岗位、变更劳动关系的频率明显上升,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下降。 四)劳动关系冲突日趋复杂,群体纠纷事件增多无社会保障积累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了新疆兵团职工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下,新疆兵团又相继出现了亏损、关闭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安置问题,医疗保险制度过渡问题以及职工与改制前、后企业的权义承接等问题,这些新老问题、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使新疆兵团现阶段劳动关系复杂难缠,协调处理困难重重。目前,新疆兵团劳动纠纷的类型已由以往单纯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等争议发展到涉及劳动法及劳动制度的各个方面。此外,由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的经济、维权意识增强,集体劳动争议呈明显上升趋势,如建筑、餐饮企业常常引发群体性欠薪纠纷。 二、新疆兵团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劳动执法和劳动司法力度不够我国劳动立法位阶较低,权威性不够,劳动法律较少,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居多,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之间往往还存在矛盾和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多是原则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专项法律尚未出台,导致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和内容不够完善。劳动执法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 执法人员、经费和设施配备不足,人员少、力量弱与劳动行政执法面广、任务重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劳动监察和处罚力度不够,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不配合,行政干预过强。 劳动司法力度不够集中表现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亟待改进和完善。一调一裁二审制要求: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仲裁则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到法院后,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来处理。实践证明,该项制度存在诸多弊端: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仲裁阶段行政干预多、诉讼阶段举证责任分担不合理、审判机构的组成与劳动争议的特点不相适应等,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劳动关系问题新疆兵团国有企业经过改组、改制或关闭破产后,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下岗职工离开再就业中心,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到社会再就业,尚有部分劳动关系未理顺,二是国有企业现在在岗职工尚未完全实现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0此两种情况都涉及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金支付、历史劳动贡献的补偿、员工与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等一系列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成为新疆兵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巩固改革成果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 三)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情况严重新疆兵团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意识比较淡薄,加之劳资力量悬殊,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受侵害情况严重,表现为: 劳动合同不规范,落实状况差。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不与员工,尤其是试用期职工、临时工、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了,事先也未与员工协商。通常劳动合同期限短,合同内容不规范,有些条款明显不公平,甚至不合法。此外,合同内容落实较难,阴阳合同较多。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工资多由企业单方决定,老板变相克扣、拖欠工资情况严重;(2)超时加班加点普遍,休息休假没有保证,鲜有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3)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差。主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少,即便缴纳,覆盖的人数和范围也有限;(4)劳动安全卫生隐患多,劳动环境、条件恶劣,工伤(亡)事故、职业病频发。此外,以各种形式收取抵押金、拒绝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四)工会的职能力量有限在市场化转轨过程中,由于没有实现体制性突破,工会的履职意识不强,在构建新疆兵团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的作用有限:首先,国有企业改制导致传统产业老职工锐减,很多工会组织被撤并,对于新的青年职工,工会又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其次,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率低,即便有也存在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活动不正常等现象,致使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缺位;再次,未将农民工最大限度地吸纳到工会中来;最后,因缺乏独立性,在代表职工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调处劳动争议、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 三、构建新疆兵团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对策 新疆兵团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战略地位,其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祖国边疆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长久治安。笔者以为,解决现阶段新疆兵团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从法律角度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劳动立法,尤其是国企改制的法律、法规.应尽快完善现有劳动法律法规。如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制定现行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劳动法律责任等。 要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工资法》等与劳动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单行劳动法律,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具操作性,形成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 由于国企改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客观缺陷,加上改制中机构设置和操作流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因此,要使改制中的劳动关系规范化,就必须完善国企改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相关立法的层次,增强其权威性,并建立起针对改制机构的监督体系,切实把与改制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工的积极性和监督性调动起来,做到既能有效控制国家资产在改制过程中的流失,又能切实保障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最终促进新疆兵团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发展。 二)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目前,新疆兵团的劳动监察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化劳动管理体制的需要,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劳动监察队伍极为迫切。因此,应当加强劳动监察部门在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的配备和支持,赋予其更多的权力,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常巡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做好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劳动违法案件工作,依法追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应做到:1.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多元的调解组织和多样的对话机制,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修改仲裁前置程序,或者在法院设置劳动法庭,或者实行仲裁终局体制,并将选择权交给当事人,以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 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为了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疆兵团各职能部门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对其运营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化解劳资矛盾,避免冲突激化,并应针对非公有制企业雇工人数少、流动性大、文化技能较低的具体特点,研究制定适合该类企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法规,以提供相应的制度保证。劳动监察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加大监管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应依法严惩。此外,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应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认真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明确、细化劳资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并依法建立工会和妇联组织,建立规范的劳资关系。 四)强化工会职能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利益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强化新疆兵团企业工会职能重在做好以下工作: 最大限度地把新职工、临时工、农民工等人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既能依法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又能为实现工会维权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 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前者要求工会代表职工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与企业平等协商,及时化解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后者要求工会在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时,对于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弹性劳动标准,必须在集体合同中加以明确。 加强工会在劳动争议调处中的作用。工会应充分发挥其在三方机制中的作用,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支持、代理职工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强化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作用。工会应充分利用其组织的网络优势,自行或联合、协助新疆兵团职能部门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执行情况,劳动法执行情况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五)加强新疆兵团职能部门的责任新疆兵团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力度。通过实施就业优惠政策,发展临时工、小时工、季节工、流动工、短期合同工、家庭工等各种灵活就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以促进就业。运用税收、货币等经济杠杆,通过开展职业预测、职业培训和再培训等工作,实现劳动力的供需平衡。并通过制定实施工资政策、就业服务政策、社会保险制度等,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新疆兵团劳动关系的正常协调运行。
谈鲁能菏泽煤电公司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研究_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摘要:介绍了我国现行的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优缺点;对鲁能菏泽煤电公司矿井建设项目管理理念、基本管理制度、关键要素控制内容及措施、组织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等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了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寻找矿井建设项目和总承包模式的结合点,逐步形成一套新型的、更为科学有效的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关键词: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四级进度计划;安全管理 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模式是现代矿井建设项目得到高效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概括起来有3种,即承发包类、管理服务类和二者混合类模式。但在矿井建设工程中,除DBB(设计一招标~建造)模式外,其他项目管理模式应用并不广泛。 我国现行的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目前,我国矿井建设项目通常是通过招投标来确定设计和施工单位,并通过招投标来选择监理单位。这种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方主体组成,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下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图 1),对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n]。其主要优点是: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宏观监督,微观层面的企业建设管理转移给了专业化的监理单位。这样,通过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 利用委托服务关系、承发包关系和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将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3方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约束的完整的项目组织体系。 全部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不仅可降低建设成本,而且可选择最优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 但是,由于这种项目管理模式是由一系列相互分离的合同构成的交易关系体系,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在矿井建设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许多不足之处l2: 决策阶段,通常只有业主和咨询专家参与,无法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系统而全面的考察,容易导致项目目标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 设计阶段,设计工作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没有承包商和施工人员的参与,容易造成设计和施工脱节。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参与各方出于自身利益,缺乏交流、理解与协调,容易造成局部优化而全局受损的现象。施工期间,设计变更频繁,提高了成本,延长了工期。 鲁能菏泽煤电公司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在矿建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结合项目管理理论,在成功应用DBB模式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先进的建设理念为先导,以四项基本制度为基础,以四要素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组织和制度为保障的具有自身特点的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见图2。 图2鲁能菏泽煤电公司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1矿井建设项目管理理念鲁能菏泽煤电公司提出了 新思路、新机制、新模式、新设备 的建设项目管理理念。 新思路,即把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建设成为煤电一体化的现代企业;新机制,即采用全新的管理机制;新模式,即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模式引入煤矿基本建设管理中;新设备,即采用世界领先的煤炭生产技术和设备。 矿井建设项目四项基本制度项目法人制鲁能菏泽煤电公司是郭屯煤矿、彭庄煤矿建设项目的第1责任单位,在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工程建设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要素管理。 招标投标制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章程,从前期准备到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购置,均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同等条件下低价中标的原则。 建设监理制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在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重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组织协调方面的作用,以及在人才、技术、经验方面的优势。监理单位以 三控(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 作为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合同管理鲁能菏泽煤电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首的合同管理委员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并负责考核所属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做到了一工程一合同;同时对所签订的合同编号建档保存,并设置专人来负责合同的实施和管理。 矿井建设项目管理关键四要素控制投资控制鲁能菏泽煤电公司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按照估算~概算预算一结算一竣工决算一竣工审计的造价控制程序,把已获审批的建设项目执行概算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和工程管理绩效考核的依据;规定在工程施工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中,执行概算所列投资为最高控制限价,不得突破。 进度控制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在矿井建设中,运用网络计划技术,合理制定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确保将实际工期控制在计划工期允许偏离范围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四级进度计划,并层层细化;同时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专业服从综合,下一级计划保证上一级计划实现的管理原则。 质量控制施工招标阶段,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内容,评审投标书中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技术资料,充分了解项目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施工阶段,主要应扎实抓好工程质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工作。 安全管理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树立 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事故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 本质安全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建井针,狠抓 人、机、环境、管理 四大要素管理,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坚持引进和科研攻关并重,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装备和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以减少或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 安全管理措施主要有:①建立健全筹建处、监理部、施工单位 三位一体 的安伞监管网络;②开展 抓质量,反违章 、两反一防 (反松懈、反麻痹、防事故)、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 等一系列安全专题活动;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④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⑤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⑥安全检查措施到位; ⑦ 雨季三防 (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准备充分。 矿井建设项目组织保障体系常见的工程项目组织结构类型有以下几种: 技术 2010年第 31卷直线职能型、项目型、矩阵型和组合型等 ]。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在矿井建设中,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把直线职能型、项目型和矩阵型组织结构结合起来,形成了具有煤矿特色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鲁能菏泽煤电公司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抽调长期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组建成矿井筹建处。筹建处备科室职员分别米自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前期,主要接受公司职能部门领导;随着项目建设的深入,逐渐接受筹建处领导,并最终成为煤矿职能部门成员(煤矿筹建处最终要发展成为煤矿管理部门)。这种动态的项目组织结构,具有直线型、矩阵型和项目型组织结构的优点。鲁能菏泽煤电公司矿井建设项目组织结构见图 3。 结语结构,既保证了职权直线向下流动,领导的管理权限能得到有效实现,又保证了信息横向流动和纵向实践表明,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在矿井建设项流动相结合,使信息能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为该目管理中,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组织公司矿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结构和制度体系,并狠抓关键要素控制工作,有力.5矿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地保证了矿井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预见,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制度.以增随着我国建设市场和建设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会强参建各方制度意识,规范建设过程中的彳『为。出现更适合我国国情的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到大中型设备的采购,全总承包模式在工期和成本控制方面表现出很强的面实行了招投标制;全面引入了工程质量监理制优势;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寻找矿井建设和监督制;规范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有效地保证了项目与总承包模式的结合点,逐步形成一套新型投资效益。同时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的、更为科学有效的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形式方法的作用_研究生毕业论文 摘要:针对实时系统驮件开发的特殊性要求,本文强调形式方浩是保证实时系统软件开发正确的一种重要方法 文章首先对形武方法的含义进行了系坑的介绍,然后分析了形式方击的三个分支在买时系统驮件开发过程中的作用,即形式规约、定理证明、形式验证,并指出了形式方法当前主要应用的能力以及应用的局限性,最后提出了形式方法的一些主要研究方向 关键词:实时 系统形式 方法形武 规约 定理证明 形式验证 1、引 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实时系统的应用日益广泛,它使得人们的技术得以进步、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延伸,实现了许多以前人们无法实现的愿望,如航天飞机的自动控制、民航客机的平稳飞行控制、核电站的安全监控、智能高速公路的监控、空中交通管制、国防应用等。几乎所有的安全性第一的系统以及大多数嵌入式计算机系统都是实时系统,实时系统已成为我们这个世界依赖的基础。但另一方面,实时系统中的软件又给人们带来了新的问题,即实时系统中软件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问题。在实际应用中,当实时系统的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增强的同时,嵌入其中的软件复杂程度也在迅速增加,从而导致实时系统运行时软件出现错误的可能性也在增加。实时系统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错误将会导致经济损失、时间浪费,甚至人员伤亡。l996年6月4日法国阿丽亚娜五型运载火箭的发射失败就是由于嵌入火箭内部的实时系统中的软件在运行时出现了错误,直接造成了25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六十年代人们针对当时软件研制的现状,提出了软件危机的口号。三十年过去了,随着技术的进步、发展以及太量实时系统的广泛应用,今天人们更加关注实时系统中软件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等问题。 为保证实时系统软件的正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其运行的可靠性,人们采取了许多的技术手段,如形式方法、测试、评审等。这其中形式方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形式方法的定义 形式方法源于Dijkstra和Hoare的程序验证,并在许多文献……中出现,但是对它的解释都不尽一致,并且缺乏比较全面、详细的介绍。文献中有关形式方法比较普遍的解释是:采用严格数学方法来描述系统特性,提供了一种系统级的规约描述、开发和验证的框架 我们认为对形式方法比较全面、准确的定义 j是: 形式方法是一种具有坚实数学基础的方法,用以描述和论证计算机系统的特性,通常这种数学基础是通过形式规约语言给出的,它提供了诸如一致性、完备性、规约、实现、正确性等概念的精确定义,以便人们以系统方法来指明、开发和验证系统。 形式方法中的形式通常是指用来对系统进行规约说明的语言,因此形式方法是建立在形式规约语言基础上的数学方法,而且涉及的形式语言通常都是经过精确数学定义的语言。形式方法中采用的形式语言除了必须具有可供检查的语法外,是否还需具有严格数学定义的语义则取决于采用该形式语言进行形式验证、形式推导时是否会利用其语义的含义。对目前广泛应用的一些形式语言,如Z、CSP、Temporal【 c、Duration Calculus等,都具有严格数学定义的语义。 按照形式方法对实时系统软件开发支持程度的不则,形式方法可以分成三个层次:弱、中、强。弱层次的形式方法是指只能提供语法检查,中层次的形式方法是指能够支持对软件的部分特性进行证明或推导,强层次的形式方法是指能对软件开发提供垒面的支持。 从当前的研究热点来看,形式方法又可以分成三个主要的研究方向:一是研究如何采用形式语言准确、无歧义地描述软件的规约,主要采用过程代数、算子理论等方法;二是研究如何在给定软件规约的前提下,采用数学(逻辑)公理、推理规则推导出满足规约的软件;三是研究如何在给定软件规约和软件模型(或软件的具体实现)的基础上,验证软件模型(或软件的具体实现)满足软件的规约。 3、形式方法 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的作用谈到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形式方法的应用时,人们往往普遍认为· 形式方法应当应用于实时系统软件开发的完整过程中;· 采用形式方法将要用到大量的逻辑公式;· 形式方法的验证技术可以保证实时系统软件的正确性;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采用形式方法,将会导致软件开发费用太幅度地增加。 事实上,上述观点都是片面的,没有真实地反映形式方法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的作用。应用形式方法的目的是尽量避免错误和尽可能地发现错误,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尽早使用形式方法将会达到更好的效果。 3.1形式规约的作用规约作为客户和开发人员以及各层次开发人员交流的依据,对实时系统软件开发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在实时系统软件规约的分析中采用形式方法,就是采用形式语言来描述实时系统软件的规约,我们将这样产生的规约称为形式规约。由于形式语言具有严格的数学定义,因此采用形式语言刻划实时系统软件规约时,可以使规约更准确、完备、一致和无歧义,保证客户和后续开发人员对规约有相同的理解和认识,同时降低了各层次开发人员交流的难度。另一方面,通过书写形式规约还可以加深开发人员对实时系统软件的理解,这也是形式方法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应用的一个重要意义。三是可以避免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的早期出现错误,减轻后续阶段对软件错误修改的负担如果采用伪代码或自然语言来描述实时系统软件的规约时,往往达不到上面的效果,特别是产生的规约常常具有歧义性,导致后续开发人员对该软件规约的不同理解和认识。当前普遍使用的适合实时系统软件规约的形式语言主要是时段演算、时序逻辑的时间扩展(分支时序逻辑、计算树时序逻辑)。 对于实时系统软件规约中涉及到的优先级、同步、互斥、活性、可达性、安垒性等问题,采用形式方法描述规约时可以较早地分析软件实现的性能,降低后续开发的风险。实时系统软件需求分析中有比较复杂的数据结构、较多的异常条件、繁琐的功能定义时,采用形式语言描述实时系统软件的规约能够起到十分有益的作用。形式语言具有多个层次的抽象能力,使得在描述软件的规约时只强调软件做什,厶,而不是去管怎样去做,因此使得描述的形式规约能够不涉及任何具体实现的细节,使后续开发人员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充分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案。由于形式方法采用与实现无关的方式定义数据的含义,因此使得数据的原始含义可以传递到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而不会出现含义的变更。通过对实时系统软件规约的形式描述,可以获得有关异常处理、安全性处理等关键部分更多的信息,从而能够确定实时系统软件在异常情况下的行为。 采用形式语言描述实时系统软件的规约,还可以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借助机器自动生成有关的测试实例,提高宴时系统软件的可靠性,通过形式规约产生的测试实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从而能够避免测试时随机测试实例的盲目性,提高对实时系统软件测试的效率。采用形式语言描述的系统级形式规约和模块级形式规约还可以被以后其它系统开发时重用,从而提高开发效率。再者,形式规约在实时系统维护阶段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维护人员通过形式规约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实时系统软件的需求,保持与开发人员对实时系统软件规约具有相同的理解和认识。 3.2定量证明的作用通过形式语言对实时系统软件特性的刻划来反映系统的行为时,可以采用公理方式对实时系统软件进行描述。这时如果采用机器辅助或人工方式,从规约中的公理出发,借助推理规则试图推导出满足形式规约程序的方法称为定理证明。通过推理的方法,开发人员根据形式规约就可以对软件的一些特性进行预测,从而能够较早地掌握软件的性质,而不必等到整个软件开发完成之后。另一方面,采用严格推理的方法,开发人员可以增强对软件确认的信心。如果从规约中推导出某些不符合客户要求的性能,那么说明在形式规约中存在错误。 定理证明主要分成两类:一类是逻辑的公理方法,采用一阶谓词逻辑,用抽象数据类型证明系统实现的正确性。另一类基于代数的公理方法,它以数据类型为基础,将系统实现中的过程都定义成不同的代数,然后采用基于等式的公理方法来说明系统的特性。 目前,定理证明主要应用于实时系统软件的一些关键部分中,如实时协议、资源共享(互斥)等关键程序的推导。对实时系统全部软件进行推导尚不可行。 3.3形式验证的作用验证是保证系统设计正确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形式方法的一个重要研究方面。验证是采用数学方法,在有限的计算时间内,将系统实现或系统模型与系统的形式规约进行比较,从而确定系统实现或系统模型是否满足系统规约的要求。经典的程序验证方法是由Hoare提出的,基于{Pj S{Q}形式的前置(后置)条件的推理方法,但是这种验证方法基本上是手工进行的,不便于采用机器辅助,并且需要经过严格训练的人员才能够胜任,因此验证的效率比较低。近几年,针对实时系统软件的验证,出现了一种新的技术:模型检验。 模型检验方法最早是由E Clark和A.Emerson提出的,稍后Quielle和Sifakis 也独立地提出了类似的方法。模型验证是对有限状态系统的一种形式确认方法,其思想是:采用一种形式语言描述系统的规格说明,构造一种算法来遍历根据系统规格说明设计的实现模型,确认实现模型是否满足系统的规格说明。模型验证的具体做法是:对于形式语言描述的系统规约s以及构造的系统实现模型M,模型检验就是要确定模型M是否反映了规约s,即Ml_S是否成立 规约s一般表示威形式语言描述的公式,该公式能够反映系统的特性,公式是由形式语言的命题通过逻辑组合(^、V、])构成。实现模型M通常用自动机或转换系统表示,它反映了实际系统的运行性能。于是,模型检验问题转化为检验自动机或转换系统是否满足逻辑公式。模型检验首先在并发系统、硬件设计等方面得到应用,随后推广应用到实时系统软件的验证中。 在实时系统软件的模型检验中,采用具有时间特性的一些形式语言描述实时系统软件的规约,并用时间自动机作为实时系统的实现模型。适合描述实时系统软件规约的形式语言主要有时间扩展的CTL(TCTL)、时问 一算子( )、时段演算等。时间自动机 是有限自动机的一种时问扩展形式,是在有限自动机的基础上增加取值为实数的有限个时钟变量和有限个时钟约束条件,可作为实时系统软件的一种实现模型。时间自动机的理论和应用都得到了完善和推广。 在实时系统软件的模型一时间自动机中,每个状态都与一个时问点或一个时间段相关联。尽管时间自动机的状态数目是有限的,但是由状态与时问组台的二元组(状态,时间点)形成的状态空间是无穷的(时间是不断连续变化的)。因此实时系统软件的模型检验就不能直接采用枚举(遍历)的方法。 由于实时系统软件的模型检验涉及到无穷状态空间,因此首先必须将无穷状态空问转化为有限状态空间,然后才能采用有关的一些技术。在实时系统软件模型检验的研究中,R.AIur和D Dill首先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域的方法 。该方法根据时间自动机的特殊性,可以将无穷的状态空间划分成等价的有限多个区域,然后再对有限多的区域采用遍历的方法就可以完成检验。目前针对实时系统软件模型检验的主要技术是:线性规划、商技术、有序二元判定图、抽象技术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模型检验的核心是要构造一种算法,证明作为规约的公式在模型中是否成立。算法的基本思想是:用模型生成一系列状态,然后从初始状态开始,是否可以到达某些终止状态,并同时满足公式。如果可以,问题得到解决 如果不可以,那么修改模型后重新进行检验。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即使很简单的模型也可能产生较大的状态空间,导致检验算法复杂度的急剧增加,甚至会出现状态空间爆炸的现象,使得模型检验不能进行。因此当前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模型检验的算法,而形式语言的研究和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和完善。 能够支持实时系统软件模型检验的一些工具有:EMC 和CESAR ,它们都采用时序逻辑作为形式语言;SMCl9。 是第一个采用二元判定图的应用系统;UPPAAL(Aalborb University,Denmark) …… 以 一算子的时间扩展为规约语言,采用了组合、符号模型检验以及商技术,UPPAAL的局限性主要是由空问复杂性引起的,而非时间复杂性。HyTech(Comd1) 采用符号模型检验方法,利用凸集的概念,将需要检验的无穷状态空问转化为有限状态空间,并且同时可以检验系统的安全性、活性等特性。 3.4小结事实上,形式方法能够贯穿于实时系统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需求分析、规约、设计、实现、测试、验证、维护等,并且各开发阶段的形式结果可以被其它有关的开发阶段充分利用。图l中显示了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有关阶段的形式结果相互使用情况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形式方法对于客户与规约人员之间、各层次设计人员之间以及开发人员与用户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客户与规约人员之间,形式方法帮助规约人员清楚地了解和掌握客户的需求。客户不可能针对自己的问题向规约人员提供一个形式规约,即使提供的非形式的规约中也可能存在许多不一致、甚至矛盾的方面,因此形式规约可以作为双方合同的一个基础,并且当形式规约是用可运行的形式语言撰写时,可运行的原型在双方交流中更具有直接的作用。形式规约是规约人员与设计人员之问交流的基础。形式方法允许设计』、员在形式规约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尽可能地考虑多种方案,并按照形式规约对设计的结果进行验证。设计文档及方案的取舍将会对维护人员以后修改软件时提供很大的帮助。形式方法在开发人员和用户之间的作用在于技术人员撰写用户手册时形式方法能够提供软件性能准确的描述。 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采用形式方法的益处主要表现在:(1)形式方法可以提高对实时系统软件开发的理解,可以防止开发过程中错误的传递;(2)形式方法能够集成到传统的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3)形式方法对于实时系统软件开发的早期贡献特别大。 例如,在英国的Sizewell—B核电站安全监控系统、IBM公司的C cs系统、法国的Airbus Aircraft系统等工程项目的实时系统软件开发工程中,为保证这些系统按照预先要求顺利完成,形式方法的应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外,形式方法的应用并不会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增加显着的费用和延长开发时间,有时甚至会降低开发费用,同时开发人员经过短时间的培训就能够应用形式语言来描述实时系统软件的规约 如IBM公司的CICS系统开发过程中,由于采用形式方法使得整个开发工作降低了5%的开发费用。 4、形式方法 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应用的局限性目前,形式方法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中的主要应用和最成功的应用是采用形式语言描述实时系统软件的规约,而现有的验证技术只能应用于软件中某些关键部分,如安全性、保密性、异常处理等,以及对软件的一些特性进行严格的推理,尚不能直接对整个实时系统大型软件进行验证,这是由于对整个大型软件的验证将会涉及到许多具体的细节,使得验证的长度比软件本身的长度还要长,同时在技术上也是不可行的。 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采用形式方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将非形式的需求转化为形式规约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这不是一个证明的过程,而是用形式语言反映客户需求的数学表示过程,是一个反复多次的过程;(2)由于形式语言的抽象性,采用形式语言描述实时系统软件规约时只能达到近似的数学表示程度;(3)采用形式方法对实时系统件建模的同时,往往会忽略软件实际运行的环境;(4)对实时系统软件中一些非功能性行为,如可靠性、人的因素等方面尚缺乏形式描述的方法。 5、结束语 虽然形式方法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应用存在局限性,但是形式方法在开发工程中还是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效果的,而其一些局限性可以通过测试、评审等方法加以弥补在实时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形式方法不应该被看成一个独立的活动,而应该看成是开发过程中所有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形式方法最大的益处来自于形式化过程,而非最后的结果。采用形式方法,通过对所要求的实时系统软件性能的深入了解和抽象认识,受益要强于仅仅写一个规约文档形式方法未来的一些研究目标主要有:(1)与不同的开发方法相互结合;(2)设计更多可用的、坚定的工具,特别是能够管理大规模的规约,并能进行复杂的语义分析;(3)设计规约库,以便库中的规约根据不同系统的要求能够被重用;c4)将形式方法与整个开发过程集成起来。 针对实时系统软件开发,不应再苛求哪种方法是形式的,哪种方法不是形式的,真正需要的是将形式方法与非形式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开发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完成开发任务的要求。
有关公司股份回购法律制度_研究生毕业论文 综合这四方面的情形,公司回购自身股份后,都不发生其自身长期持股成为自身股东的情况,因而不违反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分离的原则。相反是在坚持人格分离原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赋予公司经营灵活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股份回购的程序为了保证公司股份回购规范有序进行,公司法对股份回购的程序都做了规定,具体来说:在第(一)项情形下,回购的程序依公司是否系上市公司而有所区别。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经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司可自行组织回购股份,并且所回购之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由于上市公司涉及到众多社会公众股东和债权人,为了防止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证监会专门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行为进行规范。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三)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具备这些条件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进行股份回购。证监会对申请无异议的,公司才能组织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完成后,所回购的股份必须在十日内依法注销,并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整个回购工作完成。 在第(二)项情形下,由于涉及到公司的合并,因而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公司才得实施回购。回购之股份也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第(三)项的情形下,由于不涉及公司法规定的特殊情况,股东大会的决议则可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组织实施回购。但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并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取。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在第(四)项情形下,由于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而回购异议股东股份之行为无须在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可依照公司法之规定直接实行,并且回购后之股份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以上就是关于股份公司股份回购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直接关系到股东权与公司财产权的分离,进而影响到出资人人格与公司人格的分离,牵涉着公司法的制度基础,对之进行总结整理是非常有意义的。
加强电力施工企业项目管制探微_研究生毕业论文 当今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电力施工企业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内抓管理,外抓市场,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电力施工企业的管理,关键在于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和信誉。 一、电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内容 (一)抓好安全管理控制 在项目管理中,抓好安全管理包括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布置落实。具体措施有: 1.建立安全责任制。公司、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都要订立安全责任书,并与经济责任挂钩。 2.安全员落实到位。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3.力口大安全监察力度。安监部门及安监人员每月要对项目部组织安全大检查及例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通报,落实责任。查到问题及事故隐患后,不仅要对责任单位进行批评、通报,对专业安全监察人员也要追究责任,以增强安全监察人员日常的监察力度。 4.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做好安全防护,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二)加强质量管理控制 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业主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而项目管理,对工程质量的保证起着至关重要I向作用。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控制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部在开工伊始,要树立建精品工程意识,项目经理要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出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好备专业的设计图纸、设备厂家图纸的会审工作,将设计缺陷消除在施工之前。 2.编制操作性强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大型施工方案,搞好技术交底工作,使工人心中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把握好的技术难点。严把材料质量关,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施工主体结构质量,同时抓好关键部位施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3.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能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使每个环节都在质量控制之中,对于施工工艺质量好的给予奖励,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进通报批评及处罚。 (三)搞好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电力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应该建立一个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各个管理层面和施工班组人人参与的成本管理系统,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现场管理员都必须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明确职责,知道自己管理的内容是什么,要达到怎么样的控制目标以及如何控制,成本控制体系应根据工程}向进展和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1.在项目初期,项目经理和预算员要参与投标书的编制。项目中标后,要做出预算,并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去完成。项目经理作为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项目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过程中,组织好备专业图纸会审工作,切实落实设计量与施工实际量的相符程度,及时提出补充量。 2.组织上建立由项目经理、各施工队队长组成的成本管理体系,落实责任,确定成本目标。项目经理控制资金的支付,避免越权签字,对管理组、施工班组进行可控费用承包,制定承包奖惩办法。控制好人工费用,加强材料管理,严格用料制度,提高机减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利用率。 3.为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在施工中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合同施工,按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返工造成人工和材料的浪费。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找各种降低成本、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4.把施工班组放在成本管理工作的首位。对备施工队下达降低施工成本指标,每月组织计划部门、财务部门进行考核,做成本分析,对节余奖励,超支进行处罚,促使各施工队在人员投入、材料领用、机械使用上精打细算,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5.对对外承包队伍,要进行先核定施工图工作量,再签订合同,进行施工,避免在决算当中,多报工作量,弄虚作假现象。 二、实施有效项目管理的条件 1.领导重视是关键。领导的经营风范、风险意识、对会计监督、成本管理、经济效益的重视程度和运用能力,对项目管理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项管理措施再好,领导意识不到位、领导思想不统一,也无法实行。所以项目部领导层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一致,提高办事效率。领导要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敏感的重大问题,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工作。项目部领导要积极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成本分析会,了解项目部各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便于指挥和决策。同时,项目管理者必须加强自身素质培养,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加强管理理论学习。 2.确立合理的考核指标。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安全生产指标、质量完成指标、财务指标。包括工程量完成指标、工程质量指标、设备利用率指标、设备完好率指标、工时利用率指标、机料物消耗率指标、成本费用指标、利润指标等等。在制定各项指标、定额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入实际,与生产人员紧密配合,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制定出的指标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项目完工后,根据考核指标,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奖惩。 3.加强施工队一级的基础工作。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项目管理离不开坚实的基础工作。施工班组是电力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内部核算单位,加强对施工班组生产成本管理,综合反映着企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设备的利用程度、产值的多少、质量的好坏以及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施工队一级的基础工作,是要使施工生产成本反映准确、及时,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结算准确,信息传递及时等,以正确反映其经营业绩,使施工企业经济决策能得到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4.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灵魂,而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项目管理是全员行为,是靠每一个职工具体实施的,所以必须以人为本,把职工当作主体,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理解人的文化氛围,要在生活上关心职工,在思想上了解职工,职工与领导之间加深信任,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利用激励机制使项目管理与职工的利益挂钩,充分凋动职工的积极『生,形成全员参与项目管理的体系,激发工作热隋和创造精神,达到企业与个人双赢的目的。
责任会计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研究生毕业论文 责任会计是为了控制各责任中心的职责履行情况,确定其相关经济利益,评价考核其经营业绩的会计制度。本文叙述了责任会计在现代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责任会计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了解,不重视。责任会计的应用并不具有强制性,在企业的推广应用依赖于企业领导的重视支持以及会计人员的积极参与。但是目前许多企业领导仍然习惯于利用经验判断来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应用责任会计在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重视。认为会计工作记账算账是本行,参与管理是帮忙。依旧把核算工作作为其最主要的职能,缺乏应用责任会计的机会和积极性。 (二)资金的筹集和营运不合理。内部资金的筹集、营运管理是责任会计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只有使企业现金余额、应收账款、存货等维持在一个最适当的水平上,才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然而一些企业却存在着资金管理分散、层层有钱沉淀、钱没用在刀刃上等诸多问题,使责任会计在企业无法得以推广应用。 (三)过于依赖财务指标评价业绩。传统的会计强调财务控制,然而企业的许多利益是无法单纯地用财务指标来衡量的。比如企业对市场的反映时间,显然不能够用元来计算,可它却是企业重要的竞争要素之一。这样往往会掩盖事实的真相,使责任会计的作用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四)会计人员的素质与会计核算手段不适应。责任会计核算体系有单轨制和双轨制之分,目前企业为了精简人员、节约费用,大多采用单轨制核算体系,强调责任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全面结合,在统一财务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设一些内部会计科目,通过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核算采用一套账表,以满足责任会计核算的需要。 这必然会加大工作量和难度,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及会计信息的处理手段有着较高的要求。但目前不少企业会计人员对责任会计方面的理论及实践知识较为贫乏,会计核算仍停留在手工操作或电算化初级阶段,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预测、控制、分析等管理活动的为数甚少,从而导致信息输出缓慢,难以适应责任会计信息灵敏、控制有效、考核及时的要求。 (五l会计信息失真严重。责任会计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基本来源于会计。提供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责任会计得以应用并发挥作用的基础。但是近几年,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基础工作滑坡、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已成为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责任会计制度是不现实的,即使勉强建立也是形同虚设,根本不能准确地反映和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加快责任会计推广应用的对策 (一)提高对责任会计的认识和了解。加快责任会计的推广应用,既是深化会计改革,贯彻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的要求,也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实现企业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要求。针对目前大家认识不足的现状,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应做好组织、支持、监督、协调、检查等方面的工作,鼓励企业大胆创新,通过实践提高认识和了解。 (二)搞好资金的管理。一方面,责任会计制度应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即合理地安排企业资金管理中的责、权、利,从而使资金资源在企业中配置最佳、使用效果最好;另一方面,还需要在企业利润的形成与分配方面加以规范,科学地安排各环节的责、权、利,使之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现代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包括责、权、利在内的管理机制和程序。 (三)完善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传统责任会计业绩考核是通过实际指标和预算指标的比较来实现的,成本往往是考核的重点。然而在现代的责任会计中,时间、质量和效率也应成为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缩短流程从产出到交付用户所花费的时间被认为是业绩考核的基础,因此考核业务周期和按时交货变得十分重要。质量和效率也是评价企业业绩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其中生产率和成本是效率的标志。实际成本降低率、成本趋势和单位成本都是反映效率是否提高的重要指标。只有将三者与财务指标相结合,并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才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加快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会计电算化的步伐。责任单位核算员的素质和队伍的相对稳定是建立责任会计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大力普及责任会计知识,举行责任会计培训班。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在职培训,把责任会计及会计电算化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中,为责任会计的推广应用,培养造就出一批能掌握应用责任会计和会计电算化的复合型人才。会计人员要努力学习管理会计等相关的知识,并对建立责任会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样才能在真正面临问题的时候及时、准确地予以解决。 (五)继续加大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力度。目前,会计工作秩序的全面整顿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已经有所遏制。但是并不能满足、停留于现状,应该在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把会计秩序的整顿工作引向深入,保证会计信息达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当然,责任会计在我国企业的运用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且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会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视了责任会计应用的重要作用,更不应该对已出现的问题采取回避妥协的态度。只要我们抱有积极的心态,坚持正确运用责任会计体系,及时发现、勇于面对、合理解决问题,就会有助于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有关成本压力下的项目管理_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摘要:通过分析工程项目低价中标的主要影响,从几方面入手,分别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作了论述,同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期保证成本压力下的项目综合效益。 关键词:工程项目,低价中标,项目管理,成本控制 就近年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包合同情况来看,大多数工程合同工单位将竞争的重点放在了压低合同报价上。施工单位在组织均为低价中标。在目前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必须降编制标书时,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没有仔细的进行分析预算,对低成本,才能有好的经济效益。但如何将成本控制与项目管理有成本效益缺乏科学的分析。更有甚者负责编制投标书的人并非机的融为一体,保证企业财务效益好的同时又不放松对工程项目是直接的施工工程管理人员,这些都使得合同报价严重脱离现场目标系统的全面管理,是值得现代工程项目管理者重视的问题。实际情况,加大了施工的目标控制风险,增加了成本控制压力。 低价中标的主要影响执行合同压力大。 成本压力大。 施工单位前期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的管理不力,增加合同内为了能在众多的投标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人,大多数施容执行压力。就目前的施工现场情况看,合同文本约定应该在三包工程款和货款的限制条款,使分包商和供应商充分明了工程的低价中标带来的效益风险。 资金状况,以建设单位资金支付程度为前提或按相同比例付款,2.6严格采购管理,防范物资采购风险并不因此追究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或力争让建设单位与施工企要想防范物资采购风险: 业对分包商和供应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以回避分包商和供应商1)要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依法签订供货合同。2)实行阳光对施工企业的诉讼风险。 采购,进行内部公开招标,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同时,确保降.4加强防范,把好法律风险关低材料采购成本。3)对发包商指定的供货商要依法收取合理的首先应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加大普工程配合费,明确付款方式,坚决制止发包商直接向分包方付款法力度。其次建立企业法律事务人员参与机制。施工企业应把的现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于大宗材料,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法律工作的重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防范,加大法律咨询论证按市场价取费,争取发包商签认。 第三应加强诉讼管理。施工企业应将案件处理与改进总之,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施工企业经营是一项具有很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把侧重点转移到防范和控制上来,重视案后大不确定性和充满风险的事业。施工企业只有增强风险意识,完的分析与总结,避免错误重复发生。 善风险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才能保证企业在竞争白热化的风险.5追求过程精品,强化项目管理市场中,实现安全、健康和稳步的发展。 在生产组织和现场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抵御风险能力的大小。 通一平即施工现场道路通、电力通讯通、水通、场地平整及征地拆迁完毕后方能进场施工。但实际施工中,大多数现场条件还未达到合同要求,施工队伍就已进场,进场后发现现场环境达不到施工条件,有的施工队半年、一年甚至一年多都不能进行正常施工。另一方面是施工设计图纸出图速度不到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也造成了合同约定的工期紧迫,增加了施工成本。 加强项目管理.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目前市场经济的不稳定状态,加强内部管理,选配好优秀的管理人员势在必行。首先要有严格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行使有权、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加强材料管理加强材料采购管理是控制成本的主要渠道,主要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市场行情,订立良好的供货合同,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一切为合同项目成本、质量着想,既不违背合同规定的材料又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兢兢业业为项目效力。 材料费在流动资金占用中的比重较大,故加强现场材料组织管理是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有利途径。 加强安全、质量技术的管理控制要建立各种技术规定。 要建立健全各种技术管理规定,使每个技术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到本人的工作职责,对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使各项工作在可控状态下运行。工程技术人员要不断学习,精通业务知识,具备高度责任感。 熟悉、审查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是进行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在图纸会审中,施工单位要大胆提出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施工设计的意见,通过讨论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妥善进行设计变更。 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经过检查与审核后,必须有签发人、审核人、接受人的签字。整个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特殊和隐蔽工程更应如此,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可以全面考虑工程的各种施工条件,扬长避短地拟订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技术经济的组织措施,合理地统筹安排,拟订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工程按期投产使用;良好的施工组织也为工程设计方案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在技术上的科学性和在施工上的可能性提供论证依据。同时,还可以预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为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施工中在原有设计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变更设计,如地质原因,优化设计问题等。对于变更设计必须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变更手续。对因业主或地方要求增设的工程必须要有合同、协议,新增工程的变更设计、变更数量要做好会议纪要、变更记录,为验工计价、工程决算做好充分的依据,达到变更设计预期效果,减少盲目施工导致的投资增加。 加强施工技术优化及施工进度控制合理优化各施工工序,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调配施工组织,优化施工程序,充分发挥人力、机械的作用。落实每天必须完成的施工进度,使各项工序都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严防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一合理配置机械设备。在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要按时进场,用完后应尽早退场,是项目施工中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的有效办法。 择优选购机械设备。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能租用的不买,能用旧的不买新的。选购设备一方面要选准机械设备类型,熟悉各类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技术参数,掌握相互间的匹配参数,了解其先进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择优选购机械设备,性能好、效率高等。 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经常使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经常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精心爱护机械设备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严格贯彻落实机械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使操作人员养成自觉爱护机械设备的良好习惯和风气,熟悉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管理能力。 精心保养,定期检修机械设备。保养和检修是为了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技术状态,提高机械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零部件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消耗,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项目施工进度控制项目施工管理中工程进度控制是指在既定的工期内,编制出最优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该计划的施工中,经常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情况,并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若出现偏差,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找出必要的调整措施,修改原计划,不断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财务人员牵头协调组织日常工作,做到统一管理、归口负责,建立责任制,明确有关职能人员的职责。 根据工程报价和施工现场工、料、机供给情况,针对施工队、架子队、分包队的不同情况,制定详尽合理的工、料、机责任预算单价及单项工程单价,以此来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严格控制散用临时工。不仅要控制临时工的人数,而且要控制临时工的劳动效率,除极个别岗位外,均采用定额计价的计量方式,杜绝出工不出力现象,从而压缩临时工工费开支。 根据施工进度和验工计价金额,控制工程款的拨付,坚持先计价后拨款的原则,禁止超拨工程款。 发挥项目管理直接控制作用现在绝大多数的施工管理为局级指挥部一项目经理部一施工作业队三级管理体制。在实际施工中局级指挥部不能真正发挥指挥项目经理部的直接作用,基本上是形同虚设,然而在标价低管理又重叠的情况下就出现成本支出高,甚至极个别出现了资金转移,造成了项目部资金短缺,材料购入困难;拖欠施工作业队的资金、严重削弱了项目施工管理的积极性,造成安全、质量隐患,进度滞缓的恶性局面,因此减少局级指挥部的直接控制或派出个别局级人员直接加入项目部进行控制、协调、督促项目部共同进行项目管理。
农民工返乡的政治经济学分析_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中国大量青壮年农民纷纷离开家乡.涌人城市务工.形成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 目前中国约有2-3亿农民工.其中外出人员约有1.3亿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严重影响了中国沿海地区以出口为主要导向的经济发展.导致大量东南沿海地区的外出农民工不得不返回农村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给中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渐加大 由于外部需求显著减少.中国外贸企业订单也随之大幅缩减.导致大批无丁可打的农民工返回农村。 农民工返乡的原因分析对于农民工的大量返乡.笔者认为.从2004年的民工荒开始.对农民工的一些体制性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多方面问题的叠加才是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根本原因。 制度方面 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体制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农民工受到政府和用工单位的多方面歧视 其中主要是政府方面的制度性歧视.包括国有企业和正规就业部门的行业准入门槛对农民工的限制.而其他所有制行业虽无制度方面的歧视.但深受正规部门就业政策的影响.也多方面对农民工进行剥夺.主要表现为压低工资、降低福利待遇、超时劳动、无基本的社会保障等 就业制度的歧视已经延伸到用工管理的全过程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成本高、风险大.使得农民工进入城市而不能融入城市.成为城市的边缘人。在子女教育方面.农民工的子女往往被排斥在现行教育体制之外.面对与自己同龄的城里的孩子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在城里的农民工子女只能选择有限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或者缴上巨额的捐助费才能与城里的孩子一起上学 他们往往成立自己的地下学校,教育质量难以保障.且又往往被政府所取缔 为了孩子上学.外出打工的父母也往往选择了返乡此外.农民工仍受缚于土地.这意味着他们不可能得到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尽管部分农民工受惠初级医保.可与两亿多农民工的基数相比不过是杯水车薪 更恶劣的是.一些沿海城市政府要求工厂为农民工缴纳社保.当农民工离开当地后这笔钱却落入地方政府的腰包。由于没有被纳入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范围之内.一旦出现各种意外.他们也往往选择返乡。 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使农民工城乡迁移的推力减弱农民工外出.首先是由于对外出打工的心理预期报酬高于留在家乡生产的报酬 正如发展经济学中托达罗模型所假设的那样.迁移决策取决于潜在的迁移者对预期收入的估计。这种估计同时依赖于当前城市工资水平和在城市现代部门就业的概率 城乡收入差距构成了迁移动机的主要方面 中国实行的是城乡分治的隔离政策.农民工不能进入城市现代部门.而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正如刘彬纯教授所说的那样,托达罗的理论在中国遇到了阻力 由于非正规部门较差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工作的不稳定性.使得在国家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时候.例如中国政府减免农业税、增加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等等.致使农业的收益相对增高.部分农民工可能会选择返回农村。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使农民工的城乡迁移的拉力减弱新《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农民工的权益保证,致使企业用工成本增高.削减了企业的用T需求量 城市对农民工城乡迁移的拉力减弱 用工成本的提高.使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力大大降低.由此也减少了外出农民工的就业机会. 这也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之一。 经济方面 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也是部分外出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容纳农民工的大部分产业为外向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出口主导型经济以压低生产要素、压低价格战胜他国产品.劳动力价格被一压再压.这使得民T多年来处于仅够温饱. 而无法满足对自己及下一代进行投资的困境.形成低级打工者代际传递的贫困链条 如今中国经济遭受金融危机冲击.民工群体遭遇严重冲击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出El量锐减.致使大量农民工失去工作岗位返乡 到2009年初.全国已有近2000万农民工失业 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到了转型期.而在金融危机影响之下.各地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已是时势所趋。事实上,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始于金融危机来袭之前.早期沿海地区的用工荒现象便是其反映 返乡潮与用工荒相比较.并非戏剧性转变,只是金融危机与产业结构调整等多方因素夹杂之下的并发症而已。 农民工自身素质过低.不适应现代产业结构转换长期以来.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大量农民工不能享受到真正的义务教育.除了力气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人力资本。从技工荒到这次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首当其冲的是那些技术素质较低的农民工 他们无一技之长.处于产业链的低端.最易受到冲击。一旦工资降低到其生产的最低限.他们便会离开城市返回农村。所以.一方面是企业的有些岗位找不到]_人.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工人找不到工作 这部分非自愿性失业的人口是由于自身素质原因造成的。 大量农民工返乡对中国城乡经济的影响大量的农民工返乡.给高速发展的中国城乡经济带来重大的影响 这里面既有消极的影响.也有积极的影响。 消极影响 放慢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农民工返乡.是一种逆城市化运动。城市化和逆城市化,本身就是一对矛盾.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 回顾发达国家城市化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城市化经历了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城市自然形成阶段.主要依从政治、文化、商贸乃至军事的需要来发展城市:第二个时期是大城市化阶段.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出现起到19世纪末。人口和产业源源不断地向大城市单向汇集.创造了一大批特大中心城l8 科技创业月刊2010年第6期市:第三个时期是城乡一体化阶段.于20世纪初开始起步 城市与农村有机地构成一体.资源优势、发展优势可以双向对流.而逆城市化正是其中的一流。中国目前的城市化率还很低,低于世界平均城市化率.正处于提高城市化率的阶段 改革开放后.城市化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农村人151的城市化 而大量的农民工返乡.会严重影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2.1.2 降低了农民增收的幅度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其打工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柱 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 936元.而同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年收入6471元.年均寄(带)回家3 411元。据此推算,2O04年农民打工总收入约12942亿元.寄(带)回家的收入约6 822亿元 这部分资金使落后地区获得了发展的外源力量和造血功能.对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是国家各项财政支农资金所不能替代的 另外.根据全国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农民的工资性收人人均达到1 175元.务工收入人均713元,比上年增加126元。增长21.5%。其中,本地打工收入人均244元.比上年增加55元.增长29.3% :外出务工收入人均469元,比上年增加71元.增长l7.7%。 由于工资性收入大幅度增加.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明显上升.20o5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36.1% 农民工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村收入的主要渠道.而金融危机使大量农民工返乡.无疑对农村的收入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增加了原有的人地供求的矛盾.对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人多地少的矛盾一直是制约中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而大量农民工的产生.本身就是人地矛盾紧张的产物.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当前农村还存在着大约8 000万的剩余劳动力.总量虽然比前些年明显减少,但规模依然庞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非常规的大规模农民工返乡.会进一步加剧已有的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大量返乡农民工回乡.如果不能及时消化吸收.会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不可能奢望将农民留在农村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其根本出路在于工业化和城市化。 积极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也给农村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空前的机遇。
关于情报活动中相关法律法规建设_研究生毕业论文 我国情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由于情报活动涉及社会、科技、经济、知识、管理等众多社会因素,应遵守国家已有的有关刑法、民法、行政法规和国家缔约签字的国际条约。 从本质上说情报是一种知识范畴,因此情报活动应遵守《知识产权法》,受到《知识产权法》的约束。此外,情报活动通常也同时涉及到科学情报活动、经济情报活动、安全情报活动与军事情报活动等国家和社会众多方面。因此情报活动也应遵守国家《着作权法》、《专利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刑法》、《保密法》及《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我们从以上相关的法规中均可看到有着制约、管理、指引情报信息活动的法律条文。 如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以上两个例子,就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市场经济中合法商业情报活动的肯定与支持、保护。 国家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等的立法宗旨与原则,从反方向指出国家情报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的《专利权法》也有着相应的法律条文规定,第二十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表明了国家对涉及国家秘密、重大科技成果等的国家保护。 由此可见,我国的情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一个系统的专题法案,而是根据社会活动的不同分散在若干法律法规中。情报学是信息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属于交叉学科。因此情报学随着信息学的快速发展而发展,快速变化而变化。情报学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与保障。因此从我国目前情报活动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上思考,有必要进一步加快加强情报学的法律建设工作。 对情报活动相关法律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情报活动者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社会信息需求的逐步增大成为了情报学发展的持续动力。情报具有着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特性,情报活动是解决知识或信息的特定提供与特定需求的一种社会活动, 因而情报活动应重视法律管理,以保护情报活动中的各种权益。 信息经济学是情报学与经济学结合的产物,表明情报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当今尖锐复杂的国际商战中,围绕经济技术情报,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之间正不间断地较量着。可以说哪个国家占有经济情报,就意味着哪个国家经济就能繁荣,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但在现实的情报活动中,经常能发现主体的着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竞争秘密等被他人侵权、盗用后,作为被侵权主体的单位和个人却不知用何种法律来保护,也不知怎样用法律来保护。往往己方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却只能怨天尤人。这种现象反映了情报活动主体的法律意识尚需加强。 另外,情报活动者在情报工作中,也存在为了己方的工作或私利,无意或有意地违法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乃至国家、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的涉密情报的现象。这表明了我国目前的情报活动者的法律意识较淡薄,法律素质较低,与现代科技法制化、经济市场化的客观要求不相符。因此,从事情报活动的生产者、管理者、利用者必须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才能在情报活动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明确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情报与非情报、合法情报与非法情报的界限,不使己方情报活动违规。 健全相应情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保护情报活动中涉及的合法权益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从法源上看,尽管我国现已有了《知识产权法》、《保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成文法律法规和各部委所发行的为数不少的行政管理办法、管理条例。 但是很多权益受损者只希望通过经济赔偿来解决情报活动中的权益受损问题,而不是通过《刑法》来保护。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目前《刑法》中有关的条款还不很明确,从《刑法》及附属的三次修正案来看,均未全面、具体地涉及情报信息工作。国家现行的《刑法》中有关情报活动内容仅限定与对国家涉密事件、重大商业秘密等小范围情报活动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刑法》对违法刑事处罚上量刑尺度欠细化,台阶较高,而其他法律对违法处罚却又仅限于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方面,明显不适合于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情报活动的实际情况。如《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意味着违法的最大成本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于商业泄密所造成的最恶劣影响相比,处罚明显偏低,不符合《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90年代以来,计算机、通讯技术在情报工作中的应用,极大地拓宽了情报工作的范围,丰富了情报学理论研究的内容。在情报采集、加工、处理方面,数字化技术取得较大进展。现代情报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计算机网络迅速发展。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一方面给全球信息资源共享带来了方便,另一方面也给计算机网络中用户权益的保护带来了一些弊端。这是因为,信息网络中的信息量庞大,信息源头和信息流向难以控制,信息盗用、信息改写、信息污染等违法行为很难查证。 因此,信息网络在为情报活动带来信息流通量大与信息自由度高的同时,计算机网络中用户的权益缺乏法律保护,计算机网络中盗用、歪曲、诬蔑、诽谤用户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违法行为难以发现,难以取证,用户在计算机网络中使用和发行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技作品及专利作品等极易被他人复制、修改、演绎或歪曲,而这些违法行为又很难查证清楚,主要是因计算机网络技术使得犯罪查证难度与侦破难度加大所致。根据民法举证责任的规定,通常被侵权者主张权益的同时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单凭个人很难收集到举证所需的充足的证据。 加强情报专题法案活动的立法工作目前我国情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散布与众多法律条文和行政条款中,没有形成一部单独的情报活动法,这使得情报活动的法律地位不明显、情报工作人员定位不明确、情报工作流程不规范、情报活动范围不明确、情报信息不灵敏、情报活动的发展与时代科技的发展不配套。 从现实的角度来思考,情报工作人员自身工作定位不合理。社会上不少情报所的工作人员就是从图书馆人员转变而来,思维上还没有形成由传统材料核心转变为知识核心上来,待遇上与其他技术部门工作人员相比偏低,情报部门属于冷板凳、冰箱。自然工作人员在职业认同方面、工作服务与创新意识方面、自我学习与知识体系完善方面缺乏主动性,这也造成了社会对情报工作的日趋重视和各情报所的作用偏低之间的矛盾。国家可以参照军委、各部委的行政条例,尝试建立以专门的情报法来保护、支持、指引国家各行业情报信息工作的正常、健康、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补充已有法律体系来确定适合于情报活动的法律体系。情报是一种特定需求与特定提供条件下的知识或信息,比如情报活动可在遵守国际惯例、民法、刑法、行政法规和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上,通过补充知识产权法中的计算机软件权益保护内容、计算机网络中用户权益保护内容,以及通过补充保密法中的部分情报权益保护等内容,建立适合于情报活动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起与情报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国家情报信息法库,以便使情报活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结语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情报学已成为21世纪的重要学科之一。它将紧紧地与高新技术结合在一起,逐步形成更加充实的学科体系与研究规范。 在探讨情报活动的法律地位与作用的时候。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情报学中的两个重要思想:一是情报所传递的内容是信息;二是情报所传递的信息的目的是参与情报使用者的决策。从这两点出发,我们能深刻地理解到情报工作对国家各方面的重要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对情报工作的日益重视,加强对情报活动的法律法规建设,尤其是未来情报法的专项法律建设也日趋重要。这将对情报学及情报活动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不可低估的促进作用。
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_研究生毕业论文 一、气候变化及影响 在气候学中,气候变化的概念是指气候平均状态和离差(距平)两者中的一个或两者一起出现了统计意义上的显着变化。离差值增大,表明气候状态不稳定性增加。气候变化敏感性也增大。气候变化是由气候系统的变化引起的,气候系统包括大气圈、冰雪圈、生物圈、水圈、岩石圈(陆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条规定:气候变化指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和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1]它包含地球历史上发生的各种或冷或热的变化,但目前所讨论的气候变化主要是指自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气体所造成的全球变暖现象。全球变暖问题是指大气成分发生变化导致温室效应加剧,使地球平均气温异常升高并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环境、经济等问题。大多数科学家认为,当前地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如二氧化碳、甲烷等大量排放,形成温室效应,破坏了气候变化的自然规律,引发气候灾害。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年的调查研究表明,由于人类活动引起异常气候变化,产生全球变暖、水文循环不稳定、健康风险增大、生物多样性遭受威胁、海平面升高、小岛国面临风险、区域变化异常等问题。据联合国统计,1980~2005年期问,全世界发生的7500次自然灾害夺去了超过200万人的生命,造成了约1.2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大约90%的自然灾害、.5 的伤亡人数、75 的经济损失都是干旱、洪水、热带气旋、高温热浪、低温冷害、泥石流、森林火灾等天气气候有关的灾害引起,或者与气象条件直接相关的流行病和病虫害引起。民政部公布2007年中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325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363亿元,紧急转移安置14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7.3亿亩,其中绝收面积8620万亩;倒塌房屋146万间o[23然而今年年初发生在我国21个省区市的雪灾,根据国家民政部发布的信息,截至2月12日,因灾死亡107人,失踪8人,紧急转移安置151.2万人,累计救助铁路公路滞留人员192.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亿亩,绝收2530亩;森林受损面积近2.79亿亩,3万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雪灾中冻死或冻伤;倒塌房屋35.万问,直接经济损失超过lll1亿元人民币,受灾人口已超过1亿。 根据研究及发生的事实表明,就我国而言,气候变化已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影响是多方位的,涉及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国防建设、能源安全、百姓日常生活以及国防安全等诸方面。针对气候变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已势在必行,以应对气候变化,预防和减少气候灾害。 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上采取的措施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是第一个全面控制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便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问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拟订《公约》,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上通过该《公约》,并于1994年月正式生效。 《公约》主要内容是有序言、正文和附件组成,目标、原则和承诺是该《公约》的核心内容。 《公约》认为:承认地球气候的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是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感到忧虑的是,人类活动已大幅增加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这种增加增强了自然温室效应,平均而言将引起地球表面和大气进一步增温,并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产生不利影响。同时, 《公约》指出: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指气候变化所造成的自然环境或生物区系的变化,这些变化对自然的和管理下的生态系统的组成、复原力或生产力、或对社会经济系统的运作、或对人类的健康和福利产生重大的有害影响。 《公约》在第二条规定:本公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第三条规定:各缔约方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预测、防止或尽量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并缓解其不利影响这是国际上第一次将气候变化问题以法的形式加以确定和规范,显现了世界各国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公约》是国际社会为防止和控制气候变化进行长期努力的结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国际环境法乃至国际法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使得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从无到有。它对于保护人类环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的成果。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该议定书规定了具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和目标,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o年的基础上平均削减5.2%,其中美国削减7 ,欧盟8 , 日本6 。 中国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了该议定书,2002年月3O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交存了中国政府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核准书。当年9月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宣布,中国已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生效后,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履行义务。虽然《京都议定书》并没有规定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义务,中国在第一阶段不承担二氧化碳减排任务,但《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却已经给中国带来了极大的压力,目前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排居世界第二位。《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必然对我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严峻的环境形势,强大的国际舆论压力,使得中国必须自觉加快控制排放量的脚步,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制建设。 三)巴厘岛路线图巴厘岛路线图共有l3项内容和1个附录,其中主要内容是: 第一,强调国际合作。巴厘岛路线图在第一项的第一款指出,依照《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与会各方同意长期合作共同行动,行动包括一个关于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期目标,以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 第二,除减缓气候变化问题外,还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问题: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 第三,设定了履行《公约》的时间表。巴厘岛路线图要求有关的特别工作组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递交工作报告,这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完成谈判时问一致,实现了双轨并进。 此外,把美国纳人进来,由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美国对履行发达国家应尽义务一直采取抵制态度。 巴厘岛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这把美国纳入其中。 中国在履行《公约》方面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执政理念,根据《公约》的规定,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拟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承诺担当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应责任。 三、完善我国相关立法,以应对气候变化 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1990-2001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净增8.23亿吨,占世界同期增加量的%;预计到2020年,排放量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32倍,这个增量要比全世界在1990年到2001年的总排放增量还要大。预测表明,到2025年前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很可能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嘲从排放强度来看,由于技术和设备相对陈旧、落后,能源消费强度大,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比较高。 《公约》确定了气候变化的基本概念,认定当今气候变化主要是人类活动的因素导致的结果。从近几年我国的气候变化现状可以看出,由于工业化大生产,自然资源过度开采.人类活动规律的不规范,导致了我国目前气候灾害频繁,给人们生活、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和损失。因此,我国针对当前的现状和事实,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立法,健全相关法律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理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体系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原则指导下,逐渐理顺气象立法体系。 第一,以目前我国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系为基础,根据各级别、层次的立法权限,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和规范气象行业的发展;第二,强化和监督政府部门立法,以有利于减少气候灾害、保障经济发展、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为原则,制定公益法性质的政府规章,坚决杜绝以利益驱动为核心的行政立法,明确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权力与责任的相一致;第三,密切与气象立法相关的其他公益性立法和法律的完善,如涉及环境、资源开发、能源利用等方面的立法及完善,与气象法一起构成完整的公益法体系,综合应对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气候变化给人们带来的自然灾害。 二)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配套立法气候变化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先后形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等国际性条约和法律文件,我国在相关立法的同时,应以这些国际条约为主要渊源,充分考虑到国际条约的原则和内容,结合我国的实际,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同时,也切实履行联合国规定的义务,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第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相关内容